在父親錄的婚禮視頻裡,秦杉眼睛閃閃亮,當著所有人的麵說,他遇到一個讓他感覺人生每一天都好快樂好快樂的人。
他被這句話打動了。秦崢給他看視頻,司儀祝福新人百年好合,相敬如賓,這就是句應景之辭而已,但秦杉居然要過話筒反駁,說他不要相敬如賓,他就喜歡親密無間。
少年的哥哥是很認真的人。他說:“你也可以對哪個女人認真點,不要總是很草率就跟誰在一起,沒多久就分開。”
秦崢撐住下頜看他:“認真,然後像你這麼慘兮兮嗎?”
他氣結,秦崢揚揚手:“感情就那回事。我這個人吧,靠不住,女人們比我還清楚,她們也不對我認真。”
他笑出聲,秦崢說:“秦杉看女人的眼光挺好。”
他點頭,秦崢話鋒一轉:“你也沒差。你愛成那樣的人,確實隻有長成那樣才有說服力。誰15歲的時候看到他不完蛋。”
他瞬間呆滯,以為是吳曉芸告訴秦崢的,但他估計吳曉芸看不出來。因為唐莎對葉之南攻勢如潮,外人都以為葉之南是他的準妹夫,是他對抗大房的武器。
秦崢瞅他一眼:“彆以為是我媽出賣你,我猜出來的。”
母親和葉返青相見那天,單獨跟葉返青說的第一句話,就帶了強烈情緒:“你好意思讓自己姓葉?”
葉返青沒有回答,母親也不再提。但這句話的言外之意很明確,母親認識一個姓葉的人,並且把那個人當自己人。
母親走得很近的朋友,秦崢都認識,就去查了查她生意上的熟人,首先就查貝斯特拍賣公司,一查就查到,分管業務的副總姓葉。秦崢沒有深究,後來他說所愛是男人,秦崢飛速地記起了葉之南這個名字。
他很窘迫,不由自主攪起手指,秦崢笑著看他:“真人比照片還帥,談吐有內涵,氣質也好,絕色禍水啊,我懂你了。”
談吐?秦小孩的好奇心真不是一般的重,他無地自容:“你沒跟他說什麼吧?”
秦崢咬著個吸管,嘿嘿笑:“他今天還沒給你打電話嗎?不應該啊,他答應我的。再等等吧。”
他的臉一下子變得煞白,秦崢眼看他坐立不安,緊張得呼吸急促,終於繃不住,大笑起來:“表白的事,得自己乾。你送我的那幅漫畫很漂亮,我就去找他定了藝術家做的一個雕塑,回頭送你。”
他滿身的血頃刻間回落,秦崢把冰塊嚼得哢哢響,衝他霎霎眼:“對我好點噢,不然我隨時去找他聊聊你。”
樂有薇婚後,來天空藝術空間給眾朋友回禮,他在走廊截住她。樂有薇冷著臉,對他比個開槍的手勢,他退到了一旁。
當月底,樂有薇作為特約拍賣師,主槌一家拍賣公司的明清金絲楠木專場。開場前,他以買家的身份,懇求能跟她談談,樂有薇說:“我不認識你。”
他說:“你們已經沒事了。”
樂有薇冷哼:“那是我們命大。”
他追上幾步:“我會補償你們。”
樂有薇蔑視著他,字字如刀:“你補償得了嗎?你還記得你在汀蘭會所cáng毒嫁禍,差點害死豹哥嗎,你還記得你送葉總去坐牢嗎,你知道是你火上澆油才毀了貝斯特嗎,你知道很多人被迫轉行,很多人失業嗎?”
樂有薇的痛斥句句屬實,她記著,葉之南也不會忘記。他如芒刺在背,他知道自己是個禽獸,一直都是。
他有著被規訓後形成的姑且稱為風度的表象,但一個人度過青春的方式,才決定了他一生與世界相處的方式。幼年和青春期的壓抑,滋養了他的偏執和卑劣,他仿佛有一個按鈕,摧毀世界再自毀,他竭力不去觸碰那個按鈕,但失控時,他清晰地看到它就在。
樂有薇是葉之南的弟子,但行事風格激越得多。他不敢想象,若是葉之南如此發難,他是不是立即就按下按鈕,焚身裂骨,再不跟世界相乾。
樂有薇是葉之南和他交惡的導火索,他的希望在於她,他緊跟著樂有薇,再度說:“我做錯了太多事,我會儘全力彌補,我正在努力。我是真的很希望有天你能原諒我。”
樂有薇頭也不回,走向後台:“為什麼要我原諒你?”
他說:“如果你能原諒,阿南或許就肯原諒我。”
樂有薇轉過頭看著他,他的聲音有些自己沒發覺的顫:“你可能知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樂有薇深深地看他一眼,什麼都沒說,走進後台為拍賣會做最後的準備。葉之南一如既往出席了拍賣會,落槌後,他想弄清楚樂有薇會不會跟葉之南說點什麼,但樂有薇呼朋引伴去吃飯,吃完飯散步,散完步去酒吧。
燈紅酒綠間,他們在跳舞。他注意到秦杉,看著靦腆害羞,居然跳得很好,他一想,明白了,樂有薇如太陽般熾熱濃烈,她身邊的人都會被她感染。
美人烏發紅唇,是一朵灼灼的花,他不意外秦崢說她漂亮。漂亮得生動的人總會讓人忘記禁忌,乃至想冒犯禁忌,他也因而懂得葉之南愛她什麼,他本應擁有人群中最美的穿緊身西裝的女人,但沒可能是他。
春去秋來,他照常半死不活地活著。不工作時,他就自己待著,也打球,但更多時候他喜歡一個人在街頭遊蕩。生活中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值得交往,不合群令他更舒適點。
每當被秦崢覺得他在發病時,他就被拎去喝酒,吃甜品。雖然蛋糕一端上來,秦崢就樂此不疲地推倒它,挖掉最中間的一小塊吃掉,再叼著勺子嘲笑他幾句。
秦崢的課業日益繁重,還深度參與到秦望公司的小項目,他不想讓秦崢為他浪費時間,試著扮積極,被秦崢識破:“我最討厭讓自己強大的說法,逼自己那麼強大做什麼,你不用裝high。”
他說:“你成長得飛快,我癡長你九歲,內心太虛弱不像話。”
秦崢笑他是蘑菇,這個世界上有高大的喬木,就有喬木下隨隨便便冒出來的蘑菇,它們待在潮濕幽暗處,水靈靈的,鮮美的,有的還帶點小毒,人人還都想嘗嘗,不也挺好。
秦崢允許他當蘑菇,那就當蘑菇,縮在葉之南曾經的辦公室裡,他的確是最舒心的。
聖誕節,秦崢的同學在城東的公園搞了個自助燒烤活動,秦崢抓他去玩,他很不樂意:“不是讓我當蘑菇就行嗎?”
秦崢嘁道:“但我不建議蘑菇又跑去英國鬼混。”
他嘁回去,他明明說過不再放縱。公園很熱鬨,秦崢的社交圈向他敞開,他是大家都知道的燁老板,但秦崢的女朋友都叫女朋友,他不知道每一任的名字,秦崢也沒跟他聊過約會體驗,大約因為她們都是過眼雲煙。
秦崢有幾個女同學追求過他,其中一人長得明豔,給他寫過情書。他上次收到親筆情書還得追溯到中學時,後來人們談情說愛都很快捷,少有人再動用紙筆。
信紙很古雅,印著竹葉和蜻蜓,有淡淡的香氣。女孩字跡娟秀,文采似乎欠佳,居然說他麵容清豔,如同雪中梨花,有一種破碎之美。他把信箋裝回信封,港媒對他的評價可一向是冷淡陰鷙。
燒烤對秦崢來說,誌不在吃,在於玩火,他在草坪上醒酒,等秦崢過來喝。秦崢比以前能喝一點了,但極好的酒才肯誇上兩句。他看著秦崢笑,這小子跟他父親秦望真是一模一樣,且來享受醇酒婦人,儘情歡笑。
隻有無情的人才能呼風喚雨地活在這無情的世上,他挺羨慕這樣,但他還是願意當蘑菇。
(請《華燈之上》的讀者止損,止損,止損,我要下鍘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