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 2)

太詭異,我頭次見這麼長戰線的爭論。

不得不說樓主的一些評論我不能夠認同。

1.抄襲

當初抄襲事件本身是為了炒作,固然找出的證據並不是空穴來風,但是看過天神的都知道,80萬字的情節、細節描寫再加工抄襲的部分不超過3000字,與國家法定比例相差甚遠(我們都知道,天神的百分之一就是8000字,但顯然所謂抄襲部分並沒有這麼多),且注明抄襲的有名的電視劇同誌亦凡人,看過的親們都知道,這個長達5季共80多集的電視劇中,紙大僅僅引用了第一季前三集中幾句話而已,所以沒有看過所謂的抄襲證據的人不要亂說。(同誌亦凡人真的是很棒的電視劇,我是因為看到抄襲的炒作才知道,然後抱著驗證的心態看了,覺得很好很不同。)

2.罷更

請問樓主,紙頭真的有罷更嗎,據我所知,天籟紙鳶是我在晉江混跡6年來所知道的為數不多的坑品極佳的鮮少物種。紙頭並沒有憑借寫書賺取多少錢,既然不是職業的,而晉江也隻是提供了一個交流的平台,我們不能苛責一個真正意義的自由撰稿人對她的作品負責,請問她有答應或對此進行許諾嗎,如果您要拿“作者有話說”這類文字說事,我隻能說您在法律方麵太過無知。當然,您曾經是一名紙團,所以催更這件事本不必上升到法律層麵,僅僅是道義上您認為作者不守信,我並未看到作者說她“保證有X更,絕對不棄坑”之類的話(雖然確實沒有棄坑也爭取一天一更),所以道義上也不成立。如果僅僅從身為紙團的您的內心對文章的狂熱追求來說,苛責一個對您並不具有責任的自由作家,是不合理的。簡單來說,天籟紙鳶對我們追文的催貼並不具有任何必須承擔的責任,她隻是因為熱愛自己的文字和故事而寫作,除非與□或□簽署協議,才有責任完成創作,否則一個網絡不實名的賬號不具有任何效力。所以天籟紙鳶對我們更多的是她在履行她的道義,看我們的評論寫她的文章,一起痛或快樂。

3.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