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你寄了生日禮物,待會兒把單號發你。”孟沅說。
宋朝歡沒想到她這麼早就準備了,笑眯眯地應道:“好呀。謝謝沅沅。”
孟沅沒好氣地嗤了聲。
宋朝歡明白,這是在嫌棄她“太客氣”。心虛地眨眨眼,沒反駁,問孟沅:“你在做什麼好吃的呀?”
“煎土豆餅和雞腿。”孟沅說。
宋朝歡愣了下。從前的孟沅,可是連半根薯條都要嚴格計算卡路裡的小姑娘。
像是猜到了宋朝歡的念頭,孟沅不甚在意地說:“一是這裡這些東西便宜。二是我待會兒要去打工,吃這些扛餓。”
宋朝歡鼻子有些發酸,慢吞吞地問她:“不能不去嗎?”
“不打工你養我啊?”孟沅打了個哈欠,混著似乎因為哈欠微啞的嗓音,懶洋洋問她。
“好呀。”她這些年做旗袍攢下的錢,也有不少。況且,她還沒有需要在北城買房的壓力。
宋朝歡毫不遲疑地說,仿佛一早考慮過這個問題。
電話那頭安靜了兩秒。
“我這人太難養了。我自己也知道。”孟沅又恢複了她一慣的,好似看什麼都有些嫌棄的調調,“不過有你這句話呢,還是讓我多了不少底氣。實在不行我就回國,勉為其難跟你過苦日子唄。”
她後半句話似乎還是那副語氣,卻莫名讓宋朝歡覺得有些發澀。
“哦對了,跨國快遞實在太貴了,我寄的海運,便宜好多。下個月記得接陌生電話。”從前隻知道陽春白雪的大小姐,如今連這點錢都要斤斤算計。
孟沅歎了口氣,感歎自己時運不濟。又立馬冷笑一聲,聲音都陰惻惻的:“狗東西,寧願讓北城上流圈子裡的人看笑話,離婚都不願意分半個子兒給我。我祝他背著千億身家擠地鐵,讓一車子人都好、好、羨、慕、他。”
她最後幾個字幾乎是咬在牙縫裡說出來的,宋朝歡張了張嘴,不知道怎麼接她的話。
孟沅卻突然哼了聲,沒頭沒腦地來了句:“雖然我會吃醋,”
“嗯?”宋朝歡眨眨眼,有些茫然。
孟沅很輕地籲了口氣,低聲道:“但朝朝,我不在的時候,交個朋友。”
後來的孟沅不止一次懊惱,要是自己早點去打聽一下,宋家那些烏七八糟的事兒到底是怎麼回事,早一點兒去招惹宋朝歡,是不是那個周末的傍晚,拯救宋朝歡的就是她了。
那宋朝歡,也就不會對晏峋一見鐘情了。
而她,集美貌與智慧於一身的孟沅同學,就會替代晏峋,成為宋朝歡生命裡最特彆的存在。
可即便那樣,她依舊會和沈確離婚,會自顧不暇地出國。
而留在國內的宋朝歡,依舊是一個人。
她的朝朝,真的太孤單了啊……
宋朝歡怔了瞬,鼻腔裡的酸澀,不可抑製地衝進眼底。
明知道孟沅看不見,還是偏過頭去,唇角淺抿著,緩了一會兒。
“但是你這回,一定要擦亮眼睛。”孟沅涼涼地“嗬”了一聲,“千萬彆再找像我們這種龜毛又難搞的狗東西。”
宋朝歡一愣,有些想笑,又憋了回去。
孟沅這是,為了罵晏峋,連自己都罵了進去。
倆人又扯了些有的沒的。聊到最後,宋朝歡有些想和孟沅說,自己查出來先心病的事情。
孟沅母親就是這方麵的專家,宋昭在國內讀書時,還是她的學生。
可話到嘴邊,最終還是咽了回去。
掛了電話,耳邊失去孟沅聲音的填充,宋朝歡覺得自己好像慢慢成了個殼子。空心的,虛飄飄起來。
而那些明明還很年輕,卻仿佛久遠到已經粗糙泛黃的記憶,不期然地充斥進了軀殼裡。
如今的孟沅,遠不是她此刻表現的灑脫和無謂。
仿佛那個男人,真的隻是她隨意就能提及,也隨意就能放棄的,無關緊要的人。
宋朝歡卻清楚,那是陪伴了她整個童年,整個青春,甚至從記事開始,便出現在生命裡的人。
甚至在孟沅父親缺位的那些年,沈確這個名字,成了她那些舊時光裡,最重要的男性角色。
人總是會找點榜樣,給自己一些信心。
她和孟沅一樣,曾經都以為那是愛情最好的模樣。
那是生長進骨血裡的戀人,亦是成了親人的好友。
曾經的沈確,多喜歡孟沅啊,是昭告全天下的那種喜歡和偏愛。
可如今……
原來愛情,終究是要走完了才作數的。
宋朝歡突然想,到底是從未被愛過傷人,還是熾熱過後被餘燼灼燒更傷人些。
大抵,還是後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