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 遇見程謹之那天之後,阿曼就成了……(2 / 2)

阿曼 三度半 12927 字 1個月前

放在把手上的手收了回來,阿曼沒去接那張銀行卡,看著程謹之的眼神多了幾分探究,“程謹之,我們現在的關係是男女朋友還是你在包*養我?”

“有什麼關係嗎?”

“有。”阿曼回答的很篤定,解釋著二者之間的關係,“如果是情侶,這錢我不能要,如果是包*養……”阿曼停頓了一下,似乎在想應該怎麼說才更合適,“如果是包*養的話,這張卡有上限嗎?”

程謹之一愣,笑了,有些不計形象,阿曼耐心的等著他笑完。

半晌程謹之笑夠了,還是將卡放進了阿曼的包包裡,“隨你怎麼想,這卡你拿著,密碼是你生日,想怎麼用都可以。”

阿曼有些失望,還是沒正麵回答。

“包括給彆的男生買禮物嗎?”阿曼問的認真,既然給她了,怎麼用是不是就是她的自由了?不過程謹之卻搖頭了,神色也挺認真,“不包括這一條。”

阿曼哦了一聲,想下車,又想起什麼似的,轉回身親了親程謹之的唇,“我走了,程叔叔。”

程謹之說那卡給她了,也沒跟她說裡麵有多少錢,阿曼有一個月嘗試過去試試上限,發現不管她怎麼用,都刷不透支,搞得她買東西的時候有多豪氣,退貨的時候就有多慫。那張卡綁的是程謹之的手機,每刷一筆都有信息,那段時間程謹之的手機可真熱鬨,不過隻要阿曼高興,他也就隨她去了。

阿曼的生日在聖誕節前後,其實她對生日沒什麼儀式感,倒是程謹之對她的生日格外重視,當天到了,又是吃飯又是送驚喜,晚上還帶她看了一場煙花秀,阿曼嘴巴上沒說什麼,心裡其實是有點嫌棄的,這大概是她出生以來,過的最累的一個生日。

“不高興?”

“沒有啊。”阿曼有點不走心的搖頭,站在落地窗前看著外麵的夜景,玻璃倒映著兩個人的影子,阿曼透過玻璃去看程謹之,有點好奇他手裡的酒,“我能喝一口嗎?”

程謹之晃了晃酒杯,給她喂了一口,等她咽下去才問,“好喝嗎?”

阿曼吐了吐舌頭,搖頭,“有點辣。”

“覺得辣說明你對生活的認知還不夠。”

阿曼聽著沒忍住切了一聲,不過美色當前,她哪裡有心情去管什麼生活,什麼辣不辣的,手伸進了程謹之的浴袍去摸他的腹肌,不得不說手感真不錯,難怪微博上總是說,脫衣是腹肌就是性感,脫衣是肥肉就是油膩呢,程謹之不去當模特明星,真是浪費了這張臉和這副好身材。

那天晚上阿曼前所未有的主動,程謹之愛死了她的這份主動。

阿曼睡過去的時候想,以後是不是應該離程謹之遠些?

生日過後程謹之在明大附近買了套公寓送給阿曼,她倒是沒拒絕,拿到鑰匙的時候還挺激動,阿曼其實和寢室裡的女孩兒關係還不錯,不過房子對她來說比珠寶的誘惑大,不管這房子是怎麼來的,都讓她覺得高興,以後她也算是有房子的人了,要是以後留在四九城工作,在租房這方麵,不知道可以節約多少錢。

如果程謹之知道他送阿曼房子已經讓她想到以後那麼長遠的事情,不知作何感想。

阿曼無疑是喜歡程謹之的,可是不管誰看來,比起程謹之她應該更喜歡程謹之的錢,沒有任何一點跡象可以證明這個叫沈曼珠的女孩兒是愛程謹之的,可是又有什麼辦法?他們兩個人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大三學校安排了實習,阿曼沒跟著一起去,她之前就發現隻是本科,在未來的職場上並不會有多吃香或者多被重視,所以她毅然決然的加入了考研隊伍,程謹之倒是沒有任何意見,隻要她高興就好,不僅沒反對,還非常積極的給她找考研資料,不想考本校也可以,國內國外隨便她選,參考院校的資料也都一一準備好了,不過阿曼懶,秉持著熟人好辦事的原則,她覺得考本校的研究生是最好的選擇。

家裡,姑且稱為家裡,有程謹之在,阿曼就彆想好好複習,她乾脆重新搬回了寢室,也就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傳出了金融八班的沈曼珠被有錢男友甩了的謠言。

阿曼一邊背單詞一邊還在想,程謹之算得上她的男朋友嗎?

考研過程有多痛苦,阿曼不想再去回憶,不過好在所有的一切結果都是好的。經曆過的阿曼不得不佩服那些一次沒考上堅持不懈繼續考的人,從考場出來她就在想,如果這次沒考上,她絕對不會再考第二次。

主要也是因為沒有勇氣。

兩個人相處多了,了解也就自然而然的多了,換做是彆人,肯定是這樣,如果對象換成是程謹之就似乎需要另當彆論了,兩個人在一起這麼多年,阿曼始終說不出自己有多了解程謹之的話,反而是她自己,當真是一點秘密都沒有。

阿曼和程謹之的朋友接觸不多,每次有什麼聚會,她都懶得去,都是些不認識的人,她覺得沒意思,寧願呆在家裡刷劇,餓了就點外賣,這樣的生活還是挺舒服。剛上大學的時候,阿曼其實已經做好了打工掙生活費的心理準備,後來程謹之出現了,拿著他的給的卡,生活過的也還算愜意,秉持著拿卡就是包*養的原則,她這個小情人自覺做的還是十分到位的,偶爾一點小脾氣也都當生活的調劑品了。

程謹之和朋友一起多喝了點酒,生活助理很上道的將他送到了阿曼這裡,看著沙發上長條條的躺著一個人,其實阿曼心裡多多少少是有點嫌棄的,可是躺著的這個人又是程謹之,大概是濾鏡作祟,但讓他這麼睡著還是搬回床上,阿曼心裡是比較傾向就讓他這麼睡著,省的麻煩,決定之後,她還貼心的給程謹之蓋上了毯子,茶幾上放了一杯水,做完這些,心安理得的去睡覺了。

半夜阿曼是被吻醒的,滿身的酒味,頭一次這麼明晃晃的嫌棄程謹之,拉著被子躲著不讓他親,頭頂傳來一聲輕哼,“小沒良心的,就讓我睡沙發。”

阿曼自知理虧,弱弱的解釋著,“你那麼重,我又搬不動你。”說的也是實話,她九十斤不到,還想搬動一個一米八幾的大高個,白日夢都不是這麼做的。

程謹之也不是喜歡翻舊賬的人,不過如果對方是阿曼的話,倒是可以另當彆論,他也嫌棄自己身上的味道,拉著阿曼就往浴室走,“既然醒了,就陪我洗澡吧。”

“······”阿曼很想拒絕,力量懸殊啊,知道自己怎麼掙紮都沒用,壓根兒就沒起那份心思,說是陪著洗澡,她也真的是陪著洗澡,坐在洗漱台上看著,被熱氣熏的有些臉紅,看了一會兒,對著程謹之的身材咽了咽口水。

醒來的時候難得程謹之還在,阿曼趴著看著程謹之的睡顏,這樣的機會不多,可能多虧了昨晚他喝醉了,阿曼抿嘴笑了笑,伸手悄悄描繪著他的輪廓。

阿曼從小就不覺得自己是運氣好的那種人,可是遇見程謹之後,她有覺得她大概是屬於那種運氣爆棚的人,不然怎麼隨便推開一間茶館的門,就能遇上程謹之呢。可在一起的時間越久,她就越覺得兩個人不是一個世界,她要變的多優秀,還能配得上一個程謹之,這麼想著就歎了口氣,多少有些林妹妹的潛質在裡頭。

雖然並沒有生活在一個很幸福的家庭,阿曼也沒有練就一手好廚藝的本事,本來想賢惠一次給程謹之熬個粥什麼的,奈何廚房比她臉還要乾淨,從搬進來開始,以冰箱為分界線,另一邊就是她從未踏足的領域,想了想最後還是放棄,點了外賣。

程謹之醒來,阿曼在客廳背單詞,順便等著粥,到躺在沙發上,程謹之遠遠看著,她倒也真是不怕腦充血。

聞著聲,阿曼 從沙發上坐起來,看著程謹之撫額,“頭疼?”

程謹之嗯了一聲。

阿曼笑了,有點大聲,“你這是宿醉加上縱*欲過度。”

外賣來的很及時,程謹之從浴室出來,阿曼已經擺好上桌了,她沒什麼胃口,又不想程謹之念叨,挑挑揀揀的跟著一起喝了小半碗粥。

“我今天有時間,想去哪兒玩嗎?”

阿曼有點意外,大忙人程謹之還能空出時間陪她玩?受寵若驚,不過腦袋裡轉了一圈,愣是沒想到四九城還有哪兒是她沒有去過的,可又不想浪費這個機會,乾脆拉著他陪自己逛街打發時間。

比起四年前,阿曼二次發育還不錯,該有肉的地方有肉,她覺得這是正常發育的結果,程謹之卻非要分去一半的功勞。

“不是要陪我逛街?”在這麼下去,估計隻能在家宅一整天了。

有些念念不舍的鬆開自己的手,接過阿曼手裡的裙子親自給她穿了起來,“在家裡做一整天,也不錯。”程謹之有些自言自語的說著。

阿曼默默看了他一眼,又默默的往後退了兩步,穿衣服的速度要比某人幫忙快得多,而且她也不想在家一整天,太累。

對於包包阿曼也還好,家裡的包,她背過的統共隻有兩個,換著背剛剛好,珠寶首飾程謹之倒是有事沒事的就愛送她,可阿曼從來也沒有戴過,破天荒戴了手鐲,也完全是因為程謹之說這是一對,又晃了晃他自己手上的那隻,阿曼這才戴上的,她的手又白又細,其實戴什麼都好看。

程謹之發朋友圈的事情,阿曼還是晚上和他聊微信才看見的,說實話,比起脫光衣服這樣那樣,程謹之的一條朋友圈更讓她覺得害羞。

這是公開宣示主權的意思?

管他呢。

說是逛街,真的就隻是單純的看看,她沒什麼想買的,好像什麼都不缺,和程謹之在一起的好處就是,完全不用擔心自己沒衣服穿,每個季度都會有人給她送新款的衣服、鞋子和包包,她雖然來來去去就隻穿那麼幾件,反反複複背那兩個包包,但衣帽間一排排的衣服,的確很能滿足一個人的虛榮心。

沒有心思給自己看衣服,她就給程謹之看,也知道他大概是看不上,所以也就是拿在他身上比劃了一下,一邊比還在一邊想,有時候穿衣服,其實顏值不能算是決定性因素,身材才是,你看程謹之,就是屬於穿什麼都好看的類型。

“今天真的一整天都陪著我?”阿曼其實是有些懷疑的,畢竟程謹之有多忙,真的有目共睹。

“說話算話。”程謹之拿著阿曼在他身上比劃的衣服放回了架子上,有一點阿曼其實說的對,程謹之所有的衣服都是純手動定製的,這些衣服他的確是不會穿。

沒買什麼東西,阿曼就隨便買了兩張電影票,和程謹之在外麵看電影也算是第一次,特意挑了最後麵的位置,沒什麼人,可以做一下春天對櫻桃做的事情。

啊,有點害羞呀。

這麼想著。

因為是阿曼,程謹之也隻能紆尊降貴的陪著,他對電影本身不感興趣,對和阿曼一起看電影更有興趣。

最後一排除了他們兩個,基本沒人,大多數看電影的都是選擇中間的位置,視野好。

剛開始兩個人還開始認真的看著大熒幕,漸漸的就有些不對,好像是阿曼主動的。

誰知道呢。

電影看到一半程謹之就帶著阿曼離開了影院,車裡不是什麼好的選擇,程謹之帶著她去了剛來四九城的那家酒店。

這是最終的儘頭嗎?

程謹之不住在阿曼的公寓裡,兩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整天膩在一起什麼也做不了。

研究生的生活沒有想象的那麼輕鬆,阿曼的導師人還不錯,可能也是看在程謹之的麵子上,不管做什麼都有點袒護她的意思,相比起其他同學來說,阿曼的待遇已經算得上是天花板了。

她朋友不多,陶燃畢業後入伍申請駐外了,這會兒不知道在哪個國家,十天半個月沒有聯係也是常有的事情,在阿曼覺得快要查無此人的時候,陶燃又給她微信刷存在感了。

阿曼很少和程謹之聊微信,更彆說主動找他了,平時如果程謹之不主動找她的話,阿曼大多時間都待在書店,偶爾也會去爬山,爬山的後遺症就比較明顯,第二天真的哪兒哪兒都疼。

秘書室接到前台電話說有人找大boss,又沒有預約,還是一個女的,想都沒想就要拒絕說不見,可是靈光一閃又留了個心眼,問了前台叫什麼名字。

“沈曼珠。”

這名字聽著耳熟,秘書撚著電話線想了想,突然臉色就變了,“讓她上來,不,我下去接。”

前台雖然覺得奇怪,不過職業素養讓她並沒有表現出來,臉上依舊是標準的笑容,“您稍等一下。”

阿曼點了點頭,來找程謹之也就是臨時起意,前台如果不讓上去,其實她也覺得正常,換了誰沒有預約,這都上不去吧。

琳達總算是見到傳說中的沈曼珠的真顏,前台指給她看的時候,其實,有點,嗯,和想象的出入有些大,按著大boss以前的女朋友標準來看,這個簡直就是個小朋友,背帶褲,丸子頭,怎麼想都覺得和大boss的氣質有些違和,可是她又是和大boss的名字掛在一起最久的人。

“您就是沈小姐吧,跟我上去吧。”

對不認識的人,阿曼一向都比較高冷,琳達和她說話的時候,她也隻是點了點頭,雖然心裡對程謹之工作的地方好奇的要死,可是麵上卻一點都沒有表現出來。

好奇的不隻是阿曼,還有琳達,她算是秘書室裡第一個見到沈曼珠真顏的人,手指飛快的在微信群發著消息,很快就到了99+的信息,偷看著沈曼珠,實在是不好偷拍。

“程先生在開會,沈小姐,您在辦公室等吧。”

阿曼這次說了聲謝謝。

“不客氣,您喝點什麼?”

“白水就好了,謝謝。”

程謹之的辦公室大的有些誇張,等秘書出去後,她才走到窗戶前看樓下,站得高看得遠這句話,古人誠不欺我。

程謹之的辦公桌上還放著她的照片,阿曼還挺意外的,拿著照片看的有些出神,想著這照片是在哪裡拍的,為什麼她一點印象都沒有。

“程先生,沈小姐來了,這會兒在您的辦公室。”

程謹之嗯了一聲,步伐明顯快了一些。

琳達心裡也鬆了一口氣,慶幸自己剛剛的決定並沒有做錯。

阿曼很有耐心,等了半個小時還沒見人,沒有一點不耐煩的意思,坐在沙發玩著手機自帶的小遊戲,聽見關門聲,才抬頭看了一眼。

“怎麼不給我打電話?”

阿曼偏著頭笑著看著他,“算是驚喜?”

“我餓了,早上沒吃東西。”

程謹之看了眼時間,皺了皺眉,在他看來阿曼什麼都好,就是在吃東西這件事情上,操碎了心。

秘書室的人伸長了脖子時時刻刻關注著大boss辦公室的動靜,尤其是琳達,畢竟是她把人帶上來的。

程謹之進了辦公室沒一會兒,就出來,後麵還跟著阿曼,兩個人說著話,秘書室的人對他們說了些什麼好奇的要死,心想著要是會唇語就好了,這樣絕對就算是走在吃瓜前線,奈何都不會這一項技能。

雖然聽不到他們說了些什麼,不過能確定一點,大boss的心情應該不錯,剛剛也不知道誰說的開會的時候大boss發了好大的脾氣,這會兒竟然熄火了。

進電梯前正經的很,電梯門關上的那一刹,程謹之就抱著阿曼的腰開始親,他第一次見阿曼穿背帶褲,又純又欲,剛剛在辦公室看見,就要想脫掉,一句餓了,讓他瞬間偃旗息鼓。

電梯到一樓,程謹之倒是神清氣爽,阿曼耳朵都紅透了,散了丸子頭用頭發遮著,一邊跟著往外走,一邊後悔自己心血來潮的來找程謹之。

程謹之帶阿曼去吃了私房菜,沒有熟人帶著絕對找不到,一條平平無奇的小巷子竟然還是隱藏著這麼一家餐廳。

“之前送家裡的也是這家的菜?”吃第一口阿曼就覺得味道很熟悉,想著程謹之大概很喜歡這家餐廳的味道,好幾次點的外賣都是同一個味道,其他的餐廳哪有這個待遇。

“喜歡吃以後常來。”

阿曼覺得以後不能再說自己挑食,如果所有餐廳的菜都這麼好吃,哪裡還會挑食,由此可見,不是她不喜歡吃,是真的做的不好吃。

程謹之提出暑假帶她去拉斯維加斯玩的時候,阿曼說自己沒有護照,程謹之沒說啥,不過三天後就遞給她一本護照,阿曼也是第一次知道原來辦事效率可以這麼快的。

雖然不清楚為什麼要選擇拉斯維加斯,阿曼還是跟著去了,其實她更想去魁北克看看,因為之前看的韓劇,讓她徹底愛上了那個陌生的城市,不過程謹之也答應她,去完拉斯維加斯後可以順便再去一下魁北克,阿曼真是一點意見都沒有,程謹之說什麼就是什麼。

阿曼單純的以為隻是來玩的,沒想到竟然還順便結了個婚,她自己都有些恍惚,程謹之說國內結婚太麻煩,拉斯維加斯注冊一下就好了。

阿曼腦子裡轉了一圈,嗯,好像的確是這樣。

出了一趟國門,她就這樣成為了已婚人士,還挺······激動。

可能更重要的原因是,她嫁給的那個人是程謹之。

戒指不是她以為的鴿子蛋,隻是一枚看著很普通的素環,裡麵有她名字的縮寫,後來才知道,那枚戒指居然是程謹之親手做的,頓時就覺得,這大概是世界上最美最獨一無二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