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任性的人,而不是什麼正直的人。
我救人,隻是因為我覺得事情應該是我想的那樣子,而不是它發生的那樣子,所以,我就救了。
為了設奴寨的事情,我跟女帝大吵了一架。
我是全應元唯一一個敢跟女帝大吵的人,連三王女都不敢,我敢。
因為我有免死金牌,那是我娘為了救先帝而死後,留下的唯一一樣東西。
我娘說予瓊你要快樂,我做我想做的事情才會快樂。
那麼小小的一塊牌子,保護了我全部的快樂。
但是小氣的女帝怎麼會輕易地放過我,她把我發配到奴寨,我在哪個奴寨呆的時間長了,我就到處惹事,她們就會把我送到另一個奴寨去。
這樣,我慢慢就知道哪些地方有奴寨,哪些沒有。
我還想繼續這樣的探查,隻是沒想到的是,我居然被買走了。
買我的人叫劉卿,一個可憐的連續十次落第的家夥。
她比我還任性,她說:“我買了他,依照律法,他當由我處置,你這樣要求我,對我何其不公。”
一個任性的人,在對我要求公平,她憑什麼這麼理直氣壯?
我替了那個男孩,我讓她買了我。
我要學習,學習著,理所當然的任性。
可她好笨,笨得和彆人一樣以為我正直。
可她對我說她不能容忍彆人利用我抬高身價。
她覺得我的任性沒有錯,隻是方法不對。
她允許我在她的苑子裡做那些我想做的事。
她教我怎麼做。
她對我笑的時候,我會很開心。
我想她的次數比想我娘還多。
我想一直跟她在一起。
我想保護她。
可是,她想的卻是慕雲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