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叨 絮絮叨叨。(2 / 2)

最是無人處 浮玉山前 2188 字 9個月前

敬亭頤是個偽病弱的夫子,但身子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很溫柔,溫柔得幾乎讓人忘了他也會吃醋,也會生氣。

我不會忘,但浮雲卿也許會忘。這些事,可以在新文裡看到,不再多說。

我很吃一種類型的男主,不管他是瘋批還是病嬌,是年上還是年下,他可以一直瘋,但總有一刻,他是男媽媽。

他會學著露出柔軟的肚皮,打滾賣萌求女主摸摸。

上位者一步步臣服,那是我最愛的。

我很愛一種類型的女主,不管她是作精還是黑蓮花,聰明或愚鈍,她的每個行動,無意或有意,都把男主拿捏得死死的。

這也是我之前說的,男主都會被女主狠狠拿捏,逐漸戀愛腦化。

但人是會變的。小時候我不愛吃的蔬菜,現在居然都吃得挺歡。也許我說過的話,寫過的文字也會有變。但正如我開始所說,說的那一瞬間,我是真心的。

我真誠,但也足夠混亂。就像我開始說著我與J君的事,最後竟然拐到了寫文上麵去。我的思緒太過跳脫,以至於想不出什麼正經的結束語。

寫到這裡,我又想出來了。

媽媽是鎮上有名的老師,她講的課題是比賽裡的第一名。

她向我抱怨競爭對手太強,她很慌。那時我正在取快遞,隻隨便安慰了句。再低頭一看,對話框裡,她告訴我,她考完了。

她是第一。

真棒。

寫到這裡,我發現自己愛上了絮絮叨叨寫隨筆的感覺。無頭無尾,講到哪裡是哪裡。

這不正經的一章,就到這裡吧。

晚安,誰都可以。

二編:

之前鎖了這章,原因是我和J君鬨掰了。

現在解鎖,大概是釋懷了吧。朋友走走散散,擁有過就好了。

我其實想在隨筆裡用些美麗的修辭,把“本我”形象修飾得很美麗,但現在回過去閱讀,發現絮叨+抱怨占了好多好多。

抽出時間寫隨筆已經很累了,不想在這方天地裡也戴上麵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