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 “阿簫是我家的掌上明珠。”……(1 / 2)

鳳君逃婚後 浮白曲 4015 字 8個月前

龍笙鳳簫率先下船後,弄煙和濯塵也上了岸。

四位都是天人之姿,又衣著不凡,霎時引起眾人圍觀,紛紛驚歎。

明珠城這十年何曾出現過這麼美麗的人物,還一出現就是四個。

氐人族以美貌聞名,若非氐人族全是女子,他們還以為是消失已久的鮫人重新出現了呢。

人群中,一名外貌三十多歲的男子望著弄煙,不可置信地喃喃:“這不是十年前來明珠城那位……”

他正是十年前弄煙遇到的采珠人。

弄煙容貌傾城,見之難忘,即使過了十年,采珠人仍舊對他印象深刻。

采珠人一眼就認出了弄煙。

歲月的流逝沒有在他身上留下絲毫痕跡,紅衣青年仍舊保持著十年前的樣貌。

采珠人心裡嘀咕,莫不是這位也食了人魚肉,才老得緩慢?

采珠人撥開人群,主動上前道:“公子,您還記得我嗎?十年前,我們有過一麵之緣,還說過幾句話。”

弄煙打量他幾眼,認出來了:“是你。”

“是我。”采珠人激動道,“公子能記得我,真是我的榮幸。”

“怎會不記得?”弄煙微微笑道,“你的樣子一點兒沒變。”

鳳簫好奇地悄聲問:“他是誰啊?”

弄煙回答:“當年遇到的采珠人。”

鳳簫聽了還沒多大反應。

弄煙意味深長地低聲補充一句:“他十年前就三十歲了。”

鳳簫瞬間目光微變。

十年前,采珠人就是三十出頭的青年,十年過去,他沒有變成四十歲中年人的樣子,依舊維持著三十歲的外貌。

弄煙不老,是因為他是修仙之人。一個凡人不老,又是為何?

凡人也能靠美容保養駐顏有術,可那是需要金錢堆砌的。瞧這人打著補丁的衣裳,也不是很富裕的樣子。為生計奔波操勞,會讓人老態明顯。

事出反常必有妖。怡容國裡的人永葆青春,是因為服用人心。那明珠城的人容貌不改……

他吃過人魚肉。

鳳簫腦海中劃過這個念頭。

采珠人身上縈繞著淡淡的邪氣,昭示著他的靈魂受過汙染,身上犯下過罪孽。

可不是說,一塊人魚肉能賣出天價麼?一個采珠人是怎麼吃得起的。

鳳簫不動聲色,靜觀其變。

采珠人恭維道:“哪及得上公子風采依舊。公子再臨明珠城,可是來買珍珠的?”

一行人一看就非富即貴,若是能結交,那可是大客戶。明珠城的珍珠生意這些年一直不溫不火,他主動招來這大客戶,獲得一筆大進賬,城主知道後,定會好好獎賞他。

弄煙頷首,無奈又寵溺道:“家弟久聞明珠城的珍珠盛名,纏著我要,做兄長的哪舍得不依他?特來為我這弟弟挑一顆。”

弄煙指了指鳳簫。

鳳簫反應極快,立刻本色出演,一副被千嬌百寵慣大的富貴小公子模樣:“沒錯,把你們這兒最好的珍珠拿出來給我,不是最好的我可不要。”

少年姿態高傲嬌縱,旁人這個語氣,定是囂張跋扈,令人討厭。可從他口中說出來,隻會想讓人滿足他所有願望。

這麼美麗的人,合該擁有最美麗的一切。

采珠人心中咂舌,這一家子未免都太好看了些。原以為兄長已是世間絕豔,怎麼弟弟竟生得更出挑……

他連忙道:“小公子想要珍珠真是來對地方了,世上最好的珍珠,都在咱們明珠城。幾位請隨我來。”

他這話說得心虛。若是十年前,明珠城中盛行鮫珠,他這話自是名副其實。可如今沒了鮫人,賣的都是些蚌珠。雖也漂亮,稀罕度到底不如鮫珠,天底下賣蚌珠的多了去了,明珠城著實不算第一。

但他當然不可能說實話,放跑這麼大一筆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