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李惟清便全須全尾地坐在了縣令府中。
張全義心大,依然在上次被襲擊的屋子裡,他與李惟清麵前的桌子上擺滿了吃食,顯然是讓縣令府的廚子把看家本領都使出來了。李惟清本想說不必如此,但看看張全義的臉色,實在是惶恐外加不安,再加上自己的確很餓,便不拂這位張縣令的好意。
用了幾乎一整天的時間,張全義才將李惟清悄無聲息地從牢裡運到了自己府上,沒有走正常提審或放人的手續,謹小慎微地防著偷他鑰匙的人——得虧牢房鑰匙一式兩份,如果沒有備用,他就真得考慮考慮怎麼砸自己縣衙的牢房門了。
李惟清喝了口茶潤潤嗓子,正色道:“張縣令,關於野獸食人一事,你目前查出些什麼了?”
他這一問,張全義首先就先要行禮,又被李惟清擋住,他麵露無奈,又道:“張縣令,查案要緊,還是先莫要顧虛禮為好。”
張全義忙不迭地點頭,立刻道:“下官省得了。這些受害者的遺體通常並不完全,也大多沒有什麼能證明身份的物品,但依然能從衣著與體態、皮膚的粗糙度等細節看出,這些人沒有什麼共同點。下到挑糞的,上到附近鄉紳,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城東的城西的,儘皆有之。並且範圍很廣,最遠至沅城五十裡外的焦海村,最近到……縣令府內的老縣令。”
說到最後一句話,張全義的聲音驟然低了下去。雖然他一直以老縣令稱呼張德威,沒有絲毫親昵之意,完全是公事公辦的態度,但顯然,就算隻是提起,這件事對他來說也並不好受。
李惟清點頭:“目前總共發現了多少具屍體,從什麼時候開始,傷人的事件是一天一次嗎?”
“自六月十五初始,至今共有五十六具遺體……屍體皆為每日清晨發現,有時隻有一具,有時又不止一具,但無一例外,都是隻在清晨被發現的。”張全義慚愧地低頭,“除此之外,最開始是在焦海村被發現,之後慢慢地一路……仿佛是一路蔓延至沅城,在本月中旬方才引起老縣令的重視。老縣令已將此案歸入一個卷宗,又讓他們把屍體都送到了沅城讓仵作檢查,以期破案。”
“卷宗能否拿給我看一下?”李惟清清楚張德威有些本領,卷宗中應該會有些有用的線索。
這卻令張全義有些尷尬:“卷宗……沒了。”
沒了?李惟清一怔。
隻見張全義臉上浮現出一種近乎羞愧的表情:“在上任後,我立刻翻遍了府衙卷宗,老縣令在這本卷宗上做了獨特的標記,但我卻遍尋不到,想來是在老縣令遇害的當晚,這本卷宗就被賊人取走了。”
這麼一說,所謂的野獸說不定是被直接引入的縣令府,為的就是引起慌亂,好趁機取走這本卷宗——或者還有其他的東西。
這件事不必刻意拿出來討論,既然卷宗已經被拿走,想必不是被藏起來就是被銷毀了,多問也是無用。李惟清想了想,又問:“這麼些具屍體,都一一查過了嗎?其中可有哪些屍體不太一樣,譬如……受傷非常多,又或非常少?”
張全義仔細想了想,說道:“有的,有的,就是最初在焦海村發現的屍體——被害者名為芮角,是焦海村村長的兒子,習過武,先前在外打拚,六月初才回到焦海村。他身上的傷非常多且嚴重,幾乎說得上是麵目全非。”
李惟清問道:“張縣令方便讓我瞧一下這具屍體嗎?”
此話一出,張全義又有點為難:“這……芮角的屍體已經被焦海村的村長要了回去,應該已經下葬了……”
雖然焦海村在沅城的管轄範圍之內,可縣令在焦海村的發言權卻並不絕對,無論情不情願都經常需要賣些麵子,城村之間彎彎繞繞頗多,難以解釋。李惟清理解地擺擺手,道:“無妨,但既然第一具屍體在焦海村發現,我想,便應該去看看。如不麻煩,勞煩張縣令明日替我備個馬車,我好前去查探一番。”
張全義哪裡會不同意,一口應下,先送了李惟清到客房歇息。
李惟清本可以立刻動身,雖城門此刻已閉,但有縣令的掩護,未必不可悄聲而出。他思及夜色已深,自己又實則不會武功,想想還是白日動身為妙。李惟清坐在床沿,閉目靜思,按理來說他該與崔曉知會一聲,免得他再著急,但這件事情令李惟清品出一點微妙的危險氣息。水深且渾,他想了想,覺得還是不要再拉崔曉下水為好。
崔曉已經又一次地與鐘成靜一起蹲在了房梁上。
他們圍著縣令府繞了半圈,見張全義居然還是坐在熟悉的屋子裡,熟悉的桌子前,甚至守備也半點沒變,不由得默然無語。隻是今日,桌子上擺的不是卷宗,而是很豐富的菜肴。除了量多了一些,這不怎麼奇怪,畢竟縣令在工作之餘也得吃飯。
這次他們還是從窗戶翻進來的,張全義還是一點也沒有察覺,他已經安排好了明日的事情,正準備熄燈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