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著平安鎮的大路一直向南走,就能到達一處荒山。
綠葉蔥蔥蘢蘢,覆蓋整座山頭,正是夏日避暑納涼的好地方。
可惜九十年代的平安鎮還是人均窮鬼,隻知道早晚操勞,沒有閒空去周邊郊遊。
一連走了兩個小時,大概上午十點鐘,宋沅和沈利終於來到了山腳下。
宋沅體虛,一路上汗流不止,再加上一直對著沈利嘰嘰喳喳個不停,此時已是氣喘籲籲,一張白嫩的小臉像隻熟透的紅蘋果。
再看沈利,走這麼長時間的路,硬是連呼吸都沒亂。
大佬的耐力也不一般。
宋沅暗自腹誹了一下上天的不公,伸出手抬至額前,作望遠鏡狀,看到不遠處有條汩汩小溪,欣喜道:“太好了!我們去涼快一下!”
沈利點點頭,不著痕跡地把已經擰開的水壺蓋又擰了回去。
溪流潺潺,宋沅捧起一把水,直接撲到臉上,清涼感瞬間蔓延全身,原先的燥意都降下去不少。
一旁的沈利默不作聲,良久才問了句:“餓了嗎?”
宋沅搖搖頭:“不餓。”
他又抬頭向上望,苦著一張臉無奈道:“我們還得繼續上山,好累啊。”
“我背你。”沈利毫不猶豫。
宋沅嚇了一跳,連睫毛上沾的水珠都掉落下來,他忙擺手:“不用不用不用。”
開玩笑嗎?他哪敢讓大佬背他?
宋沅已經腦補出將來自己有事求大佬,西裝革履的大佬坐在價值999999美元的真皮沙發上,不屑地勾勾手指,讓宋沅給自己當大馬騎才答應的場景。
畢竟自己“虎落平陽被犬欺”,居然背宋沅這小嘍囉上過山!
宋沅連忙在地上撿了一根樹枝,當做自己的登山杖,故作堅強笑道:“我現在精力可旺盛了,簡直健步如飛,快走吧!”
沈利不聲不響,跟在了他身後。
*
黃芪性喜陰涼,宋沅也無法確定這山上究竟有沒有,隻能儘量往山背走。
他幾乎翻遍了每處草叢,不是找到莫名其妙的計生用品,就是隻找出幾個狗尾巴草。
根本就連黃芪的影子都沒有。
一直到晌午已過,望著層層樹木上隱隱透出的陽光,宋沅伸了個懶腰,肚子卻發出不合時宜的叫聲。
沈利的眼神恰到好處地避過去。
宋沅有些羞赧,裝作若無其事地坐到樹下,抬手招呼沈利:“快來吃點東西吧。”
沈利一直在幫宋沅找黃芪,經過宋沅詳細的描述,他對黃芪的模樣有了個大概的了解,可他也一無所獲。
隻好坐到了宋沅旁邊。
宋沅從包裡掏出饅頭來,又將一包榨菜撕開,把饅頭分成兩半,在中間夾上榨菜,這就是他自製的中國漢堡。
他正要將夾滿榨菜的饅頭送入口中,看到一旁的沈利,不知是不是錯覺,總感覺他像隻眼巴巴望著主人的大狗。
尤其是沈利的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眼尾微微下垂,總讓人感覺濕漉漉的。
呸!大佬才不是狗呢!
宋沅趕緊將腦子裡亂七八糟的想法搖出去,咽了口口水,想了想,還是把饅頭先遞給了沈利。
“你吃吧。”
在1997年,鬆軟的白麵饅頭也不是人人都能吃上的。
沈利頗有些受寵若驚地接過去。
宋沅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心想沈利身上充分地體現了人的多麵性——
現在純善如誤入人間的天使,完全和之前麵對沈存的模樣大相徑庭。
天使與惡魔,果然僅在一念之間!
宋沅又給自己自製了個榨菜“漢堡”,實在是已經饑腸轆轆,顧不上什麼形象,立刻大快朵頤起來。
果然人隻要餓了就什麼都愛吃,這麼簡單的食物,宋沅也吃得有滋有味。
一開始沈利吃得還比較小口斯文,大概是看宋沅吃得這麼香,他也大口吃起來。
三下五除二,一個饅頭下肚,宋沅意猶未儘地舔舔嘴唇,把水壺擰開,半壺清甜的白開水“咕嚕咕嚕”下肚,覺得愜意不已。
他索性把喝過的水壺遞給沈利,“喏,榨菜挺鹹的,解解渴。”
沈利看了他一眼,神色有些古怪。
宋沅吃得暢快,仿佛已把沈利當成了好朋友,拍拍沈利的肩膀:“彆客氣,喝吧!”
沈利回了句“好”,就將水壺接過去,喝了兩口。
半山腰上的樹冠大而茂盛,遮住午後豔陽,幾縷涼爽的風刮過,吹開宋沅額前濕黏的頭發,露出圓潤飽滿的額頭。
他兩隻胳膊放在身後,反手支撐著身體,因爬山而酸痛的腿伸展開來,舒服不少。
少年臉上的紅漸漸散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層淡淡的薄粉,在白嫩得吹彈可破的肌膚上,煞是好看。
一隻螞蟻爬到宋沅的小腿上,他感到癢意,將寬鬆的褲腿撩開,看著那隻小螞蟻左爬右爬,小小的觸角抖動著,看起來有些迷茫。
樹葉間泄露的陽光婆婆娑娑,光影轉換,宋沅撿起一根狗尾巴草,伸至腿邊,小螞蟻便頗有靈性地快速爬到草莖上,由宋沅將它安穩放到地上。
“小螞蟻,你要安全回家哦。”
沈利目睹了全程,嘴角止不住地揚起。
陽光正好,兩個少年並排坐著,享受午後山間的明媚。
宋沅開始跟沈利閒聊起來,他一路上都在騷擾沈利,現在也耐不住性子。
不知是不是因為重活一世,他變得話嘮了許多。
“你知道為什麼我叫宋沅嗎?”
“為什麼?”
“因為屈原寫過‘沅有芷兮澧有蘭’呀,怎麼樣,是不是很有文化?”
宋沅一雙眼睛亮晶晶的,望向身旁的少年。
沈利微微笑著,點了點頭。
沅有芷兮,澧有蘭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