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對戴蒙說:“這些家夥們是不是有嚴重的問題?”
“我猜是的,”戴蒙笑著攤了下手,“我們通常也不是安靜的類型,你也不是,可我們不會覺得把電視從酒店窗戶扔出去好玩。”
“瘋狂!表現得像是小流氓!”喬琳搖了搖頭。
戴蒙平靜地回答:“也許他們就是呢。利亞姆相當不喜歡我們,你知道嗎?”
“你是說樂隊嗎?”
戴蒙挑了下眉,“我猜他就是討厭我們。他和他哥哥在格雷厄姆常去的酒吧碰到過一次格雷厄姆,利亞姆對他說,blur是好樂隊,但衣服很爛,然後他們在格雷厄姆堵在那兒,搞得他酒都灑到自己身上了!格雷厄姆不得不向酒吧老板投訴,把他們趕出去!他們兩總是對媒體說他們是比我們更好的樂隊……說些垃圾話。”
不過他倒是沒真的把這種話記在心裡,這種事總是這樣的,正在成名的樂隊大放厥詞,對已成名的樂隊說些垃圾話來標榜自己,他自己不也在雜誌上抨擊the Smiths和山羊皮嗎?
但他很難說他可以忽視綠洲,他當然有一切理由鄙視他們,他們在和弦編排上的懶惰,在器樂演奏上的幼稚,在歌詞寫作上的粗糙……可他也沒法忽視他們音樂中蘊含中的那種能量,這讓他隱約覺得受到威脅。
更彆提諾埃爾總是盯著他的女朋友了!
“唔,”喬琳聳聳肩,“我真的不喜歡這些事,在媒體上對其他樂隊和音樂類型說廢話,這對確立樂隊的形象有好處,可我很討厭這一點!諾總是有這種腔調,說自己的樂隊是最好的,而利亞姆對他哥哥有種盲目的崇拜!我真的很驚訝他們跟the Verve的理查德·阿什克羅夫特關係那麼好。”
不過她很難講自己完全不喜歡諾埃爾的態度,他那種自信到傲慢的勁兒說白了跟她自己有點像,她其實不討厭這一點。可這就不用告訴男友了,畢竟戴蒙看起來真的對諾埃爾好感不多。
戴蒙嘗試解答她的疑問:“他們有段時間一起巡演?理查德看起來很安靜,其實也是個很瘋狂的人,真的。”
“我不認識他,也許你是對的。但我相當喜歡他的作品。”
“因為你們都是專注於盯鞋風格的樂隊嗎?你們算是嗎?”
戴蒙自己也不確定了起來,喬琳樂隊的第一張專輯實在更像是另類搖滾風格大雜燴,以至於有雜誌吐槽他們跟自己的粉絲市場聯係不夠緊密,很難重複第一張專輯的銷售盛況。
“有點……但我們現在轉型了,不是嗎?”喬琳平靜地歎了口氣,不想繼續聊這個話題了。
戴蒙有心想問一下喬琳是不是跟諾埃爾太親近了,可他想了想還是放棄了,他不想顯得太沒自信,喬琳的交友狀況是她的自由,而且她現在百分百是他的女朋友了,他沒必要表現得這麼不酷。
此刻他真的沒想到是利亞姆而不是諾埃爾在嘗試約喬琳出去,而且那場約會已經徹頭徹尾地變成了一個三人聚餐的笑話。
瑞典的事不過是一個插曲,接下來的日子裡喬琳和戴蒙都跟著各自的樂隊一起回了倫敦。
可幾乎是他們剛到倫敦,戴蒙就病倒了。他燒得厲害,說不出話,更彆提唱歌了,因此他接下來在比利時和英格蘭紐基的兩場行程都被迫取消了。
喬琳擔心得要命,一錄製完歐洲MTV的表演之後就留在了戴蒙在倫敦的公寓裡,陪著他。她本來應該立刻跟著樂隊一起飛回美國參加音樂節的,可她實在放不下心,因此決定一個人留下來多待兩天,最起碼在戴蒙好轉後再離開。
樂隊的巡演經理薩姆倒是不擔心行程安排問題,畢竟本來也留了幾天給喬琳休養嗓子,可他擔心戴蒙的感冒會傳染給喬琳。樂隊其他位置都可以臨時找個人來替,但就是不能沒有主唱啊,粉絲多數是來看喬琳的!
還好,他擔心的事沒有發生,喬琳好好地跟戴蒙在一起待了三天,他退了燒,開始恢複,她也完全沒有被傳染的跡象,仍然活蹦亂跳的。
她躺在剛剛恢複的病號身旁,溫柔地看著他,輕聲說:“我真希望我能再陪你待幾天,你剛剛好轉,我就得丟下你。”
“沒關係,”戴蒙握住她的手,“你能陪我這幾天我就很開心了,我基本上已經算是好了。”
“我想你應該是勞累過度了,你的巡演日程太密集了。”
戴蒙輕笑起來,“你是怎麼做到日程那麼密還那麼活躍的?”
“鍛煉!主要是為了攀岩做的一切鍛煉,”喬琳得意地攥緊了拳頭,示意他摸自己胳膊上的肌肉,“不過據說女人天生比男人就能更好地處理壓力。”
戴蒙笑著點了點頭,喬琳身上的肌肉線條非常好看,是刻意鍛煉和基因天賦雙重作用的結果。
在他燒得迷迷糊糊的時候,他的女孩溫柔地握著他的手,把涼爽的濕毛巾放在他的額頭上,為他反複更換腋下的冰袋,用涼水和潤唇膏濕潤他乾裂的嘴唇,確保他一直喝水……
他始終可以感受到她溫柔的撫觸,這是他難過時唯一的慰藉。
他的嘴角已經下意識地翹起,他看著他的女孩坐在床頭隨意地調著電視機的頻道,忍不住輕聲說:“Love……”
“嗯?”喬琳笑著扭頭看他,“你有什麼想看的頻道嗎?考古秀?我記得今天有Channel 4的《Time Team》。”
“不,”戴蒙柔聲說,“我隻想看著你。”
“好吧,”喬琳開玩笑道,“我知道了,你想看動物秀。”
她把頻道調到了BBC,這個時間剛好在重播《自然博物館》,而今天這集是在講貓。
她調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勢,靠得離戴蒙更近了些,“我一直很想養隻貓,你知道嗎?”
“為什麼?你已經有南瓜了。”戴蒙笑著吻了吻她的臉頰,這些天他都沒敢吻她,就怕傳染給她。
喬琳微笑著把頭靠在他肩上,“就是因為南瓜我才沒養貓。你呢?你喜歡狗還是貓?”
“貓,”戴蒙握住了她的手,“不過有的時候我也想要隻狗,我也想要有個朋友,不是嗎?”
喬琳輕笑著問:“因為貓不會在乎你嗎?”
“不,我不覺得貓不在乎我,隻是我也想要那種熱乎乎的歡迎。”
“可能還會是濕乎乎的,還有被咬爛的拖鞋。”
他們兩個同時笑了起來。
電視屏幕上放著獰貓和家貓跳躍的圖像,喬琳忍不住發出了“Awww——”的聲音,“它們太可愛了!我真希望我現在就抱著一隻!”
“我們可以養一隻,你知道的,當你來倫敦的時候,我們就養一隻。”
“為什麼不是你來洛杉磯呢?”
“你不害怕傷害到南瓜了嗎?而且你總在倫敦有行程。”
“好吧,有道理,”喬琳輕輕歎了口氣,“我在卡姆登買了新房子,我告訴過你了嗎?”
“是的。”
“也許我們真的可以養一隻,它或許會一早就喵喵叫,我們就得頂著宿醉後的頭疼爬起來給它喂食。”
“我來做,好嗎?想想看,它會在你的耳邊咕嚕咕嚕地叫,把它毛絨絨的小尾巴搭在你的鼻子上……”
“還有它毛絨絨的小爪子……”
他們兩個誰都沒提如果他們都在巡演的話寵物怎麼辦,隻是一同陷入了對未來的設想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