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敲門就直接進了討厭鬼的房門,討厭鬼這時正躺在床上看書。發現來人是我後,他又將視線轉回了書本。章佳明向來是這種風格路數的,倒是數十年如一日的不變。他一向擅長將他不想放在眼裡的人當做空氣,有幸得到他這種待遇的人,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不過,當年我們還不熟悉,我身邊還沒有走他這種路數的少年或少女,所以我沒有心理準備,反應都靠本能和直覺。不像現在,我已經懂得了迂回的戰術。
待我憑著習慣為他做好早餐,我這才想起我昨夜剛好又惹惱了他。
當我端著托盤將早飯送到書房裡的時候,我發現他已經走了。看來,他這次真的氣得不輕。
一般來說,他同我生氣,分幾個層級:
最輕的層級,是一個人生悶氣,雖然他一向寡言,但是他生氣時氣場明顯會變,熟悉我的他自然是能及時感知的。這個也不常有,剛結婚的時候發生頻率頗高,好在我做章太太的年資日深,基本已不太發生。
再升級一點的生氣層級,是不和我說話,同我冷戰。比如說,我們關係正常的時候,他每天不論多忙都會親自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晚上是否能夠按時回家吃飯,是否有其他工作安排;如果是冷戰的時候,他會讓簡秘書致電告知行程。簡秘書年紀不大,但工作風格絕對是嚴格的承襲他老板——禮貌克製,謹慎理智,絕不廢話,否則也不會在總助的位置上一待就是三年。我若問什麼他不方便回答的問題,他就會禮貌地同我說——“夫人,我不清楚,章總沒有告訴我。”不過,章佳明這個級彆的生氣還算是有限的。晚上他雖然會背身躺下,但還不到與我分房而睡的地步;早上也依然會吃我做的早餐,隻是秉持沉默是金的原則,不搭理我罷了。這個級彆的生氣,也發生過幾次,不過都算事出有因,不算他無理取鬨。通常,都以我的主動示弱或投懷送抱的美人計來平息他的情緒。
最高級彆的生氣,就比較嚴重了。分房睡,不吃早餐——到目前為止,還是第一次發生。所以,這次有點不好辦啊,我頭疼地按著額角。
這些年下來,我是越來越擅長討好他。我曉得我昨晚隻要肯在他走出房門的時候主動示弱妥協,他就不會繼續氣我。可是,我做不到,無關骨氣。自從同他結婚後,我在他麵前越來越“狗腿”,撒嬌賣萌無所不用,早就忘記了當年自己做老大時的風光了。這無關情愛,也無關骨氣,隻是因為我打心底裡感激他,也因為我遵守著我們結婚前的約定——雖說這是腹黑的他與我定下的無恥的不平等的條約。但是結婚的這個坑是我自己主動要跳的,所以怨不得旁人。
在旁人看來,我愛他幾乎已經愛得毫無底線、毫無原則,事實上並非如此。這點上,我一直是知道的,他這麼聰明的人應該也是清楚的。
他昨晚提的要求並不過分,從理性的角度想,我不應該駁回他。況且,這已經是他第二次提這個要求,可見他是真的在意。他這樣的悶葫蘆,能提一次就不容易,說第二次可見他的態度。
可我還是駁回了他,所以他生氣了。站在他的立場想,我不得不說,他生氣生得很有道理。
我們剛結婚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娃娃這個小BABY煩擾我們,平時喂奶、換尿布、洗澡、哄睡……還因娃娃身體不好,常去醫院看病打針,真是半點疏忽不得。後來請了保姆幫忙,但我和他被諸事煩擾,無暇他顧。那個時候我們是絕對沒有條件再要一個孩子的,不論是時間精力方麵還是心理需要方麵。
結婚三年後,一切漸入佳境。娃娃也長大了不少,一直主動采取避孕措施的他,便在一個氣氛不錯的夜晚同我親密的時候提出:“菲菲,我們再要一個孩子吧,以後我們不避孕了,好嗎?”
結婚前,我對他一向不假辭色的時候多,更不要說百依百順,但結婚後我待他的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以至於他和我都認為,我是不可能對他說“不”的。
但我的反應,隻是稍微遲疑了一下,還是沒有順應他。不過我語氣柔和,我說:“娃娃還小,不如再等兩年吧。”
這種委婉的拒絕,早些年我大概是不太會的,尤其麵對人是他。不過,經過三年婚姻生活,再加上我對他一向“狗腿”的作風,所以即便是拒絕,語氣也是柔和的,不堅決的。
所以他便一邊親吻著我,一邊誘哄道:“現在生一個正好,正好陪娃娃玩。囡囡……”說完,他輕輕咬著我的耳垂,讓我不自覺地一陣戰栗。
他很少用這樣親昵的語氣叫我的乳名——囡囡,而這個乳名隻有外公外婆叫過我,對我而言意義不同一般,隻有很親近很親近的人才有資格這樣叫我,他當然是有這樣的資格的,隻是他很少用。
我的身體已經不太清醒了,不過我的意識還是清醒的,我道:“我們還沒有同娃娃溝通過這件事,還不曉得娃娃的想法。”
他口氣正經道:“不用擔心,我會負責說服娃娃的。”
我曉得他一定可以說服娃娃,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不願意。可我說不上來我不願意的理由,隻是心裡隱隱地抵觸著。於是我一麵拒絕他的進一步親密,一麵拉開床頭櫃拿安全套,並對他說道:“我需要時間做心理準備,你不能強迫我。”
我察覺到他不高興地皺眉,但我一反常態並未退讓,而是舉著安全套與他僵持著,意思是明顯的——他要是不做防護,今晚就不要碰我。
良久,他才出聲問我:“多久?你想要我再等你多久?”
他這樣輕輕的一句話,似是含著委屈,又似含著指控,讓我一時不好反應。默了一會,我問他道:“‘再’字從何而來,我們不是今天第一次商討生孩子的事情嗎?”
他沒有回答我的疑問,隻是接過安全套,繼續剛才沒有做完的事情。
之後,他再沒有同我談起這個問題。直到昨夜,他又在親密的時候同我說道:“菲菲,我們再要個孩子吧。”
這次他用的是陳述句,都不是疑問句,可見他是下了決心的。他大概以為我不會拒絕,或者覺得我不該拒絕。
其實我也覺得自己不該拒絕他,但我還是邁不過心中那隱隱的抵觸,這次我口氣依然柔和,但態度堅決道:“不要,我還沒做好準備。”
他看著我的眼睛,用有些哀傷的語氣同我說道:“囡囡,如果我說我沒有耐心了呢……”
我不懂他這刻的眼神,更不懂他這話隱含的意思,遂低聲問道:“什麼意思?”
他沒有再同我說話,而是從我身上起來,撈起一旁的睡袍,一麵披在身上,一麵同我說道:“今晚我去書房睡……我們都好好想一想吧。”
我看過一篇文章,具體記不清了,但上麵有一句話倒是讓我印象深刻,它說:“夫妻關係的破裂,通常不外乎這三件事——孩子、性、錢。”當時我覺得總結得很妙,所以一下就記住了。
如果為了爭議是否再要一個孩子,而放棄我們的婚姻,我肯定是不願意的。這五年,我全心全意經營婚姻關係,雖然不算十全十美,但質量是上層的。放棄這樣一段婚姻,我自然是不願意的。如果他堅持非要生個孩子,我大概還是會妥協的。
但我敢於拒絕他,就是因為我相信章佳明不會因此感到不滿就想著同我離婚,記得領證那天,他同我說過:“我說過我要的婚姻是——除了死亡,不離不棄,永不背叛;我做得到,你也一定要做到。”
我的回答就一個字:“好。”
我是真心允諾他的,也是一直這樣努力的。
同他領證那天,我剛上大三,才滿二十歲沒多久,正好到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