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scape(八) Bird……(2 / 2)

他忍不住又擺出了他那副不高興的樣子,“你很容易被騙的,你知道嗎?”

“什麼?”喬琳挑了下眉,斜睨他。

“你就這麼跟陌生的男人站在這裡,穿成這樣,還讓他碰你的煙。”

喬琳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皺起眉,“我隻是穿了件裙子!不過你說的其他部分,好吧,你不是沒有道理。”

她撇撇嘴,“看來我現在最好離開,不是嗎?陌生男人?”

“我不是在說我,”諾埃爾狠狠地翻了個白眼,“我們現在認識了,不是嗎?”

喬琳猛地笑了出來,“天呐,你真是個說服天才!”

諾埃爾忍不住也露出了一個得意的笑容。

喬琳笑夠了以後突然想起了她之前聽到的吉他曲,問道:“你在房間裡彈的是什麼?在《I Am the Walrus》之後的那首曲子。”

諾埃爾回憶了一下,“《Slide Away》。”

喬琳有點遺憾地撇撇嘴,“它聽起來應該不錯,可我隔著牆根本沒聽清楚。它已經發行了嗎?”

“不,但很快,它會在我們的第一張專輯裡,專輯還有兩個月就正式發行了。”

諾埃爾突然發出了邀請:“你想來聽聽看嗎?”

喬琳笑著點點頭,“當然。我從來不拒絕好音樂。”

兩個人便一起往回走,等到他們真的走到諾埃爾房間門口時,喬琳突然停下了腳步。

她挑著眉斜睨他,戲謔地問道:“這不是一個騙我進你房間的把戲吧?”

“得了吧,”諾埃爾皺著眉輕嘖一聲,可隨即他就挑釁地看著她說,“如果是呢,你會進來嗎?”

喬琳笑著翻了個白眼,“晚安,諾!”

她佯裝真的要推開自己的房間門,果然等到了諾埃爾挽留她。

“來吧!我保證這隻是音樂!”

喬琳輕笑著回答:“好吧,你得記著,我很會尖叫!”

諾埃爾一邊推開了自己的房間門,一邊輕嘖著,“天知道這種事我怎麼可能忘記,小知更鳥!”

“混蛋,我不是知更鳥!”喬琳翻了個白眼,跟著他一起走了進去。

諾埃爾的房間跟喬琳自己的差不多,沒什麼可注意的。它甚至沒有喬琳想象的那麼亂,不過也許隻是因為這家夥還沒來及把房間弄亂。

喬琳注意到牆邊正好好地擺放著一把Gibson Les Paul電吉他和一把Epiphone EJ-200原聲吉他。諾埃爾走了過去,拿起了後者,坐在了床上。喬琳順勢坐在了他對麵的沙發上,安靜地等待著他的演奏。

他輕輕歎了口氣,默默數了1、2、3、4,然後開始撥動琴弦。

“悄悄溜走,給出你所有的一切,

我的生活正在崩塌,

我夢到了你,還有你說過的一切,

我想知道你現在在哪兒?

困住我吧,全世界都昏昏欲睡,

我需要你,你讓我全心全意愛你,

我夢到了你,我們正談論一起變老,

但你卻麵露難色……

來吧,寶貝,我們會在一起,

我試過祈禱,但我不知道你在對我說些什麼

現在你是我的了,我們會找到追逐太陽的辦法,

讓我陪在你身旁,

早上醒來,我們不知道該做什麼,

我們兩真是天生一對!

我們會找到辦法恢複原樣,

讓我陪伴在你身旁,

我們可以一起遠走高飛……”

就在他唱歌的時候,樓上傳來了一句罵聲,“見鬼!哪個混蛋這麼晚還在彈吉他!”

喬琳忍不住被這聲音逗笑了,諾埃爾顯然也笑了,可他還是堅持地把歌唱完了。

喬琳立刻像個粉絲一樣鼓掌,模仿演唱會時歌迷的樣子小聲尖叫,“諾!諾!你太棒了!”

她這誇張的戲精樣子把諾埃爾逗得捧腹大笑。

他說:“難怪你能拿英國電影學院獎!”

喬琳得意地挑了下眉毛,隨即認真地說:“這是首很美的歌!我簡直沒法想象有人會不為你演唱的樣子打動。”

“真的嗎?謝謝,”諾埃爾顯然有點驚奇,“當然,它確實是首好歌,可我不知道……rkid唱得更好,如果你聽過他唱歌就不會這麼說了,他簡直就像是夜鶯!而且他是個非常漂亮的孩子!”

喬琳笑著說:“rkid,我是說你弟弟,他總得有個名字吧?”

“利亞姆,利亞姆·蓋勒格。”

“你們是親兄弟咯?”

“是的,他是最小的,我還有個哥哥保羅。”

“好吧,兩個兄弟在一個樂隊裡,有趣,”喬琳點了點頭,“我相信你的兄弟利亞姆應該是個很不錯的歌手,但你也有一個很美的聲音,相信我,當我聽到好聲音的時候,我知道。我可是個格萊美獲獎音樂人,我知道我聽到的是什麼,好嗎?”

“謝謝,”諾埃爾還是忍不住輕微地嘲諷道,“他們說我是個傲慢的家夥,我猜他們沒遇到你,huh?”

喬琳皺起鼻子,“喂!我可是在讚美你呢,混蛋!”

諾埃爾咯咯地笑了起來,然後回複說:“好吧,但我保證,你傲慢的程度跟你唱歌唱得一樣好!”

喬琳笑著翻了個白眼,“所以這首歌有個故事嗎?”

諾埃爾卻避而不答,指了指牆邊的Les Paul吉他,驕傲地說:“那是約翰尼·馬爾借我的!”

喬琳回頭打量了一下那把吉他,“它是把60年代的Les Paul,是不是?它的拾音器和材質都是60年代Les Paul的特征!它肯定是把好吉他!”

她回頭有點驚訝地看著他說:“約翰尼·馬爾把他的吉他收藏借給你?The Smiths樂隊的約翰尼·馬爾嗎?他一定很喜歡你。”

這下輪到諾埃爾驚訝了,“你知道史密斯樂隊?我還以為他們在英國以外沒什麼聲譽呢。”

“這個描述也不算錯啦,可我們最早演出的那個酒吧,他們放很多英國樂隊的歌,我記得那個時候他們一天會放十遍The La‘s《There She Goes》,幾乎有點煩人了,可那真見鬼的是首好歌!至於史密斯樂隊,”喬琳仰頭思考了一下,“所有我聽過的歌裡,我最喜歡《There Is a Light That Never Goes Out》。”

諾埃爾聳聳肩,沒有評價她的選擇,隻是說:“我一直想成為約翰尼那樣的音樂家,他也來自曼徹斯特,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是的,地方偶像,”喬琳點了點頭,“就像石玫瑰樂隊,他們也來自曼城,對吧?”

諾埃爾輕笑了一聲,“你真的驚到我了,一個美國小妞知道這麼多英國樂隊……石玫瑰棒極了!”

喬琳翻了個白眼,“喂!我可是紫色天鵝絨的主唱和吉他手,我寫了大部分歌!你最好放尊重點兒,kid!”

“我比你大至少……6歲,你怎麼敢叫我kid!Birdy,相信我,我會讓Oasis變成披頭士之後最偉大的樂隊!”

喬琳都懶得反駁他叫她“小鳥”了。她翻了個白眼,“好吧,你就重複這麼說吧,也許有人會買你這套!”

兩個人互相瞪了對方一眼,隨即又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諾,說真的,這首歌到底有什麼故事?告訴我吧!我要好奇死了!”

諾埃爾笑著翻了個白眼,“你是貓嗎?你是隻小鳥,birdy,彆這麼好奇!對你沒好處!”

“彆給我起昵稱,混蛋!如果這樣,我就要叫你kitty了!”

諾埃爾挑了下眉,“如果我把這首歌的故事告訴你,你得讓我叫你birdy。”

喬琳皺著眉思考了一下,“它是個好故事嗎?如果它不好,我就得叫你kitty了!”

諾埃爾皺著眉說:“你永遠都不能叫我kitty,我警告你!”

“拜托,諾,你笑起來更可愛些!彆總垮著臉了!就像是有人欠你錢!”

“反正我從來都不是好看的那個,”諾埃爾撇撇嘴,“總之,這首歌是寫給我的女朋友的。我們在一起6年了,她離開了我。”

“為什麼?”

“我不知道,我們的關係就像是暴風雨和過山車,但它好過一切,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們就是靈魂伴侶。她剛剛離開我,我有感覺,這次是真的了。”

“唔……”喬琳有點同情地盯著他。

“我也許永遠都不能走出來了。該死,我跟你說這個乾什麼!彆用那種表情看我,就好像我是什麼流浪動物似的!你呢?你那個該死的家夥,他劈腿了,不是嗎?”

喬琳翻了個白眼,“還說你沒偷聽!”

她垂下頭,聳聳肩,“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要不要相信他,我隻是覺得我們之間沒有任何希望了。”

“如果他對你那麼糟,離開他!Birdy,彆跟他在一起了!這世上總有男人是異性戀,但他們從沒真的喜歡過女人!”

“哇,諾,你真的說了句很有哲理的話,令人印象深刻。”

“rkid就是這種人。如果你認識了他,彆愛上他!我警告過你!”

“得了吧,我?”喬琳翻了個白眼,“你該警告他彆愛上我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