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曉雖然嘴上犯嘀咕,卻還是想出辦法搞來了一隻燒雞。
這隻雞顯然不是一個正經廚子做的,因為它著實是太鹹了,表皮焦糊、肉質柴乾,像是燒糊後已經放了許久,即將發酸變質。
乞丐也不嫌棄,一口咬上去,雞肉硬的好像要硌掉他的牙。
李惟清已經知道崔曉是一個極有好奇心的人,倘若彆人攔住他,說要告訴他一件他的醜聞,崔曉也會停下來聽上一聽,隻因為想知道彆人嘴裡是如何編排的自己。這種好奇心驅使他總在了解他人,可人一旦認為自己已經了解了他人,總是會忍不住將之劃進自己的圈子裡,多出些不知該不該有的情感。
所以李惟清不會主動好奇彆人往事,但這當然也不妨礙他陪崔曉聽一聽。
乞丐雖然看起來不嫌棄,但也隻啃了那麼一兩口。如果將之全部吃掉,他需要擔心一下自己的胃能不能消化的掉這一整隻像石頭一樣的燒雞。
“你們問吧。”乞丐拿袖子輕輕抹了抹嘴,不無遺憾地說。他有些疑惑,自己先前為什麼不說明要一隻美味的燒雞?可他這時再想,顯然有些晚了。
崔曉眨了眨眼睛,說道:“就你先前的話來講,應該是你來說,而不是我問。”
“你們得提出問題,我才好回答啊,是不是?”乞丐訕笑著撓頭。
崔曉隻微笑道:“是這樣嗎?”
他從身後又摸出半隻噴香流油的雞腿,又道:“是這樣嗎?”
“可能不是這樣。”乞丐吸了吸鼻子,隱晦地看了一眼李惟清,敗下陣來,“好吧,兩位少俠,這可是我以前冒著生命危險——偷看偷聽來的。”
李惟清端正站著,崔曉委成一團地蹲著,二人聽乞丐唾沫星子飛濺地講了起來。
“你們知道張棋以前也是個乞兒吧?哎呀,不對,他現在也總扮成個乞丐樣。明明都被個大老板收養了,錦衣玉食的,讓人怪想不明白。”乞丐做冥思苦想狀。
乞丐從小就是個乞丐,等張棋出現在清水鎮上時,他已經是一個大乞丐,每日偷雞摸狗連乞帶偷,總歸能吃上飽飯。雖然鎮上沒人待見他,可他覺得吃飽了飯比什麼都強。
“那你為何不找份正經活乾?”崔曉插嘴問道。
乞丐睜大眼睛,指了指自己:“大字不識幾個,難道去賣力氣嗎?細胳膊細腿的沒啥力氣,人家也不收啊。”
方才聽他喊時可是中氣十足,不像沒力氣的模樣。
“總之,張棋那小子是在太和九年……呃不對不對,好像是八年九月,流落到鎮上的。起先有個老人帶著他,可後來老人死了,他花光最後一點銅錢找人幫忙埋了,就也成了乞丐。”乞丐嘿嘿一笑,“他也夠衰的,施舍過一個混球乞丐些吃的,張棋也變成乞丐後就跟這個乞丐混,還管叫他大哥。張棋那個時候也就七歲,也不知道他跟著的那個渾小子是我們這兒最他娘混不吝的地痞。指望這混球是個好人?還不如指望公雞下蛋、母雞打鳴呢。”
這樣的人,如果不能自己劃出片地盤作威作福,就會混得較一般人更慘。乞丐提起時語氣中隱隱有些唾棄與畏懼,顯然這人屬於作威作福這一類。
“沒人樂意得罪他,當然也就沒人會特意提點張棋,你知道這人打的什麼主意?嘿,他是瞅那老家夥身上還有不少值錢的金銀配飾,能挖出來賣錢。嘿,你彆說,也有不少人都這麼想過。”
李惟清將視線移到他的身上,靜靜地看著。
乞丐清清嗓子:“少俠,彆這麼看我……秋冬時候,乞丐還不是死的一批一批的?就今兒早,還有人去無名墳扒死人衣服,結果他們反而不知為何自己掉了腦袋。嘶……得虧早上起晚了,沒去湊這個熱鬨。”
“你說重點,後來又發生了什麼事,需要你冒著生命危險偷聽、偷看?”崔曉道。
“後來,也就太和九年冬日裡吧,鎮上來了個人,穿著的衣服那叫一個好看。黑底銀紋,摻了那擱光下都反光的絲線。我哪兒見過那料子啊,反正一看,就是大富大貴的人家裡才穿得起的。我從沒見過有哪個江湖人能穿這種衣服打打殺殺,所以他肯定不是江湖人。”乞丐擠眉弄眼的,表情十分誇張。崔曉想讓他好好說話,仔細一看,卻發現是他臉上的泥裹到了睫毛上,令人看著就難受,可他手上也不肯放下那隻燒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