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跡江湖第一步。
活下去。
怎樣活下去?
得有飯吃。
摸了摸手中的錢袋——二兩銀子。
咱還真不夠富裕呐,不過也知足了,卓瑪卓依自己攢了三年的旅費無償和咱分享,這麼好的人哪裡去找?
用一兩銀子去換了四千枚銅錢,這樣咱手中就隻有一兩銀子加四千枚銅錢了。估摸著這銅錢的承受能力,我找了一家還過得去的客棧,花了四十文定下一個四人間的三流房間。現下沒錢,也就將就著過了,反正在草原上的時候也是男男女女混一起睡的,我們三個女的沒意見,也就不再管清笳是否反對。
一天四十文的房錢,還得算上生活費,就算三餐隻吃包子饅頭,最多也隻能撐兩三個月,
得想辦法找工作。
於是,在客棧的第一天,我們四人就一邊啃著從草原上帶來的奶餅奶酥,一邊商量自己能乾些什麼。
“我們力氣大,可以像今天看見的那些男人們一樣去碼頭做搬運工!而且我有去問過工錢,曹家的按時辰算工錢,二十文一個時辰呢!”
卓瑪很興奮,因為她以前在草原上時有時候一個月也很難湊齊二十文。卓依卻有另一種打算,她更看好謝家,雖然也是搬運貨物,但謝家是按搬的重量算,十斤一文錢,隻要她搬得快,就能掙很多。
我卻不太讚成她們,畢竟碼頭那地方男人太多,品種齊全,卓瑪卓依太單純,我擔心她們被騙。
“我覺得你們可以找個商家小姐,如果能做她的貼身保鏢的話就走運了,既輕鬆又進賬多,反正你們兩個身手不錯。”
她們兩個自小就學習騎射,再加上過去一個月纏著清笳指點功夫,現在身手頂呱呱,一般人根本近不了身——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
“你們看,如果你們去碼頭工作,我便不能跟著你們,我一個人在其他地方乾活也不安全,乾脆我們找家商人,我去幫他們管賬,你們三個去做保鏢,這樣我們就能多接觸相互照應啦。”
她們兩個的頭發據說是棕色的,眼睛也是茶色的,一般有地位的中原人都不屑與之有牽涉,但商人地位比較低,應該不會太歧視卓依跟卓瑪吧,而且——做保鏢的話應該不存在簽賣身契一說。
“做賬?”卓瑪有些懷疑,畢竟我的眼睛看不見。
“放心啦,我這一個月來可是有下狠功夫的,這點小事難不倒我。”
雖然寫字有點困難,但數字卻沒問題,我打算在木板上刻字記賬,這樣憑手觸摸也可以識彆。
最後投票,1:3,我一他們三,但我仍然拽著他們走我這條路,死活不同意他們的提議,獨裁就要勇於壓製反抗!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尋找工作的生涯,但這生涯在第二天就終止了,因為在第二天我們就找到了工作。
順利得有些蹊蹺。
非常時期也顧不了這麼多,能找到就成,如果月底不發工錢,就關門放清笳。
能這麼榮幸地請到我們四個人的是一家名為招財進寶的賭坊,卓依卓瑪很順利地成為了賭坊老板女兒的貼身保鏢,而我則管理賭坊的進賬,清笳很榮幸地成為了我的保鏢,因為我的前一任是被人打死的。
這年頭做賬房也不容易。
據說這賭坊有些不吉利,前幾個月已經陸續死了幾個夥計了。
哎~~~~算了,勇於讓咱工作的賭坊就是好賭坊,先掙錢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