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穿著純黑的晚妝,長發挽成一髻,簡單大方、優雅得體。
“你還不是一樣!”阿玫笑,“嫁了人也沒告訴我!”
“不告訴你你也猜得出,你可是我的大媒人呀。”小桃咯咯地笑起來,酒在杯中亂晃。
緩緩轉過臉,阿玫的目光閃了閃,小桃的身邊是位穿著深灰色西裝的男人。
“不認得我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臉,“這個疤你總認得吧?”
她想哭,又強裝淡定。
交談了幾句方知阿森的學業出類拔萃,畢業後考入清華,在那裡遇到了同是研究生的小桃。一年後他們雙雙出國,拿到學位又回國創業。他的公司買下了鴻奕的公司,他是這個城市風頭最健的青年企業家。
“有孩子了吧?”她不由自主地握住了鴻奕的手,鴻奕也配合她,兩人作親密狀。
“有個女孩。”他說。
“叫什麼名字?”
他略遲疑了一下,小桃說:“叫寶珠。”
她的心猛然一跳,幾乎窒息:“……有空到我家來玩。”
“好啊。”小桃遞上阿森的名片,“有空咱們去喝茶。”
名片上的地址令她暗暗心驚。那是她以前住過的大院。城改後被夷為平地,地段好,賣給了地產商做彆墅,屬於本市最昂貴的住宅區。阿森曾經對她說:“總有一天,我會在這城市擁有一席之地,蓋個比你們家還大的房子,讓你舒舒服服地住在那裡……”
“孩子——我是說寶珠——給保姆帶著?”她假意攀談。
“沒有保姆,暫時拜托她外婆照看。”小桃說,“阿森不讓請保姆,說生了孩子就要自己帶。一切交給保姆,那要父母做什麼?”
“陳總這麼忙,哪裡顧得上,總要請個鐘點工吧?”鴻奕說。
阿森笑了笑:“自己的孩子,再忙也擠得出時間啊。”
“噯,阿森你的嘴還是那麼叼嗎?”阿玫說。話一出口立即後悔,好像她很了解阿森的樣子。瞥了一眼小桃,發現她並不介意。
“可不是。回家都是他做菜,我做的他說吃不下。”
“陳總真是裡外一把手啊。”鴻奕協肩諂笑,眉飛色舞。
她看在眼裡,像吃了蒼蠅一樣惡心。
夜宴很長,她沒再和他多說話。心內卻翻湧如狂。
如果當年不分手,如今站在他身邊熠熠生輝受眾人趨捧的,應當是她吧。
他也一直忘不了她,不是嗎?把自己的女兒叫作寶珠。寶珠——那可是他們在夏夜湖邊頭枕著頭商量出來的名字啊。
她不願失了風度,那一夜表現得淡定自如。她也給足了鴻奕麵子,陪著他應酬各路神仙。她甚至都沒再看阿森一眼,儘管她確信阿森的目光一定追隨過她。
女皇的感覺又回來了。
阿玫心想,她絕對比小桃漂亮,過去是,現在也是。小桃從來都不是她的對手。
“喂,酒喝多了嗎?”鴻奕微笑著說,“你的臉怎麼紅成這樣?”
說話間,他充滿柔情地替她掠了掠額前淩亂的發絲。
“可能是吧。”她說。
“原來陳總是你的大學校友啊,怎麼從來沒聽你說起過?”
“隻是認識,沒什麼太深的交情。”
“那麼,陳太太跟你一定很熟吧?”他又說。
“陳太太?”她怔了怔,繼而意識到這是指小桃,“對,是大學室友。”
鴻奕拍拍她的肩,唇間酒氣微漾:“什麼時候去他們家Party記得叫上我哦。這個陳總滿嚴肅的,平時不好親近,弄得我不得不走太太路線——”
她胡亂地點頭:“我們回家吧。”
坐了出租回到家裡,鴻奕在玄關脫鞋子,她偏起頭詫異地看著他。
他夜不歸家已經很久了,她早已習慣了沒有他的日子。
“今天你不去那邊——”
“想趕我?”
他曖昧的眼神刺激到她了。她猛地跳起來,衝到臥室找出那張紙,當著他的麵,飛快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同意離婚。”她說,將紙揉成一團,擲到他臉上,“你滾!馬上滾!”
大二的時候,她和阿森曾一起朗誦薩鬆的詩。到如今果然是“林林總總的欲望”掠取著她的現在。她的愛情從未越過藩籬,夢想也不曾解放她的手腳。
“……我心裡有猛虎在細嗅著玫瑰。”
她不是猛虎,嗅不到那朵玫瑰。
而他卻是玫瑰,把刺深深地留在了她的肉中。
離異的孤獨與失落在手續之前就已經將她淹沒了。
她對此麻木不仁。
高興的人是鴻奕。離婚第二個月,他就大張旗鼓地娶了小裁縫,兒子也終於改回父姓,報上登載了他們一家三口的幸福合影。
一夜間,她成了人儘皆知的棄婦。
無論走到哪裡,都會迎來同情的目光。
當然情況也沒有那麼糟,有位姓張的同事特意請她吃飯,飯間表達了他的好感。
他對她一直很好,工作上幫助他,有事替她頂班,出錯替她遮掩,每次出差都記得帶給她一包土特產。一直是淡淡的關懷,沒有更多的意思。
她對他也是如此,有事相幫,無事不擾。
他大她五歲,離異多年,獨自帶大一個女孩。工作辛辛苦苦,當上了中程乾部。他不好看,臉微微發黑,有謝頂的跡向。他喜歡種花養草拉手風琴,會講笑話,也有情趣。
如果自己再老十歲,她一定覺得他是個滿意的對象。
她不甘心。
那一個月她花了很多錢做美容,去新世界買了漂亮的裙子。她找小桃聊天,探聽她的動向。一個雲淡風清的夜晚,她撥響他的手機。
“阿森,找你有點事,能見個麵嗎?”
他爽快地答應了。
她帶他去了一個熱鬨的酒吧,隔壁亂哄哄的,有很多人跳舞。
吧廳的另一端隔出一塊空間,想安靜的客人可以去那裡攀談。
“對不起,不知道小桃今天出差,不然叫你們一起來。”她說。
“沒關係,”他微微地呡了一口酒:“你常來這裡?”
“是啊,來這裡散心。這裡熱鬨,晚上有唱歌,有時還有相聲,很容易打發時間。”
他抬頭注視著她的臉:“阿玫,你一向不愛熱鬨。”
“人是會變的。”
“是啊。”
“我給你推薦了小桃,你是不是應當謝我?小桃——她一定是個好妻子吧?”話匣子打開了,她開始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對,她很好。”
借著臉上的桃紅,她星眸微開:“……比我還好?”
他看著她,沒有說話,沉默片刻,說:“阿玫,我知道你不好受,但也彆喝那麼多。”
“難得見麵,你不讓我多喝點?現在也沒人管我,我自由自在,想醉就醉!”
他奪過她的酒杯:“真的,彆喝了。”
“你恨我嗎?”她說,“你是不是特彆恨我?”
“沒有。”
她忽然站起來,大聲說:“怎麼可以叫她寶珠?寶珠是我們的孩子!你和小桃的孩子,不可以叫寶珠!不可以!”她激動得身子亂晃,搖搖欲墜。
從少年開始她就喜歡胡攪蠻纏,阿森從不強辯。如今他也還是這樣:“我的孩子都叫寶珠。”
她開始流淚,嘩嘩地流淚,喃喃地說著誰也聽不懂的話。酒一杯一杯地往口裡灌。
“你醉了,我送你回家。”他奪過酒杯,果斷地拉起她。
出租車裡,她大半個身子都靠在他身上,一半是醉,一半是故意。她已經久未聞到男人的氣息。到家的時候她連腿都伸不直了,他不得不半抱著她進屋。
“阿森……”她哭著說,“你想要什麼就儘管要吧,我什麼也不要你的啦。”
她摟著他不放,把頭紮在他的懷裡,她想扯掉他的風衣,沒有力氣……
剩下的事情,她都不記得了。
次日的清晨,她發覺自己和衣躺在客廳的沙發上。
不曾有人動過她。
爬起身來,頭痛欲裂,她歪歪斜斜地去廚房喝水。
桌上靜靜地放著一張紙條。
是他的筆跡:
“阿玫:七年前你已經選擇,今後請不要再來找我。”
她的臉一下子燒起來,燃起的熊火將堆積的欲望燒得一乾二淨。她對著牆壁痛哭,將杯子扔到地上。事到如今她什麼都願意,二奶、小蜜、無名份、怎樣委曲都可以,隻要他還愛她。
就算是破滅,幻覺的水泡也不要打到她臉上。
她將紙條撕個粉碎,拿著包衝到街上。
清晨很寧靜。
一隊晨跑的青年從她麵前經過,她不知不覺地加入其中。
灑過水的大街格外乾淨,空氣中有股說不出的芬芳。
路過江邊,她忽然停下。站在百尺橋頭,望江流滾滾,愁緒萬千。
身和心早已成空。
她並不老,還不到三十,而她的人生仿佛已經走完。
她生自己的氣,恨不得拔光所有的頭發。
一了百了也許並不難吧?
這時候,身後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
她眼淚模糊地回頭看,是那位姓張的同事。
“嗨,早!怎麼?不開心啊?”他不自覺地走到了她的身邊,仿佛怕她起輕生之念。
她神經質地笑了:“沒有,頭一次晨跑,有點不適應,頭昏,胸悶,想吐。”
他看上去很緊張:“我送你去醫院吧?”
“沒事的,已經好多了。”她說。
“真的嗎?我這兒有杯豆漿,要不要喝?”他舉了舉手中的菜籃。
她怔怔地看著他,喘了兩口氣:“真勤快,這麼早買菜?”
“是啊,早上的菜新鮮。”
“是東街菜市嗎?”她接過豆漿,喝了一口,“我也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