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和一個大我十來歲的文院師兄(畢業後回來讀碩士,剛畢業不久,家住學校附近)擺了好久,我給他看了我曾經寫的課業論文,《十七年文學於政治夾縫中閃光的“人的文學”》,非常驕傲地提起我在知網找到的乾預生活文學相關的文獻很少很少,所以幾乎都是我自己寫的,除了教材那剪短的幾頁描述和我沒時間精力去細讀的蘇聯乾預生活小說外,我狠狠讀了幾遍《組織部來了個年輕人》,寫不下去就再去看看,林震—韓常新-劉世吾的異變,他們似乎可以被看做一個人的人生不同階段,就像我愛看的b站迂磨二公子的小導小楊師姐大師兄二師兄lazy brother超群……
我看到的唯一一篇,是學校兩個老師寫的,我一個字兒都不敢看……
可是他說,你還在大學就能意識到,還寫了戰爭革命期間的文學,非常棒,雖然乍一聽很高興,可是,為什麼就讓人有點不舒服,很奇怪很奇怪,因為一個自詡為我師兄的人給我下定義?因為我是女生,是淺薄的本科大三學生,而我當時有勇氣去寫一些並不成熟幼稚的東西?我不理解。
甚至還談到了女權主義女性主義男權社會(社交牛雜症間歇性發作),他問我,覺得女權社會更好還是男權社會更好?我很討厭和一個男人爭辯女性主義,根本就是驢頭不對馬嘴,雞同鴨講,毫無意義,浪費各自的時間和生命……
我說當然是女權社會!然後馬上飛速說下去,“當然是女權社會好,因為女人就是比男人強!因為我是女人,所以我當然支持女權社會。因為我是女人,我當然選擇站在既得利益者對我有利的一端!”這個回答是不是很妙,我才不要陷入自證,見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