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那天,賀蘭破去步家接了人,一路護送來,陪同觀禮、守席——不管私下裡跟賀蘭哀怎麼鬨,府中大事上還是要做夠體麵的。
那賀蘭哀雖不喜這門婚事,可到底最愛些鮮花著錦、烈火烹油的熱鬨,平日把賀蘭氏轄下的幾十城踏遍,睡儘勾欄花巷,今日自己又成了主人公,更把熱鬨又添一層,自是灌了數不清的黃湯進肚。
等醉得不省人事闖入婚房時,步二還規規矩矩坐在床上等他掀蓋頭。
臨窗花瓶裡盛著一株巨大的桂花,是賀蘭明棋每日都遣人去花園摘了,分彆往幾間主屋插上的。賀蘭破房中也有。
夜風襲入,勾得桂花香氣在房中暗自浮動。
賀蘭哀跌跌撞撞走近床尾,看步二泰然安坐,聽他來了也無動於衷,隻覺這是個不懂風情、呆木死板的女人。
念頭一起,先前兩三個時辰裡喝出來的歡喜驟熄,如在心頭被澆了一盆冷水,登時涼下去三分。
他堂堂賀蘭哀,憑什麼這輩子就娶這麼個平平無奇的娘們兒?若論富貴,誰比得上賀蘭氏榮華通天?單就賀蘭家兵力、財力,隻要他說一聲,哪個世家不會削尖了腦袋把自己女兒送進來?
憑什麼阿姐就給他安排小小步家庶女!憑什麼!
這等貨色,也就配勉強扔給賀蘭破那個狼窩裡的野種罷了!
賀蘭哀將蓋頭泄憤般的一扯,沒有見到意料之中一張怯懦沉默的臉。
後來酒醒時的他已記不清新婚妻子的容貌,他隻想得起步二的眼神。那雙眼所呈現出的神態比他更冷漠,更疏離,如一枚釘子,隻要展開眉睫就能透過他這副花團錦簇的皮相洞穿他懦弱腐爛的內裡。
即便已是酩酊大醉,賀蘭哀也在那一瞬通靈似的明白,阿姐為何非要迎娶這個女人不可。
她們是同一種人。
沾洲有一個賀蘭明棋,可以撐起強大龐雜的賀蘭氏;若兩個賀蘭明棋聯手,則整片洲土悉數在望。
可那時被酒色所迷的賀蘭哀已是暈頭轉向,平日他雖陰晴不定,到底還能分清場合學著自控,今夜不知怎麼,心頭如火中燒,在愈發濃鬱的桂花香裡狂躁不安。
步二不卑不亢的眼神將他惹怒:她不應該做小伏低、卑躬屈膝嗎?
她本應該做小伏低、求著我娶她才對!
賀蘭哀撓抓著自己胸口,忽摸到一團硬物。
那是昨日祝老板送他的佛珠,因祝老板說自己一直貼身帶著,賀蘭哀得了以後,思眷美人,也日夜貼身放著。
想到祝老板,賀蘭哀自身前掏出侍羅佛珠,湊到掌中癡迷地聞了聞,腦中便不自覺浮現那人昨日一舉一動,是何等溫聲軟語、綿綿笑意。
再一看步二,兩相對比,更顯這個女人可惡!可恨!
他猛地瞪大雙眼,反手一巴掌扇到步二臉上。
這一掌極其凶猛用力,不僅步二被打得撲到地麵,嘴角流血,就連那串佛珠也因他控製不當被繃斷了珠線,磕磕碰碰散落一地。
步二發釵滾落,雲鬢半散,頭低低垂著,長發遮住了她的臉。
一顆佛珠滾到她身下地板,她不動聲色收進袖中。
下一刻,她緩緩起身,抬起臉來,五個指印在她側頰高高腫起,一行血跡自她嘴角流下。
她揚起手,啪的一聲在賀蘭哀臉上回擊一掌。
賀蘭哀猝不及防,被扇得彆過頭,耳際嗡嗡作響,正難以置信,又聽步二冷冷道:“有種就丟我進絞藤裡,我看你有沒有這個膽子。”
賀蘭哀用舌頭頂了頂腮處,望回她的臉上,麵目森然地咧嘴笑道:“你當我不敢。”
說罷一把扯住步二的頭發,就這麼把人往門外拖拽而去。
外頭守夜的一眾丫鬟小廝見此局麵,當即攔的攔,勸的勸,更有幾個機靈的一溜往枕霄閣去給賀蘭明棋報信。賀蘭哀像一頭瘋獸撕扯著步二,一路走,一路雙目發紅地謾罵嘶叫,整個園子沿著他的軌跡漸次混亂,凡聽到動靜的,全一鍋粥似的跟上去看這場好戲。
一時滿府轟動。
步二被他拉扯得目眥欲裂,隻覺整個頭皮都快被從身上剝離下來。
即便如此,自婚房去花園的路上她也一聲不吭。
直到在被丟進西南角的藤園前,她忽抓住賀蘭哀的胳膊,側過脖子,發狠咬了一口。
賀蘭哀當即痛得對著步二的頭顱連連揮舞拳頭。
敲打聲一聲沉過一聲,步二頭腦晃蕩,雙眼發黑,也始終不肯鬆口,就要隔著衣裳啃下肉來。許是賀蘭哀痛極,混亂中誰也沒看清,隻聽步二慘叫過後,眾人方見血滴迸濺,步二捂著肚子,臉色慘白,腰間插著一把匕首。
賀蘭哀還不止息,鬥紅了眼,見步二沒有反抗之力,拎起人便扔到了絞藤叢中。
血氣四溢,激發絞藤妖性。
頃刻間暗處窸窣作響,步二腰部、手腳、頸下全被纏上吸血的藤蔓,眾目睽睽之下,被刺得皮開肉綻,如血糊的人一般,發出連聲哀嚎,淒慘之意幾乎震透天際。
賀蘭破最先趕來。
圍觀的一眾沒一個敢上前,好不容易見有個做主的來了,趕緊敞開一條道讓人過去。
賀蘭破一麵走著,一麵吩咐下人將賓客遣散,再走到賀蘭哀跟前,見著這人額頭發黑,兩眼儘是血絲,瞳孔縮小,口中生血,猶如中邪,便知是出事了。
眼下顧不得許多,他朝賀蘭哀身上搜羅一圈,摸到拆藤散的瓶子,隻管先去藤叢救了步二再說。
可還沒來得及出手,院牆外眨眼間飛身翻進來一個蒙麵黑衣人,往賀蘭破眼前和藤蔓叢展臂一揮,不清不楚的粉末便灑了滿天。
賀蘭破下意識抬起胳膊擋眼,一個動作的間隙,步二就這麼在他眼皮子底下被帶走了。
他眼角驟然縮緊,三兩上步蹬過牆頭追了出去。
即便隻有一眼,賀蘭破也看得分明——
黑衣人的眉尾處,有一條短小的刀疤。
刀下取血,眼下奪人,這已是對方第二次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