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此以後
我和他在旁人眼中的新身份是夫妻,一對相敬如賓很是恩愛的新婚夫婦。
我們在他們眼中是如此,又有誰看得清我們貌合神離的本質?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愛我,正如我不知道為什麼愛他一樣。我知道他心裡所想,我想他也知道我的。我們就像在照鏡子,如同異父異母的同卵雙生子,有時都不用開口,我們一個眼神就知曉對方的意思。
我們隻是搭夥過日子。因為我們都不願意再被催婚了,也覺得彼此郎才女貌,條件相當,都是豺狼虎豹可以狼狽為奸,並目標一致的可以一起演一場“欺騙”父母式的“空中急降”——我指的是婚姻。
我們理智的一見鐘情,開始我們的婚姻。
他是我的同門,我叫他師兄。
我是學術庸才,科研蠢材,疲於人際,倦於科研,無心學術,在結束短暫而又漫長的研究生生涯後毫無建樹,披著碩士的殼子在父母眼中“招搖撞騙”,博得光鮮與體麵。
他恰好相反。他謙虛的說或許真的是有幾分天賦所在,一年幾出。那時的他尚且不知道我苟著生活的決心,問我文章要不要寫我的名。
我知道他在想什麼。
我開始覺得累。
我不想。
他是個很算計的人。
恰好我也是。
我知道他在算計些什麼。他可以寫上我的名字,文章登後他可以拿捏我一輩子,他可以用他寫的文章讓我爬上更高的位置,我又可以為他提供更多的價值。我不會出|軌,不會給他戴帽子,會照顧他的父母,忍氣吞聲顧著所有人的麵子,一切都為他讓步,合法放棄他不為我爭取不為我正名的心思,正如他和我的上級曖昧否認我們之間相關這件事——他不知道這件事。
我還是窩囊著吧。我不用這些。
我之所以不理,是因為我不在乎。我已經擺脫了不婚的帽子,逃離了被催婚的圈子,我還在意其他?至於是我不孕,還是他不育,就看那時誰手中把柄多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