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年輕人背著沉重的登山包慢悠悠的爬山。
從他們所在的位置已經能看到山頂,而現在還是清晨,所以這兩個人走的不緊不慢,心裡想著反正睡覺前我能到達山頂好好的睡一覺。
白發的年輕人問他的同伴:“你真的不打算乾這行了麼,布盧斯?”
“不,彆想說服我,沒門。”他的同伴,那位擁有天生黃粉藍混合發色的年輕人回答,“我要去森林裡開一家糖果店,每天聽樹木從第一個低音唱到最後一個高音,想什麼時候睡什麼時候睡,想什麼時候起什麼時候起,想乾什麼乾什麼,沒人能逼我營業。”
“好吧,做你想做的。”白發的年輕人說。
他的名字叫南潯。
“但是我們先說好,你得給我寫信。”他接著說,“好讓我看看你一年裡虧了多少。”
“那你得先給我寄,不然我哪兒能找得到你。”布盧斯回答。
他們就這樣慢悠悠的,到達了山頂。
那裡有一座山莊,已經荒廢許久。
快到達門口的時候南潯撞了布盧斯一下,疾走幾步超過他,第一個到達了山莊的大門口。
“我是第一。”他得意洋洋地說,隨後被趕上來的布盧斯輕輕錘了一拳胸口。
“幼稚的混蛋。”
他們推開沉重並已被時光腐朽過至少二十年歲月的大門,門軸發出吱呀的尖叫,回蕩在空蕩寂靜的山莊裡,宣告這個山莊在落敗後終於迎來了它的客人,緊跟其後歡迎來客的是嗆人的灰塵,它們的熱情令來訪的兩位客人有些吃不消。
“我發誓我的肺裡全是這些東西。”南潯不停的咳嗽,眼淚都流出來了幾顆。
“那太棒了,下次你因為不會遊泳嗆水的時候我就能在你的肺裡種花了。”布盧斯因為及時采取了捂住嘴巴的應急措施,又站的靠後,沒有受到太大的傷害,至少他沒把眼淚咳出來。
“那我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這不可能。”
“為什麼?”
“因為我會遊泳。”
兩個人進行完一輪嘴上的戰爭後都默契的住了嘴,觀察山莊內的裝修。
不得不說就算是經過了十幾年歲月的流失,家具上蒙上了灰塵,還蓋上了層層疊疊的蜘蛛網,水晶吊燈因此不再閃爍著耀眼的光芒,上好的毛毯看不出原本的色澤和圖案,但是你依然能從靜默的它們身上感受出這座山莊原本的模樣——華麗,美好的像是工藝品。
可以想象得出它的主人曾經在的那些日子,一定絢麗奪目。
“這裡可真漂亮。”南潯感歎道。
他們將背包放在沙發上,從裡麵拿出手電筒,槍支還有所需要的彈藥,並將純鐵煉製的刀刃塞進自己的口袋。一切武裝好後,他們打開手電筒,向著裡麵走去。
“讓我看看……如果我們要找巫師先生的臥室,我們應該……左轉。”南潯拿著手裡的地圖——那是他花了一瓶酒的代價從山下村莊裡的老酒鬼嘴裡套出來的。
“好,左轉。”布盧斯聽話的左轉。
“然後,第三個房間。”
“好的,第三個房間。”布盧斯握住生鏽的門把手,旋轉,費力地把這扇門推開,“她怎麼知道這麼多的?”
“他說他曾經在裡麵做過活,誰知道是不是呢。”南潯跟在後麵走進去,又立刻走了出來,“我的天哪這個味道,真夠惡心的。”
“哦,是嗎?”布盧斯倒沒什麼反應,舉著手電筒大大方方地往前走。
“你為什麼沒反應。”南潯做了好一會心理鬥爭才走進來,他感覺從踏進山莊開始他就飽受摧殘。
“因為我見過大風大浪還有職業素養,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在鼻子裡塞了棉花。”
“你真是個混蛋。”
他們走到床邊,站在那裡,看著床上早已腐爛成骨頭的巫師。他曾經是這座山莊的主人,可惜現在隻是一堆骨頭罷了。
“我們得趕在日落前把他埋葬,把應該走的步驟再走一遍,讓靈魂得到安息。”布盧斯說。
“是啊,然後我們可以收工了。”
這兩個年輕人挽起袖子,把這位巫師先生用被子裹起來,一個抬著頭一個抬著腳,把他埋葬在後花園裡,拿著書本念了送終的詩歌,又在他的墳頭放了幾朵野花——那是南潯在上山路上摘的,現在因為缺水顯得焉巴巴的,還有幾片花瓣受到了摧殘,看起來不怎麼好看。
可是他們隻有這種花,就麻煩巫師先生忍受一下這些他生前看不上眼的野花們了。
他們乾完活,正打算走,抬頭卻看見二樓的某個窗內,一個身影悄然飄過。
布盧斯:“……”
南潯:“……”
他們都是眼尖的人,確定那個身影就是畫像上的巫師先生。那副畫像懸掛在臥室,畫著臉上有著溫柔笑容的巫師還有他懷裡雪白雪白的垂耳兔子。南潯還說這位巫師先生過於自戀,把畫放在對著床的位置,每天想看不見都難。
南潯:“我發誓這次的情報絕對準確。”
布盧斯:“我的理智告訴我你剛剛那句話不能信。”
“嘿,這是你最後一次做活了,我沒有必要騙你,真的。”南潯解釋道。
“好吧,那麼來告訴我那位老酒鬼怎麼說的,完完全全,一個細節都不準漏。”
“好的好的,前天,我去了他家……”
南潯抱著一瓶酒敲開老酒鬼的門。
那位老人搖搖晃晃地打開門,身上帶著酒氣。他年輕時候或許是一位精煉能乾的仆人,但是酒精讓他的眼睛渾濁,腦子也不太清醒,每天除了喝酒就是睡覺,要不是他的女兒還每天會來給他送飯,他早就在酒精中把自己淹死了。
那位老酒鬼因為南潯帶來的那瓶酒露出一個醉醺醺的笑,給他講了有關那個山莊的故事。
那座山莊的主人是一名巫師,他很有品位,也很有錢。
他也是一位好主人,對於仆人來說,他給的薪水豐厚,而且跟以前的那些擁有過山莊的人相比,他一點也不苛刻,甚至可以算得上是親切。他知道每一個山莊裡人的名字,知道他們每個人的家裡狀況,會因為某個人成為了父親慷慨地給他幾天假期,也會因為女孩兒家裡貧苦在暗處多給她點福利。
他還有一隻兔子,就像是所有的巫師還有女巫都會有自己的夥伴一樣,他擁有的是一隻垂耳兔,他叫他湯尼,說那是他的戀人。
他們相遇在森林裡,巫師為了采集材料,而少年為了追逐一隻野鹿。
“他每次說起這件事情的時候眼睛都會看著湯尼,我明白那個眼神是什麼,當我的妻子看著我的時候,也是那種眼神。”老酒鬼喝了口酒,滿意地眯起眼睛,“他很愛自己的愛人。”
南潯沒有想到自己來打探消息還要被人用刀子捅心窩,還是兩把。
但是他還是硬著頭皮聽下去。
“我的主人說當時湯尼像一隻鹿,活潑,還有著靈動的眼睛。”
不管怎樣,巫師打擾了少年的狩獵,他抓不住那隻鹿了,但是他抓住了一個巫師,還有他的心。
“他們在午後的陽光裡漫步,在清澈的溪水邊讀書。我的主人在夜晚來到他的窗下,給他用魔法種出一叢藍玫瑰——他是植物巫師,這樣的事情對他來說隻是小事。而少年會給他寫詩,他說那美麗的像閃爍的海藍寶石,就跟那少年的眼睛一樣美麗。”
當時南潯深深的歎了口氣,心想自己也想有這麼美好的愛情。
當然他的戀人不能變成一隻兔子或彆的什麼。
“他們彼此都深愛著對方。”
巫師是個好人。
但是我們都知道,好人總是活不長久,而且一生多磨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