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護短(1 / 2)

新婚燕爾 草燈大人 3161 字 10個月前

第四章

隔天的朝會,沈香與謝青還沒入主殿就聽到一聲愴天呼地的哀嚎,原是發生了一件慘絕人寰的大事——神策軍總兵大將軍李岷之子李佩玉,無故失蹤,今早將軍府外陡然出現一隻斷臂,是他親子的!

猖狂賊人,害了衙內的性命,還敢當眾示威!

李岷不免怪罪起了執掌京城巡道的金吾衛內府,一群屍位素餐的狗東西,連歹人都沒抓到。

“陛下,臣就這麼一個獨子,這是要臣的命啊!多陰險的賊人,欺辱到臣的頭上來,這讓臣還如何過活!”他要官家做主,當朝哭訴自個兒多年來的功勳。

大寧兵將的監管,實行兵府製,即為“兵不知將”。兵籍不歸將領管轄,而是由兵部掌控。

若哪處藩鎮動蕩不安,官家就會把兵符交由將軍們,派其征戰。

屆時,君主再製敕下達折衝府抑或命令州府發兵。待將軍抵達地方藩鎮,就能領兵作戰了。

這樣一來,官家便不會忌憚將領們,也無懼他們同軍士存有生死情誼,領軍謀逆。

李岷聲稱自己為國為民,聽從天家調令征戰北狄,又有拳拳忠心赤膽,一凱旋歸朝便交出掌軍的兵部符契,卸下兵權,教君主安心。

他把所有命脈都交給了官家,卻落得如此慘烈的境地,上天何至於此?賊人定是蔑視天威,才敢在都城裡挑釁。

朝臣們各個眼觀鼻鼻觀心:好大的罪,不知要扣在哪個倒黴府衙頭上。

這話落到沈香的耳朵裡,教她呼吸一滯。

她下意識看了一眼謝青,溫雅的郎君仍是噙笑,仿佛沒有聽到。

要知道,李岷所掌的這一支神策軍,原本是謝家曆代“定國將軍”總的兵。雖說謝老將軍也忠心耿耿,一回京城就上交兵權,但十多年前北狄頻繁犯境,俱是謝父在外領兵,征戰多年。他與麾下軍士同吃同住,體恤戰死將士們的家眷,一時軍望很高,亦同部將們生出了惺惺相惜的過命交情。

她記得,早年坊間還有一些不好聽的傳聞,直到謝家父母戰死沙場後,才漸漸平息。

李岷要表忠心,也不該揭謝青傷疤,言辭含沙射影啊!

不過,沈香見謝青無甚反應……或許隻是她敏感多心,上峰並未在意。

這樣就好。

她怕他受傷。

皇帝被李岷鬨得頭疼,遠遠見刑部尚書謝青入殿,高聲道:“刑部謝卿、沈卿可在?”

沈香同謝青對視一眼,聯袂上前行拜儀:“臣等拜見陛下。”

皇帝頷首:“李大將軍衙內李佩玉失蹤一案,交由刑部主官們查探,茲事體大,望兩位愛卿儘早查明歹人行蹤,救出李佩玉。”

若此子還活著的話。

“是,臣等定不負陛下厚望。”沈香他們應下了公差,這一個月怕是不得閒了,而官署裡又得提拔出一位代辦公事的官吏,這樣他們才能抽出空閒,外調查案。

其實官家今日的吩咐很是得體,李岷是勳臣,倘若將他兒子的凶案交由刑部小吏調查,李岷定會覺得官家不重視老臣,又要鬨上一場。唯有交付給謝青與沈香這樣的衙門主官,才好堵他的口舌,知帝王偏疼。

但有一點不好,要是時限到了,沈香他們沒有交出滿意答卷,怕不止是官家的威壓,就是李岷也要陰陽怪氣說道一嘴文臣的不是。

難辦,發愁。

下了朝會,沈香同謝青坐一處吃廊食。

殿外日光明媚,風光旖旎。她正出神,手間忽然一沉。

沈香錯愕低頭,捧著的蓮花紋瓷碗裡平白多了一枚鹿肉圓子,而謝青手上的公筷剛剛放下。

“您給我的?”沈香有點驚訝。

鹿肉金貴,還是皇城園林裡悉心養殖的。光祿寺每回月半才添一次鹿肉圓子。不少參朝官為了這一口鹿肉,早膳都不吃,巴巴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