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太多男人假裝英雄救美,其實內心藏著的東西跟其他人在外表顯露出來的一樣邪惡。她希望他不是。可她不能冒險。
諾埃爾蒙頭碰了個釘子,但他還是忍不住繼續說:“我知道你覺得你自己能照顧好你自己,可……不管這麼說,我很樂意提供幫助。”
喬琳翻了個白眼,“你根本不認識我,先生。”
諾埃爾點點頭,含糊地說:“如果我們互相自我介紹了的話,就不算了,不是嗎?”
喬琳笑了,“先生,謝謝你剛剛幫我,但你真的需要練習一下你的搭訕台詞。不管怎麼說,我們就要走了。”
“等一下,我沒有任何惡意,你們想去看樂隊,對嗎?我跟樂隊一起工作,我可以帶你們去後台。”他甚至把他胸前掛著的後台通行證拿了出來,證明自己不是個騙子。
喬琳同比安卡對視了一眼,默契地達成了一致。
“聽起來不錯,我是喬安娜。”“我是貝拉。”
諾埃爾下意識地摸了摸後腦勺,“我是諾埃爾。”
他通常在麵對女孩們時沒有這麼拘謹,朋友們都說他有的時候有點內斂,但足夠風趣幽默,對女孩們有種奇怪的吸引力,可“喬安娜”完全讓他失去了他的魔力,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走直線。
他聽到女孩們在他身後的小聲交談和笑聲了。
她們是不是在談論他?
也許是今天上午喝的那瓶朗姆酒?見鬼,他是不是真的沒在走直線?
“所以,諾埃爾,”喬琳假裝咳嗽了一下,“你是英國人,對吧?”
“是,曼徹斯特,整個樂隊都來自曼徹斯特。”
“就像是Bee Gees?”
“對。”諾埃爾有點驚訝她居然知道Bee Gess,70年代時他們曾經在美國非常流行,但現在的年輕人對過去的音樂知之甚少,可她甚至知道Bee Gees成員曾經長期住在曼城。
“好吧,我更喜歡早期的Bee Gees,但迪斯科音樂本身沒什麼問題,至少可以跳舞,對吧?”
諾埃爾簡直要喜出望外了,她甚至喜歡的是早期的Bee Gees!
“沒錯,你沒法找到比他們更好的和聲,兄弟在同一支樂隊裡唱歌,那種聲音的和諧度太棒了!”
喬琳點頭讚同。但她隨即有點猶豫地提問:“我知道巡團工作人員一般都很喜歡自己的樂隊,可你覺得你的樂隊怎麼樣?”
諾埃爾猶豫了一下,回答說:“他們還不錯。但說真的,the Stone Roses才是曼城現在最好的樂隊。”
“從沒聽過他們。”
“因為你是美國人。”
“不,這意味著他們不夠好,如果他們夠好的話,我會聽過他們的名字!美國的流行音樂市場是全世界最成熟的……”
“你才聽過幾個英國樂隊?”
“很多,Joy Division,New Order……”
“見鬼的New Order,他們是合成器流行樂隊!你聽過The Smiths嗎?”
“不……”
他們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著,比安卡在一旁無聊地都要翻白眼了,她甚至不知道他們說的那些名字都是誰。她倒是一直知道喬琳很喜歡音樂,喬琳在紐約還有個高中同學組成的樂隊呢!喬琳給她聽過一些他們寫的歌,事實上,它們真的還挺不錯的!
諾埃爾真的借著樂隊工作人員的身份把她們偷渡到了後台,還給她們找了個非常好的位置聽歌,甚至還給了她們兩罐啤酒。
喬琳不知道他是故意忽視了美國的飲酒年齡限製還是因為他是英國人,但她反正挺高興不用想辦法搞酒喝的。她們興奮地享受著飲料和音樂,跟著節奏一起晃動身體,把所有煩惱都拋在腦後了。
演出結束後,諾埃爾不得不向她們告彆,“嘿,我得去跟其他人一起打包設備……你們有什麼計劃嗎?我們一會兒應該會有個派對。”
比安卡看了一眼手表,拉了拉喬琳的衣服,喬琳立刻收到了她的暗示。
“對不起,我們得回去了……不管怎麼說,謝謝你。”
諾埃爾簡直無法形容他的失望,他隻能乾巴巴地憋出兩個詞道彆。
“好吧……再見。”
“嗯……再見。”
喬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也覺得有點失望,她隻是朝他微笑了一下,隨後就拉著比安卡轉身準備離開了。
“喬安娜!”諾埃爾追了過來。
還好喬琳用這個化名已經有一陣了,她還知道他是在叫她。
“嗯?”
諾埃爾忐忑地說:“嗯……我們明天就要離開美國了,但是樂隊十月份還會回來巡演……所以……你能給我你的電話號碼嗎?”
“你看起來似乎是個好人,”喬琳輕咬著下嘴唇,“但是,我現在不住在洛杉磯……而且,我今年才17歲。”
諾埃爾驚訝地揚起了眉毛,他知道她看起來很年輕,可他真的沒想到她是未成年,她身上沒有那種感覺。這下他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這簡直像是有人在他臉上打了一巴掌。她會以為他是那種對未成年下手的變態嗎?
喬琳聳聳肩,“所以……再見,謝謝你今晚的好意!”
“再見……”諾埃爾看著她們離開的身影,歎了口氣。
等喬琳和比安卡剛走出俱樂部,她們就在門口碰到了一個熟人。
“喬!”
“羅德!”
“你怎麼在這兒?”
“我回來找我的朋友玩!”
“天呐,這實在是……太巧了!你知道嗎,我正想明天給你打電話呢!”
“乾什麼,想我了?”
“不,我們樂隊的主唱兼節奏吉他手決定去上大學,現在我們需要一個歌手和一個節奏吉他手!或者一個能同時當吉他手和歌手的人!”
“可我在紐約,我不可能回洛杉磯參加樂隊啊……”
————
1992年7月14日,下午5點,英格蘭,曼徹斯特,Boardwalk俱樂部。
諾埃爾正在最後檢查他的吉他放大器的線路,今晚他的樂隊有一場正式演出。儘管算不上什麼特彆大的演出,但是他總是會認真檢查他們設備,每次演出對他來說都很重要。
自從他結束了Inspiral Carpets樂隊的巡演工作後,他回到了家鄉曼徹斯特。但他的生活已經同過去完全不同了,小他5歲的弟弟利亞姆居然有了一支樂隊。
準確的說,前不久還在領救濟金的利亞姆在一支業餘樂隊那兒找到了一份主唱的工作。儘管沒有唱片公司合同的樂隊算不上正經工作,但是利亞姆仍然有了一支樂隊。
這支樂隊實際上是由外號Bonehead的保羅·亞瑟斯和外號Guigsy的保羅·麥奎根一塊組建的,他們後來又招募了鼓手托尼·麥卡羅和歌手克裡斯·赫頓。
顯然,克裡斯不夠好,這支叫做The Rain的樂隊瀕臨解散。然後早就認識利亞姆的Bonehead發現了利亞姆唱歌很好聽,剛好利亞姆也想當歌手,所以他們一拍即合,利亞姆成了主唱。利亞姆隨即把樂隊的名字改成了“綠洲”。
諾埃爾後來被邀請去了綠洲在Boardwalk俱樂部的首次演出,利亞姆想讓諾埃爾來做綠洲的樂隊經理。在那次演出後,諾埃爾就被自己小5歲的弟弟的表現驚呆了,他從沒想過這孩子已經長大了,甚至還這麼有天賦!
他興奮地要命,到處跟朋友說他們會火!但當利亞姆來問他的時候,他告訴利亞姆他們爛透了,除非他們讓他加入樂隊,並且全部唱他寫的歌,否則他們不會成功的!
坦白說,儘管大話喊了出去,但是諾埃爾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會不會成功。可他真的非常努力,整個樂隊都非常努力,他們一周五天都會定時排練,他寫了一些不錯的歌,利亞姆的聲音非常好,有兩家唱片公司已經提出要簽下他們……
但這還不夠好!他寫了首歌叫《搖滾明星》,但是衝著酒吧裡的幾十個醉鬼和一條狗唱“今晚我是搖滾明星”顯然算不上名副其實!
他知道自己正在積蓄力量,等待機會,如果石玫瑰那樣的樂隊能取得成功,那麼他們也一定能行。
綠洲會是他們這個年代的Sex Pistols,他堅信這一點。
檢查完線路後,諾埃爾回到了更衣室。他發現樂隊的所有人都正圍著那台破爛的舊電視盯著看,裡麵傳來了一陣不錯的吉他獨奏聲。
“你們看什麼呢?”
利亞姆頭也不回地說:“《The Word》,一個新出道的美國樂隊。主唱真的很靚!”
“什麼?讓我看看!”人們自然而然地給“酋長”讓開了一個位置。
托尼咂著嘴說:“她是很漂亮,對吧?更關鍵的是,她真的會表演!”
諾埃爾盯著屏幕中央眼熟的女孩,陷入了沉默。他自從那天後就很少再想到她,他甚至都記不清他們到底都聊了些什麼,坦白說,他們也沒聊多少,可他還是一下子就認出了她。
這不可能……見鬼!
他幾乎咬到了他自己的舌頭。
在兩首歌後,主持人開始采訪這個名叫紫色天鵝絨的新樂隊,要求他們自我介紹一下。
紅發女孩露出了一個漂亮笑容,“嗨,我是紫色天鵝絨的喬琳·阿普爾比,我是歌手,我同時負責彈節奏吉他。”
喬琳?
喬安娜?
顯然前者才是她的真名!
這個厚臉皮的小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