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阿玫。(1 / 2)

不是你的玫瑰 施定柔 12726 字 8個月前

阿玫第一次拿彈弓射鳥,沒有射著,射著了一個男孩,名叫阿森。她射破了他的臉,阿森哭了,阿玫嚇得扔下彈弓就跑。

傍晚,氣勢洶洶的阿森媽就拎著兒子找上門。

阿玫的父母都是工程師,他們一家住在設計院深處的紅磚房裡,單門獨棟,上下兩層,戶主是就是設計院的院長,阿玫的爺爺。

問清了來龍去脈,阿玫媽急忙道歉,一麵輕叱阿玫淘氣,一麵查看阿森的傷勢。第二天她帶著阿玫去了阿森家。禮包裡裝著那時還算昂貴的蛋糕、水果和蜂皇漿。阿玫媽還塞給阿森一個紅包,裡麵是一百塊錢。

阿森媽緊崩的臉這才露出笑容,她表示不會小題大做:“幸好也沒射著眼睛。”

然而傷口終究是留下了一個疤,不大,不深,在六歲男孩光滑潔淨的臉蛋上還是很明顯。

“哇,正好在你右眼的下麵,看上去好像長了兩條眉毛。”上學的路上阿玫竟拿這個開玩笑。

“放學之後陪我打珠子?”阿森不介意,滿不在乎地吸了吸鼻涕。

“好啊,練完了鋼琴我來找你。”

阿森爸是設計院職工食堂的工人,大鍋菜炒得呱呱叫。阿森媽是清潔工,負責打掃辦公室和樓道。他們和另一家人擠在一套隻有兩間房的職工宿舍裡,共用衛生間,洗澡要去公共浴室。

阿森說他原本還有一個哥哥,小時候在池塘邊玩耍,失腳跌進塘中,就這樣死掉了。阿森的生父因此精神崩潰,離家出走,再也不知去向。而肇事者卻是阿森媽,當時她正在田裡乾活,沒有留心兒子的去向。有兩位送飯的大嫂找她聊天,媳婦們嘰嘰嘎嘎地攀談起來,話聲太大,誰也沒聽見水裡有人撲騰。

因為這事,阿森媽差點被阿森的奶奶揍死,而她再也不能留在村子裡,就帶著阿森投奔城裡的親戚。

她嫁給了阿森的繼父,一位大她二十歲的炒菜師傅。師傅無子,對阿森甚好。

如若出生世家,阿森媽應當算是半個美人,可惜她的身世無半點傲人之處,隻能說是有幾分姿色。除了皮膚有點黑,手有點粗,臉有點紅之外,她長得一張端正的瓜子臉,杏仁眼,懸膽鼻,唇紅齒白,仿佛一張五四時期的招貼畫。張口罵人才知她是地道的村姑,上天入地,祖宗八代,半條街都能聽見她的尖叫。用阿玫媽的話講,阿森媽有點“不清不楚”。她不清不楚地嫁給了炒菜師傅,不清不楚地搬進了職工宿舍,不清不楚地農轉非,又不清不楚地讓阿森進了這個教學質量頗佳的新華街小學。

可是這些在阿玫看來都沒什麼。她和阿森玩得很好,沒人管阿森,阿森的學習總是很棒。他們一起做飛機模型,得過少年科模比賽的大獎。他們一起參加文藝彙演,雙人合唱拿過第三名。初中他們還在一起,高中就分開了。阿玫去了重點中學,阿森留在普通高中——不是沒考上,重點中學要求住讀,阿森家負擔不起。

像大多數少年時代的好友,他們的友誼也沒經得起地域的考驗。一周隻回一次家的阿玫隻在暑假才會見到阿森,彼此隻是羞澀地打打招呼,後來連招呼都不好意思,見麵點點頭了事。高二下學期,阿森的繼父心臟病去世,阿森媽再度改嫁,他們搬出了這個區,從阿玫的視線裡消失了。

再度相遇阿玫已是大二。高考她比誰都考得砸,因為有個強大的爺爺,照樣進了名牌大學。

有一天,阿玫被同學拉去操場看球,為本係當拉拉隊。球場中有一個身影似曾相識。賽後她慢慢收拾書包,用眼斜斜地瞟他,可不就是他!就算不知道個頭會竄得這麼高,褲腳好似短了一截,那臉上的傷痕不會有假。

幾年不見,他們居然考進了同一所大學!

“是你啊?”阿森說。

他們都不好意思直呼其名,也不好意思像小時候那樣叫彼此的昵稱。

她抿嘴笑:“是啊,陳同學。”

他在數計係,她在金融係,寢室隔得遠,也不共一個食堂,同校一年,居然不曾碰麵。

沒緣麼?實在是很詭異。

她不信:“周五的英語角,難道你從不去?”

“沒去過。”

“公共英語呢?難道你沒選金老師的課?”

“教我的老師姓趙,是下午上課。”

“嘿,”她指著他的臉,“那個疤怎麼還在?看著多刺心啊,今天有空不?我請你吃羊肉串。”

向來隻是她可以這樣肆無忌憚地打趣他。

他下意識地摸了摸臉,沒有回答,不好意思地笑了。

從那天起他常來找她。幫她提水,幫她打飯,幫她寫作業。他還是那麼窮,課餘四處打工掙錢。但他總能空出傍晚的時間,候在宿舍門外等她出來一起去食堂吃晚飯。一出門,繞過階前的一排槐樹,她準能在自行車棚的對麵找到他。她知道他喜歡她,全寢室的人都看得出。

點點滴滴的愛,水到渠成的默契,他知道她喜歡什麼,想要什麼,竭儘所能地讓她歡喜。她也樂意和他相處,雖然分不清是因為友情還是愛情。

漸漸地,她有了煩惱。

到了交男朋友的年紀,她開始想一些事,一些未來的事。她承認與阿森在一起的時光平靜溫馨、愉快而有情趣。她享受著那種被人寵溺的幸福。他們之間極少爭執,阿森幾乎是處處讓著她的。他們都沒什麼錢,她是因為花得快,零用錢到月中就沒了;他很節省,也很能攢,最後幾周還能周濟她。逢年過節有額外的收入,比如壓歲錢之類她也會給他買衣服,或者邀他去看通宵電影。算下來他們之間的金錢往來不可謂不頻繁,但誰也沒有欠誰很多。

媽媽說聽女人話的男人沒出息,她也覺得他不夠桀驁,事事過於在乎她的態度,簡直沒有半分主見。在這樣的年齡她是在乎相貌的——按媽媽的話說——人要為後代負責。嫁個醜男人,生個醜八怪,天天都要瞧著他,還要當心肝寶貝,那是什麼滋味?阿森不算難看,也談不上英俊。個子高,身子瘦,皮膚粗,麵色黃,一副發育不良的樣子。寢室裡的姑娘們安慰她,這男人還未長開,假以時日,終歸是條好漢。她卻左看右看不順眼:襯衣總是小一號,褲腿總是短一截,吃飯咀嚼有聲、狼吞虎咽,好似此生的最後一餐——總之,不瀟灑,太不瀟灑。而且他老是為錢發愁,整日裡計算著用度,遇到她嘴饞想吃栗子,他至多是買一包給她,自己一顆也不吃,還說不愛吃,弄得她也不暢快。他也沒有彆的朋友,隻是專心和她戀愛,找出各種借口要見她,變著法子地討好她,仿佛經不起女人的誘惑。阿玫悄悄地想,這樣的男人肯定很容易分心吧?學業定然荒廢了不少,弄不好要補考,也沒見他提自己的功課,不在一個係,她也沒多問。

生日那天,他送她一朵玫瑰。清晨剪下來的,還帶著薄薄的露水,怕露水乾了,早早送過去,傻傻的捧在手中,讓寢室的人笑他。

不知怎麼她卻有點不高興,玫瑰玫瑰,多麼庸俗的禮物。配上他為省錢而久已不剪的長發,因緊張而結結巴巴的口音,怎麼看怎麼寒磣。可她還是不願拂了人家的好意,那一天將就著陪他,看電影、吃餐館、明知所費不貲,心裡卻悄悄打起了退堂鼓。

她靜靜陪他坐在電影院,黑白的影子投到臉上,撲朔迷離,像是她的未來。那是他喜歡的聖誕老片——一九四七年的黑白片——叫做“美好人生”。她的心打了結,嫁給了他,他當然有了美好人生,可是自己的人生不免慘淡。何況嫁他必是一場戰事,她的父母、她的爺爺打死也不會同意。或許她要被掃地出門,嫁妝一分錢也沒有,這輩子跟著他倒未必流落街頭,但住在哪裡,想都不敢想。他的家庭亂得不能再亂,第二位繼父有兩個孩子,阿森極少提起,那位凶悍霸道的母親她也不是沒見識過。將來要和這一群人打交道……那是多麼費神的事!她早已習慣了容易的人生,沒有困苦,沒有壓力,沒有競爭,不為前途操心,仗著爺爺的權力,一切唾手可得。彆人累死累活拚了命,到頭來也不夠做她家的一條門坎。她犯不著將到了手的好日子讓出來,陪著他事事打拚……二十年後,她就成了祥林嫂,說不準孩子還讓狼給叼走了。

那一刻,過去、現在以及未來在她眼前交彙。

他從熒幕的故事裡拔出來,溫柔地看了她一眼,握了握她的手:“電影不好看嗎?”

“好看。”

“感覺你心不在焉。”

“哪裡?”

“你的膝蓋不停地晃著……”

“哦。”

她猶豫了。終究舍不得那一份溫柔與嗬護,那份誠摯與尊重,她是他心中的女皇——這種感覺她不可能從第二個男人的身上獲得。

平平淡淡地談了三年,一切如常。除了阿森,她沒有新的男友。未來障礙重重,她不願意想明天的事。她從沒帶他去自己的家,亦未向家人提過他。一份秘密就這樣捂著,以便隨時能夠撤退。可是,不知不覺她已習慣於依賴他了,習慣於他天天黃昏在宿舍樓外等候,習慣他一呼即應,隨叫隨到,習慣他把她的話當作聖旨,習慣生病受他照料,受委屈聽他安慰。他們像一對小愛人那樣熟絡了,握手、接吻、擁抱、除了最後一關,一樣也不少。幾天不見,她也覺得心裡空得慌。而他早已經把她當成自己人。他開始計劃他們的未來,什麼時候結婚、去哪個城市工作、好好乾買大房子,讓她在後院種花。他甚至說要生一個像她一樣漂亮的女孩,取名叫作“寶珠”……說話時他將自己的頭埋在她的肚子裡,仿佛已經懷孕。她在一旁嗤嗤亂笑,心下卻生出了恐慌,笑到一半,笑容僵住了,像一滴墨在水中洇開。

回到寢室,住在上鋪的小桃說:“阿玫我真羨慕你,會有阿森那樣好的男孩愛著你。”

她失笑:“怎麼,我配不上阿森嗎?”

“不是不是……當然不是。我是說你們在一起真的很好,你們有夫妻相,將來一定白頭到老!”

她撲哧一聲,笑得厲害:“你個小妮子,胡說個什麼呀。”

一時間,目光停在小桃的臉上,她似有所悟。

小桃出生貧寒,和他門當戶對。她有一張不成比例的小臉,像綠葉中的一朵小花,巴掌一按就消失了。小桃什麼都一般:成績一般,才藝一般,看不出有何驚人的天分,但心眼好,脾氣好,老實忠誠也努力上進。她忽然覺得,小桃和阿森才是真正的般配,他們倆人的未來可以畫進同一張圖紙。而她自己,雖然也愛他,可是……不行……肯定不行……首先父母那道關就彆指望。

大學最後一年,她幾乎天天在想如何與他分手。

她開始冷淡,找借口回家,去外地實習,一周見不到一次麵。她開始動不動就發脾氣,挑三揀四。她故意忘記他的生日,也不去看他的球賽。他似乎意識到了什麼,越發小心翼翼。以為她是麵臨畢業壓力大,提出用攢的錢為她租了一間安靜的小屋,以便她能專心寫論文。她斷然拒絕,為此找理由和他吵架。

其實她心中何嘗不痛?誰願意硬起心腸當惡人?

終於有一天,在長達三天的冷戰之後,她下了狠心,直截了當地說:“阿森,我們還是分手吧。”

那是個悶熱的下午,整整兩個小時,一直都是她說話。她分析了雙方的家庭、家長的態度、她說她有個剛愎自用的爺爺,會動用一切辦法阻礙他們的婚事。她說她畢業會出國進修,學習緊張前程難料,不想用沒有結果的愛來拖累他。她說了很多很多,想方設法地安慰他,又不留半點希望。

最後他抬起頭,眼中泛出淚光:“你愛我嗎?”

“愛!當然是愛的……”她不忍看他的臉,聲音也緊張得發顫。

他握著她的手,大聲說:“那麼不要對我講這些!這些都不是困難!我們都可以克服!”

她冷笑:“我爸媽肯定不同意!”

“你問過他們?”

“嗯!”她騙他,“他們堅決反對。我是他們唯一的孩子,你總不至於要我斷絕父子關係吧?”

他的臉一點一點地蒼白,頃刻間,血色就褪儘了。

她不記得自己說了些什麼,總之是“彆太難過”,“好說好散”,“我們今後還是朋友”之類的話。

他默默地走了,再也沒來找過她。

她借口寫論文搬回家裡,幾個月後順利畢業,爺爺給她找了份體麵、穩妥的工作,在銀行當會計。

她再也沒見過他。隻聽說他考了研,去了北京。

他不是不知道她的電話,不是不知道她的郵箱,就是再也不來聯係。

想不到他會這麼絕情!明明是自己拋棄了他,她卻有種被拋棄的感覺。

於是,感到輕鬆的同時她又深深地失落了。

分手頭一個月,她夜夜夢見他,那感覺好像有把利刃在割除她的肢體。到了白日,她又幻想他的人影會重現在宿舍樓前,以至於每次出門都下意識地看一眼車棚。瘋狂的時候她甚至想,隻要他回心轉意地給她打個電話,她寧願放棄一切跟他走,天涯海角,永不離棄。

清醒過來,她又知道不該怨天尤人,這個選擇再理智不過,晚痛不如早痛,對他也是個解脫。

上班之後的日子過得十分機械。

在家人的安排下她見了鴻奕。

鴻奕出身名門、鴻奕英俊瀟灑、鴻奕舉手投足事事得體。爺爺喜歡他斯文穩重,媽媽喜歡他溫和禮讓,爸爸喜歡他愛好體育。她也覺得鴻奕是Mr.Right,選他再正確不過了。當然,家教嚴格的鴻奕待她過於客氣,令她覺得有點疏離,可是,哪個王子不驕傲?和他打交道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拿出全身的解數去戰鬥。

儘管如此,鴻奕的愛還是按步就班,循規蹈矩,溫吞水一樣,無論從深度還是濃度都不能與阿森相比。那是她操之過急!阿玫心裡想。為了約他吃飯,她打電話暗示都快到了氣急敗壞的地步。王子姍姍來遲,她滿地裡給他找理由。原來她也有強大的主動性!可不是嗎?嫁給他就等於嫁給了自己,會保持優越,留在熟悉的環境裡。長輩們知書達禮,過日子不為錢犯愁,出了事親戚們都來幫忙……鴻奕送她的定婚禮是一隻祖傳的翡翠鐲子,鮮翠欲滴,據說是戰亂年間從宮裡流傳出來的。他將它套在她的腕上,她的心也跟著套了進去。

三個月內,他們迅速結婚。

蜜月度完,日子開始不像她想象的那麼簡單。

鴻奕的脾氣是不能拗折的。說一是一,說二是二,沒得商量。她覺得這是男子氣,現在男子氣傷到她了。鴻奕上班忙工作,下班忙應酬,出差更是家常便飯,這也是她一直想要的,男人可不是要上進麼?而如今夜夜孤燈都成眼中芒刺,帳空褥冷,長夜難眠。嫁入名門好處多規矩更多,婆婆要小心伺候,公公暗示要抱孫子,而她卻一直沒有懷孕。

日子恍恍惚惚地過去。鴻奕身上那些光鮮的東西漸漸失了顏色。他總是淡而有禮,對她的需求不置可否,弄得她事事期盼他的首肯。他倒是記得宴會上幫她脫大衣,入座移凳子,吃飯菜遞酒,生日送禮物——一年之中受他待見的也就是這麼幾天。說他不好,他溫言細語不曾動過火,對她的家人是再尊重不過。逢年過節必去探望,有事一個電話絕對趕到。阿玫媽格外喜歡他,看見他臉上笑成了一朵花。可是回到家裡,難得共進一回晚餐,她在灶前忙得團團轉,他則怡然地坐在沙發上看報,偶爾搭她一兩句話,都是心不在焉,股票新聞也比她有趣。

她不敢抱怨,更不敢使性子,他有家教難道她就沒有?在阿森麵前的那些脾氣早已去了爪哇國,正經為這個生氣倒讓人見笑了。她不明白自己哪點不好,模樣、家世、樣樣般配,學曆、工作也上得台麵。出門在外挽他的胳膊,也是人人稱讚的才子佳人。

緊接著的一年她爺爺去世,過完頭七父親又陷入官司。賬目不清的工程款,查無實據的賄賂,來路不明的存折,一夜間家產全部凍結。她母親發動所有的關係四處打點,父親還是判了三年。鴻奕家也算幫了不少,送出的錢多半打了水漂。多求幾次亦麵呈難色,話間透出撇清的口氣。

阿玫在鴻奕家的地位因此一落千丈,加之久不生子,婆婆的臉色越來越黑。

三年之後父親放出來已白發滿頭。長時間擔驚受怕、情緒低落、母親的身體也露出下世的光景。母親怨她父難當頭不夠儘力,好歹也是鴻奕家的長媳,說話做事沒半點份量。早知如此也不指望你,另找他人也不是這麼差的結局。她回娘家隻能是訕訕的,受了委曲也不敢多說。有了這層忌諱,走官場路線的鴻奕家也不便多和他們往來。

後來她才知道鴻奕的美國文憑是混來的,畢業的大學誰也不曾聽說。借著父蔭進了著名的外企,初來時被貨真價實、野心勃勃的同事們打壓得喘不過氣。好在他識相知趣,人脈暢通,又頗懂得官場上的那一套應酬,七八年下來也進了高管。

那天她和客戶吃飯,無意間提起鴻奕,客戶笑著說:“鴻奕?我認識啊。和他搭過幾次話,不熟。我兒子和他的兒子在一個幼兒園,同班。”

她的頭頓時大了三倍,一時間天旋地轉,眼冒金星。

——她沒告訴他鴻奕就是自己的丈夫,他們一直都沒有孩子。

第二天她去查了他所有的電話記錄。回到家就摔光了所有的碗和碟子。對著下班進門的他又吼又叫。沒幾天事實終於浮出水麵:那個女人姓孫,是他在火車上遇到的一位作服裝生意的小姐。模樣清秀、談吐伶俐、知疼知熱,在本市開著一個專賣唐裝的小店。她精於裁剪縫紉,能自製全套十五個品種的漢服。她隻上過高中,一條腿有小兒麻痹,走路不很利索。他們有個漂亮的兒子,姓隨母親,三歲,人見人愛。

孫小姐認得鴻奕比她要早,跟著他那麼多年,什麼也不要。不要名分,不要地位,兒子出生也不要親生父親來簽字。她懂得什麼是忍,忍得越多,鴻奕越是覺得虧欠她。

阿玫最後賭氣說:“離婚!我要離婚!”

等的就是這一句,鴻奕不動聲色地遞上了準備好的協議:“想好了就簽字,我什麼都不要,房子存款都給你。”

她氣得發狂,心又開始滴血,湧起的酸意把胸口蝕成了一個大洞。不能這麼便宜他!財產能有多少,這些年他早已轉移了大半吧?房子也不值什麼,那女人名下定有好幾套現房。鐘擺一下子從這頭甩到了那頭,她堅決不離婚,不簽字,在公婆麵前大哭大鬨,發誓要將他們全家弄得臭名遠揚!

她到底贏了。迫於家長的壓力,鴻奕向她道了歉。

她什麼也沒贏,因為現在的家比以前更空虛。鴻奕基本上不回來了,回來了也是冷戰。她習慣刷的信用卡、銀行卡也漸漸地開始失靈。這麼大的家,每個月他隻象征性地付一點生活費。她恥於索要,便開始節省。極少買衣服、不再逛商店,她學會了計劃開支。

度過了疲於應付的調整期,她赫然發現鴻奕的兒子已能逗得公婆的開心,也知道給爺爺奶奶拜年了。真是大勢已去,一切已無法挽回。

年終時候,鴻奕忽然提出讓她出席公司的晚宴。細問方知是到了提拔的要緊關頭,她心軟了,以為助他一臂能讓他回心轉意。

鴻奕說新來的老總很看重職員的責任感,讓她記得戴上結婚戒指。又說他保證不會讓那裁縫進她的家門,阿玫女主人的地位不會改變。

她不知道自己怕什麼。

一連串的變故讓她害怕改變,害怕改變之後的一無所有。

有次在商場她看到鴻奕和那個女裁縫。鴻奕一手推著購物車另一隻手還半挽著她。那女人個子很矮,走路又跛,說話時他幾乎低下半個頭去。她一時愣住,腳下似有千斤,半步不能移動。

那神情與阿森如此相似。當年阿森也是這麼挽著她的,也喜歡低著頭和她說話。她已有多年沒想起他了,連他的去向都不知曉。對於阿森,她不敢多想,怕勾出心中的悔恨。分手的時候,她還乾了件更蠢的事,急於卸擔子,她居然向他推薦小桃:小桃老實,小桃勤奮,小桃能乾會燒菜,小桃更加適合他……越說阿森的臉越陰鷙。

夜宴在一家賓館的四樓舉行,四壁燭火幽然,看得出主人充滿了情趣,除了吃喝,還雇了藝人表演吹簫。

洞簫聲中,鴻奕將她引向一對夫婦:“陳總,這是蘇玫,我的妻子。”

她應付般地抬起臉,還沒搞清怎麼回事,陳總的夫人就撲過來給她一個大大的擁抱:“OMG!阿玫!居然是你!”

她被這驚人的一呼嚇得倒退三步,定睛一看,竟是小桃。

“……小桃?”

“對對,不記得我啦?”

“你不是到北京讀研究生了嗎?”

“對啊!你個沒心腸的,自我去了北京就再也不聯係了,嫁人都不告訴我!”小桃嗔笑。

她真認不出小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