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年就27歲了!說好了,到時候你還嫁不出去,我就把你娶回來當老婆!”
“不管你幾歲,你還是個比我小6歲的小鬼。”
不過是相差6年,又不是60年!何況現在同性戀都能公開了,姐弟戀就更不是犯法!但我想,在她的心目中,我永遠就是那個在雨裡等她來接的小鬼,遇到不開心的事情隻知道逃避吧?所以,她總是把我的暗示、明示當作笑話一則。
但無論如何,我相信隻要努力付出,她總有一天能看到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隻能拉著她裙尾的小鬼,所以,在我27歲的那個晚上,我送給她一枚戒指。
“愚人節是幾號?”
“四月一日。”
“那既然今天是你的生日不是愚人節,你不覺得這玩笑有點過分嗎?”
“不是玩笑。”
我拉住她的手,而她掙紮了一下,忽然不說話了:“我說過我27歲要把你娶回家的。”
“那這樣吧,如果你28歲還沒有娶彆人,我就嫁給你如何?”
“什麼?我是認真的啊!”
“那就等上一年,證明給我看!對了,戒指給你保管。”(過門)
愛美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看起來什麼都無所謂,而真正的想法也藏的很緊。她沒有漂亮到讓人眼前一亮的外表,也沒有讓人血脈沸騰的魔鬼身材,更沒有出眾的條件。如果問我為什麼想要娶一個比自己大6年的女人,我真的無法回答,因為,愛情是沒有答案的。
不過,我沒辦法向她證明什麼,例如我要娶她的決心,因為自從那一晚之後,她忽然開始去相親。本來毫不在乎自己婚事的她,忽然變得積極了起來。
然後,在三個月後,在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裡,嫁給一個離過婚又有小孩的男人。
她出嫁的那天,手裡也是握著一把紅色的傘。
如同記憶中的那把紅色的雨傘,隻是,沒有旋動,也沒有看到幸福的殘影,但有一個小男孩拽住她的婚紗裙擺。
是那個男人的孩子?
忽然,在走出家門的一霎,她回了頭,目光尋到了我,露出了一個淺淺的笑弧,意外地,與記憶中每一次尋到我後所露出的笑容重疊了,然後,她低頭親了親無名指上的婚,消失在視線之中。
而我,站在人群之中,任著自己的身影被送嫁的人淹沒。
我一直說,我喜歡她,可是原來,我根本不了解她。
在接到喜帖後,我很生氣,覺得自己被她耍了一回,明明很想知道都約定好了,她為什麼還這樣隨便跑去嫁人,很想問她是不是真的考慮清楚了要嫁給一個帶著小孩的男人,可是,我一直沒有問,因為,我覺得這樣有損男人的自尊。
可是,她最後想告訴我什麼呢?告訴我她是幸福的嗎?
“聽說村尾老何的兒子要娶一個比自己大四歲的女人呢,老何一整天說自己命苦,怎麼生了這樣不孝的孩子。”然後,在情緒低落的日子裡,忽然聽到媽這樣說:“不管外頭怎樣,在我們農村,姐弟戀什麼的,還是無法接受呢。如果你早幾個年頭出世,愛美那孩子討來做媳婦其實也不錯的。你也快點去相個親什麼的吧,愛美說自己可是給你做了個好示範了。”
聽著媽的話,我先是懵懂了,然後笑了出來。
台風的天氣,外麵電閃雷鳴著,不過我已經不是那個躲在樹下等待著雨傘的小鬼,而記憶中的那把紅色的雨傘也不再是我生命中的主調了。
或者,下一次該換我手裡握著傘,為某人遮風擋雨吧?
那麼,你在哪裡,又是誰,又有什麼過去呢?希望,是個愛撒嬌,彆把我當小鬼的人吧!
2009-11-10,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