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陣恍惚,以為到了另一個世界。
她的手很粗,上麵有繭有汗有疤,而他的手卻是冰涼的,光滑的,像油畫裡貴族男人的手。
他就這麼牽著她,越過廣場,越過台階,越過一排排滿是香氣的櫃台,一群群時髦的都市男女,眾目睽睽之中,來到冰淇淋店。
* * *
看到冰淇淋的價格,星雨有種貴哭了的感覺。她當然沒有表現出來,反而豁出去了,點了最貴的兩種。
他的挑食從冰淇淋上都看得出來。他不喜歡上麵的巧克力豆,一粒一粒地摳出來放在餐巾紙上。老板遠遠地看著他,一臉的恨意。
星雨隻好把那些豆子全部吃掉了。
“你發給我的那幾章,我已經看了。”薊千城說,“你的進度太快了,恐怕得等我一下。我還沒有開始寫,我的小說最快下周完結。”
星雨當然希望這個項目進行下去。
自從她決定筆名自殺,停止魚藏與外界的一切聯絡之後,她發現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這是個極端錯誤的決定。
她的收藏、她的訂閱、她的讀者、她的收入——都與這個花了整整六年心血培植起來的筆名息息相關。而她,也正處於從小神向大神邁進的重要階段。如果堅持下去,在之後的五年內,她甚至可以不用燒焊,完全靠稿費養活自己。
這是積極的一麵。
消極的一麵是,她已經無法處理線上與線下的關係,甚至後悔找到了原木。再這樣裝下去,很可能精神分裂,從而徹底地毀掉自己的事業。
所以她寧願換個筆名重新開始。
她沒有寫過當代言情,沒有用過第一人稱,與人合作更是第一次,她有點看不到未來。
《關河冷劍》完結後,她不想停下來,就把兩人擬好的大綱中屬於她的那一部份仔細琢磨了一下,開始創作。把屬於薊千城的那一部分空了下來。
因為所有的情節都已經想好了,任務也分配好了,視角又是分開的,儘管是跳著寫,星雨沒覺得很困難。何況第一部分——校園霸淩——本來就是她最熟悉的經曆,她寫得毫不費力。
“行,我可以一邊等你一邊修改。”
他一臉苦相地看著她。
“怎麼了?”
“你已經寫得很好了,再仔細修改,我都不敢動筆了。到時候你不會笑話我吧?”
“你看上去不像一個容易服氣的人啊。”
“行吧,你修你的。”
沙發又寬又軟,星雨的腿短,坐上去,兩腳懸空,他的目光停在她的鞋子上:“咦,你的左腳右腳真的不一樣大呢。”
她窘得想把腳藏起來,見他一臉好奇,隻得說:“一邊38,一邊37。”
“那你的身高至少應該是一米六八才對呀。”
“你挑過水嗎?”
“澆花算不算?”
她搖了搖頭:“如果你很小的時候就要天天挑水澆菜,那麼重的擔子壓在身上,就不可能長得太高。”
“你也不算很敦實呀。”
驀地聽到這個形容詞,她嚇了一跳,仔細一想,敦實?倒也沒錯。
“那你平時怎麼買鞋子?”
“一般買38,有時也買37。”
“所以總有一隻腳是不舒服的?”
“誰讓它們不一樣大呢?”星雨晃了晃腿,“我也沒辦法呀。”
“辦法很簡單。”他一把將她從沙發上拉起來,“同時買兩雙,一雙37一雙38,不就得了。”
“那太浪費錢了。”
“所以千萬彆浪費你的錢。”他摸了摸她的腦袋,“浪費我的。我不在身邊,用我的信用卡。我在身邊,我幫你挑。相信我的眼光。”
“……”
“走,買鞋去。”
一聽說要花錢,星雨又開始磨蹭。她解釋說,最近剛買了一雙鞋,家裡的鞋夠了,不用再買了。又說師傅是修鞋的高手,可以把大鞋改小,小鞋改大。又說實在要買的話,不如買幾個鞋墊,塞進去就能小一號……
他給她買了三雙:一雙跑鞋,一雙徒步鞋,一雙黑色的高跟鞋。
確切地說,是六雙。
服務員對她殷勤備致,蹲在地上幫她試鞋。星雨不習慣被人伺候,尷尬得滿臉通紅,問她穿得怎麼樣,她都說好,隻想快點結束。
最後薊千城拎著三個大號購物袋走出鞋店,找了把椅子坐下,勒令星雨扔掉腳上的那雙舊鞋,換上新的跑鞋,左腳37,右腳38。她試著走了幾步,平生第一次,感覺每隻腳趾都在鼓掌。
她看著鞋盒裡剩下的那對新鞋,問道:“它們怎麼辦?不能就這麼浪費了吧。”
“不會。我知道有幾個平台賣二手鞋。也許咱們能碰到一位號碼正好跟你相反的人。”
“明明是新的,怎麼能當二手賣呢?”星雨低聲說,“而且還這麼貴,怕是很難賣掉吧?”
“這不是你操心的事。”他淡淡地說,“你的任務是寫小說。”
她看著他,欲言又止。
“明天早上,跟我一起去樹林采蘑菇吧。”他突然道。
“啊?”
“以前每天早上我都會去樹林遛狗,順便采采蘑菇。後來我的狗去世了,這習慣也改不過來了。”
“我以為你每天都睡懶覺呢。”
“遛完狗後,我會繼續睡覺。”
“那……”她哭笑不得,“那城哥你也不能把我當作狗來遛呀。”
“你都把我當鴨了,我怎麼就不能把你當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