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起義軍的人數不詳,但……(2 / 2)

相決絕要救人,當時他還是老大,怨遙夜幾乎不會對他的想法有意見,其他人就更不會多事,一個女孩吃不了多少,也不需要多大的布,隻是和一群男人湊在一起,難免有些委屈,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比如衣服鞋子,合適好看還一塵不染的新東西肯定沒有。

要漂亮首飾玩意恰好合心意也不可能。

大家找吃的都麻煩,不從她身上找補就已經很好了,再要去弄那些沒影子的東西,怕是非要轟轟烈烈鬨一場才罷休。

幸好她脾氣溫和,是個安分守己的,平時不找事,不喜歡出門,沒有惹麻煩,吃的不多,穿的不多,還懂幾個字,會吟詩作畫,雖然心裡有事,哭過也算了,雖然不喜歡不好看的東西,但也沒有很計較這些,雖然戰戰兢兢,但也活到了今天,跟其他人的關係不鹹不淡。

她對自己還是很滿意的。

最大的心願就是無事發生。

畢竟,她平時也不需要做什麼,相決絕願意養著她,她就心滿意足了。

相決絕從前問過她,家裡的其他人去了哪裡。

相決絕是個孤兒,不能理解有親屬的人的心思,所以是直接問出來的,隻是問話的時候,從一個話題拐過去,語氣溫和,措辭思考了一下,稍微委婉了些許。

相探看心裡歎了一口氣,知道相決絕是照顧她才那麼說話,但她也覺得彆扭,扯起一個笑臉說:“他們都已經死了,從前你也見過我的爹媽和哥哥,我後來還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甚至在外麵認了一個表親的姐姐,可是,爹媽是遇上麻煩逃跑的時候被殺死了。”

她勉強對相決絕笑道:“我親眼看見哥哥跑出去,也死了。在附近找了半天,把他們的屍體都找到了,還沒來得及做什麼,遠處出現了一群人,我嚇壞了,躲了起來,那群人到了近處,把屍體拖走了,還說有吃的了,我不敢再跟過去,就不知道屍體怎麼樣了。”

相決絕點了點頭。

相探看說:“至於我的妹妹半路上被寄養在彆人家裡,我去找過,人去樓空,問起來,彆人說,那家人都得了病死了。我又去找我的弟弟,剛出生沒多久就被賣出去,當時是說,賣到了一個富貴人家。

我們全家上下都窮苦,沒見過什麼富貴,聽說富貴就放手賣出去了,還便宜了一吊錢,我們這樣的人,從前都沒有見過那麼多的錢,當時感覺彆說是什麼富貴人家,就是買下那麼個活人的商家都是大好人,一身衣服再富貴不過,就算是暫時養在商人手裡也比我們好。

誰知道,我跟著人去找,結果,他們說,人早就死了,我問,怎麼死了,他們說,本來就是買回去,當藥引子的,病沒有治好,藥引子怎麼可能還活著?所以,我到頭來,連一具屍體都沒有看見,他們讓我去荒墳地裡麵找。

還說,是好久以前的事情,根本記不清楚究竟丟在了哪裡。

我就去荒墳那邊找,到處都是屍體,野狗野貓在吃東西,滿嘴的血,齜牙咧嘴,吱哇亂叫。

我很討厭它們,偏偏在屍體裡麵找屍體一腳踩到了老鼠窩,老鼠跑出來,咬得我手指頭都少了一截,身上沒有一塊好皮肉。

我不得不跑,跑出去就不敢再回去了,我害怕被咬死,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個有錢人家的小姐。

其實也不是很有錢,畢竟,真正的有錢人不可能在大街上不防備就叫我撞上了。”

說到這裡,相探看的表情已經有些扭曲,像是冷笑,又像是嘲諷,偏偏一雙眼睛還是彎彎的,眼睛上麵又是柳葉眉,天生一個小家碧玉的溫婉長相,這種神態顯得神魂和身體極不匹配,仿佛這身體早就換了主人,莫名透露出兩分凶惡。

其實這也很好理解,一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子,背井離鄉,身無長物,親友斷絕,沒有大人物庇護,沒有能力傍身,沒有武器保護自己,從小沒有過一天安穩日子,身邊的人都死了,自己大半輩子在路上走來走去,但凡是個一點脾氣都沒有的,早就死了。

“那個小姐先是看見我尖叫,然後拚命用手拍打自己被我撞上的衣裙,揮舞手臂讓身邊跟著的家丁打我,想讓我滾開,我沒有力氣,好多天沒有喝水沒有吃飯,見了老鼠跑出墳地已經是精疲力儘,她還要讓人打我,我挨了打,昏迷過去。

她才稍微安心,走近了看我,看出我還活著,又看我的臉還不算爛,讓人把我帶回去。

我洗了澡,換了衣服,又換了新的鞋子,洗了頭,化了妝,得了一堆頂在頭上的首飾,讓人扶著出去,還有人在前麵指路,走了很長一段路,白天走到晚上,我疑心自己在做夢,偷偷掐了自己,他們就大呼小叫圍攏過來,讓我不要這樣,說我不懂規矩,又說我是貴客。

他們還給我吃的,給我自己的仆人,我迷迷糊糊就相信了。

他們帶我去見小姐。

小姐就是路上被我撞了的人,我不敢抬頭看她,她對我說,不要怕,以後都是一家人。

我不明白,她對我說,你看鏡子,我們長得相似,又問我從哪裡來,父母是什麼人。

她還問我怎麼落到今天的地步。

我哭得很厲害,說記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