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 第二卷:相愛相守(1 / 2)

明宣五十年十月,正值多事之秋。

最近,朝堂上接連發生了幾件大事。

第一件事,則是皇上以丁和泰有病為由,將其的步軍統領之職解去,同時任命黎多科為步軍統領。而丁和泰被解職沒幾天,皇上便在喜秋園召見諸位文武大臣等,宣稱:“諸大臣皆朕擢用之人,受恩五十年矣,其附皇太子者,意將何為也?”於是,當場逐個質問刑部尚書柳世武、兵部尚書容通文等。眾人矢口否認結黨,皇帝帝令鎖拿候審。另外,命將已經解職的步軍統領丁和泰,拘禁宗人府。

這是皇上對皇太子結黨的一次重大打擊。

而起因,則源於有人向皇上進言說,“太子的門人越發放縱,甚至還有什麼‘天無二日’的狂悖之言!”

這言之鑿鑿的指控,分明就是在暗射太子有謀逆之心!此心思不可謂不毒辣。

時至今日,皇上和太子之間早有隔閡,而皇上心裡最最擔憂的無非就是太子按捺不住,有不臣之心!所以這一進言,無疑是擊中了皇帝的痛楚!

太子被打擊,又豈會甘休!查出了向皇上進言之人,他便開始了他的報複!

不久後,第二件轟動朝野的事情發生了。

左都禦史趙申喬以“狂妄不謹”的罪名彈劾新科編修戴名世,謂其“妄竊文名,恃才放蕩,前為諸生時,私刻文集,肆口遊談,倒置是非,語多狂悖,逞一時之私見,為不經之亂道,……今名世身膺異教,叨列巍科,猶不追悔前非,焚書削板;似此狂誕之徒,豈容濫側清華?臣與名世,素無嫌怨,但法紀所關,何敢徇隱不言?……”

皇上遂命刑部審核此事。刑部官員從《南部集》中找到了“罪證”。

其實這些個罪證,多是穿鑿附會。

戴名世是在明宣四十八年以會試第一名,殿試一甲第二名進士及第(俗稱榜眼)被授翰林院編修,在京供職,參與史館的編纂工作。此次因《南部集》中錄有前朝大經之事,他記錄頗多,被禦史趙申喬參劾,以“大逆”罪下獄,多有冤屈。

當時,因為前朝大經的資料散逸頗多,有些又失於記載,因此尚無人能寫前朝大經之史。而戴名世每以史才自負,他很想仿效《史記》形式,作出綱目,然後廣泛搜羅資料,相互參證,力求真實,寫出一部有價值的著作。因此他廣遊燕趙、齊魯、河洛並江蘇、浙江、福建等地,訪問故老,考證野史,搜求前朝大經逸事,不遺餘力。一時之間,文名播於天下。明宣四十一年,戴名世的弟子尤雲鶚把自己抄錄的戴氏古文百餘篇刊刻行世。由於戴氏居南部岡,遂命名為《南部集偶抄》,即著名的《南部集》。此書一經問世,即風行江南各省,其發行量之大,流傳之廣,在當時同類的私家著作中是罕見的。正是這本書,使戴名世流芳文壇,得知己無數,卻也使他遭致殺身大禍。

而此案株連數百人,震動儒林!

很多人覺得戴名世之所以被彈劾,主要是因為他為人孤傲不羈。平日,他對達官貴族和那些所謂“欺世盜名的無恥文人”表現出的痛恨以及輕謾。還有,他在《南部集——北行日記》中就說自己常“酒酣論時事,籲嗟咄嘻,旁若無人”。這些犀利的言辭,難免會觸動一些人的“隱疾”,所以遭到忌恨。

但事實並不止如此!

忌恨或許是個理由,但還不至於鬨到如此田地。

此事的爆發,有一個更大更根本的原因——戴名世的好友,是何焯!

何焯此人,是有名的書法大家,他與陳重光、薑晨英、汪士鴻並稱為明宣年間“帖學四大家”,而且他還是皇八子秦空的老師。此事引發最主要的原因,則是由於太子為了之前的事,懷恨在心,耿耿於懷,勢要打擊皇八子一黨!

說到底,這兩件事情都是皇儲之爭的延伸而已!

“南部集案”發生後,由於涉及麵太廣,打擊範圍過大,士子之心不穩。而此刻,正可謂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久,又有折子遞上說,江南又發生了一件聳人聽聞的大案!

奏折中說:“江南本屆鄉試出現了舞弊大案,副主考官趙晉受賄十萬兩紋銀,出賣舉人功名。閱卷官王曰俞、方名合夥作弊,正考官左必蕃知情不舉有違國法。為此江南士子大嘩,輿論紛紛,民憤難平,請求從速查清弊端,嚴辦賄官,以定江南士子之心。”

這封奏折好似一個晴天霹靂,使皇帝震驚不已!

皇帝萬萬不願相信,在江南禮儀之鄉會出現這樣的劣跡!

但是,事情好像專門和他開玩笑一樣,皇帝又於密奏卷內發現自己最寵信的坐探、蘇州織造李述的奏折,詳細地講述了江南科場舞弊,民情鼎沸的情況。奏折中說:“舉子們出於義憤,把考場匾額上的“貢院”兩個字塗寫成了“賣完”,還有一群考生竟將財神廟裡的財神泥像抬到了夫子廟裡,江寧城內萬人空巷,觀看考生們抬著財神爺遊街。”

皇帝看到這裡已經怒火填膺,偏偏在奏折裡麵又飄出了一張小紙條,是李述抄錄的一幅揭帖對聯:“左丘明雙目無珠,趙子龍一身是膽”,這分明是指斥主考官左必蕃對舞弊行為視而不見,副主考趙晉膽大妄為,貪贓枉法。

此時,皇帝再也無法忍耐了,手中的龍泉窯青花茶杯,被他狠狠地擲在地上,摔得粉碎。侍候在旁的宮娥和內侍都嚇得魂不附體,他們齊溜溜地跪下,戰戰兢兢地輕呼:“萬歲息怒!”皇帝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揮手令他們退下,自己坐在龍案前發下了一道禦旨:“令戶部尚書張鵬翮、漕運總督赫壽為欽差大臣,火速趕赴江南,務將科場案徹底查清。”

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張鵬翮,是在淩晨接到皇帝的聖旨的。他自知皇上一向對自己絕對信任,而且他也知道當今皇上平生最重視籠絡天下士子,之前的“南部集案”已經動搖了士子之心,若這次自己負責的科場舞弊案再不能徹底查清,必然會遭到皇上的痛責嚴苛!於是他不敢怠慢,接旨的當天下午就與赫壽一起趕赴江南。路上二人議定,一定要快刀斬亂麻,將行賄的人犯一起緝拿嚴懲。

由於這個案子發生在江寧,為了避免江寧有關人員的糾纏,也為了不受江南各衙門的乾擾,他們決定不在江寧審案,而將行轅設在揚州。第一次會審是在揚州欽差行轅進行的。兩江總督葛禮、江蘇巡撫張伯行奉旨陪審。

堂上詢問時,副主考官趙晉當堂供認受賄黃金三百兩,閱卷官王曰俞、方名也供認徇私舞弊,將在卷中做了暗記的程光奎、徐宗軒、吳泌等點了舉人。

案情到此時脈絡已經清楚,三個考官當堂被革去功名,收監看管。下麵隻要取出吳泌等行賄者的口供,將受賄錢財數額查清,就可結案了。

張鵬翮正為這個案子審得順利而慶幸,卻不料在審訊行賄人程光奎、吳泌的時候,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使得波瀾突起,案情一下子又複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