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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總是少不了夜宵,熬夜也少不了夜宵,於是在月底長期的加班和熬夜雙重的夜宵攻擊下,王冬冬發現自己不負所望的重了三斤。
雖然這三斤並不影響衣服是否合身,臉是否浮腫,腿是否纖細,但是為了長期的健康考慮,王冬冬翻出了落灰的運動服,打算從今夜開始鍛煉跑步、杜絕夜宵。
王冬冬居住的小區往北400米有一個大型森林公園,之前工作不忙天氣也不冷的時候,她會去那邊跑步十公裡或者一小時,一周跑兩到三次,本來已經堅持了小半年時間,但後來連續下了一段時間的雨,好習慣也沒能堅持下來,鍛煉計劃也就荒廢了。
重新回到綠道上的王冬冬熟練的拉伸壓腿,調整耳機的音樂和手機的跑步記錄,然後起跑。
森林公園是附近小區的健身和運動場所,每天吃完飯天蒙蒙亮的那段時間人最多,散步的、跳舞的、打球的、談戀愛的,成群結隊的全是人,說話的、聊天的、高談闊論的、一展歌喉的,熱鬨的像是五一國慶的旅遊景點。
等到了天黑,依稀的幾個路燈支撐起的光明,催促著大多人早早回家,剩下的三三兩兩遛狗的、閒走的、跑步的,在一線微弱月光下,寧靜安詳。
王冬冬八點出門,配速七分,如果最後幾公裡提速衝刺,結束的時候就剛好一小時,回家拉伸洗澡護膚,十點還能躺在床上看一會兒新出的綜藝。
然而計劃是趕不上變化的,王冬冬在跑到第二圈的時候看到一個人搖搖晃晃的牽著一條巨型犬,狗走走停停,人踉踉蹌蹌,像是笑容燦爛的向日葵和它神誌不清的僵屍,植物大戰僵屍的NPC第一次來到人間,雖然不情不願但也隻能相依相伴。
僵屍看起來快要死了,王冬冬放滿了腳步。
人西裝革履,狗長發飄逸。
人是夏亮,狗是弟弟。
夏亮去參加朋友的婚禮,桌上老友相聚難免要喝兩口,但他酒量太差,雖然隻是一杯酒,但酒氣翻湧上來隻覺得越來越暈,本來堅持著回家睡覺要睡個昏天黑地,可看著客廳裡新換的沙發和精力旺盛在客廳跑酷的弟弟,他頭痛欲裂卻隻能認命的去遛狗。
狗不是親生的,但家具都是真金白銀買的。
眼下腳步虛浮的夏亮坐在綠道旁的乘涼椅上,眯著眼睛昏昏欲睡,弟弟乖巧的趴在他的腿邊,雖然看到了王冬冬也隻是象征性的搖著尾巴,在聽到自己名字的時候汪的回複了一聲,但還靠著夏亮,像家門口的石獅子,要做個守護神。
王冬冬淺淺摸了兩把弟弟,然後看著像是通宵三天之後仍舊強打著精神的夏亮睜開他困倦的眼睛,用略帶疑問的語氣發出了一個“咦”字,王冬冬聞到了酒精的味道,心想他可能是喝醉了。
喝醉了也要遛狗,真是一個好主人啊!
“你……還好嗎?”王冬冬問這個昏昏欲睡的狗主人,“還能回去嗎?”
“不回去,”夏亮把狗的牽引繩高高舉起,扯的阿拉斯加的脖子被迫抬了起來,隻好翻身坐了起來。“我要遛弟弟啊。”
“你都這樣了,明天再遛也行吧!”王冬冬想要不要幫忙給打個車送人回去,但這人看起來並不太想回去。
“不行!”夏亮把堅持著又要站起來,但頭重腳輕的感覺讓他簡單起身的動作都覺得眩暈,索性癱在那裡再休息幾分鐘。
“它不能再拆家了!”夏亮這話不知道是提醒自己還是警告弟弟,王冬冬倒是想起了曾經看到了被拆家後那慘烈的照片,覺得好笑但也不好笑得太明顯,隻是看著人半死不活的也難受,就主動請纓說,“要不我給你遛吧!”
牽引繩交在手裡的時候王冬冬還是有點蒙的,她從沒沒養過狗,更彆說是遛狗,雖然關於喜歡的阿拉斯加的事情她總是會嘗試,可牽著彆人的狗還是害怕大於驚喜,滿腦子都想著一個問題——狗丟了會不會賠不起。
但看著阿拉斯加激動到摩拳擦掌要儘情奔跑的樣子,王冬冬下定了決定,賠不起就陪不起,大不了直接辭職搬家換個城市生活好了,躲還是躲得起的。
綠道上一眼看去沒有什麼人,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危險,王冬冬便將牽引繩的長度放到三四米的距離,然後讓自己和狗奔跑的速度保持一致,王冬冬的運動還是繼續。
除去偶爾阿拉斯加在樹邊撒尿或者跑到草坪裡的小意外,一人一狗相處的和諧愉快,等人和狗都氣喘籲籲的慢下來的時候,王冬冬的手機運動提示今天已完成了十六公裡的跑步計劃。
好累。
狗看起來滿意又開心,但很久不運動的王冬冬已經精疲力竭了,腳重腿疼嗓子也不太舒服,陪著夏亮坐在椅子上休息了一會兒差點就要站不起來
森林公園的人越來越少,夏亮卻還是那副不太清醒的樣子,王冬冬都懷疑他是不是乾掉了一整箱,“夏亮,你喝了多少啊?”
夏亮舉起右手比劃出來了一個縫隙,他的酒量是真的差勁,“一小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