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這種人:我不一定有能力和彆人長久相處,但我有能力和彆人分手,無論是我負人還是人負我。
我沒給自己留後路。
我衝他一笑,“我快結婚了,還有兩個月,所以,我不希望讓他誤會或者發生讓彆人曲解的事,咱們得保持距離,他會多想的。”
他不語,蹙眉看著我,似有千言萬語般,卻都隔閡著,化不成語言,隻能歸於沉默。
我問他,“你還有要說的嗎?我得走了。”
“對不起!”
“你對不起我什麼啊,”我笑了笑,“彆那麼善良!你不虧欠我,論欠,也是我欠你。”但都過去了。我說:“那就這樣。”眼眶一熱,狠狠的壓抑回去,帶點厭倦和委屈,一刻不停留的揚長而去。真的,玩不起了。
時過境遷,一次偶然的遇見,代表不了什麼,更改變不了什麼。但沒想到,一段時間內,相遇的次數頻繁,嚴重打擾到我的生活秩序與平靜心情。
這是第幾次都忘了,我拎著選好的蛋糕去收銀台,收銀員一指旁邊的人,“他已經付過了。”
衝他感激的笑了下,我對收銀員道:“不好意思,可以退嗎?”
收銀員有些意外,看看唐誌輝,又看向我,“呃,可以。”
“何必呢?”他拽住我的手。
“何必呢。”原話還給他。何必相識呢,何必相遇呢,又何必,糾纏呢。
他目光凝視,“為什麼就不能軟一次?為什麼這麼倔強?”
我看著他,“你不懂,我對不相乾的人都這樣。”他就鬆了手。
剛走出蛋糕店,“燕兒,”他追上來,不容我多想,一把拉住我,聲音焦急,帶些微喘,他的話很短:“彆找彆人。”
心已經誠實的咚咚亂響。我在嘴角帶出嘲諷,“找你?”
他像防賊般抓緊的手絲毫不鬆,一隻手由外套兜裡帶出一件東西,無聲地,緩緩地舉到我麵前,剔須刀,我買給他的。他還留著。東西猶在,彼此,卻是背對著,越走越遠。
看著麵前的東西,我記得那個營業員說,能用十年呢。我當時還覺得比婚姻長久。此時近在眼前,很刺激人。他說:“燕兒,把從前的都去掉,重新開始吧。”
我眉毛一跳,抬眸無聲的看著他,小新進去前你怎麼不見你來找我?我現在要結婚了才來提重新開始?我也是死過一次的人了,我當時要是死了,誰跟你重新開始,與你相親的那個人嗎?
手一把搶過來,他聲音都變了,他喊:“燕兒,彆摔――”
我摔了!毫不遲疑的摔向地麵,狠狠的,我不知道這一刻,使出的力氣是委屈還是憤怒,亦或是不甘。
東西在觸到地麵時粉身碎骨,我隻感覺到一種被珍藏了很久的東西在分崩瓦解,再保不住。
碎了,散了,也收不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