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啥呆啊?”琳伸出手在我眼前晃悠。
我懶得抬手去擋,順口接了句:“你第一天認識我嗎?我就喜歡發呆你不知道嗎?”
琳收回手,拋給我一個白眼;“怎麼會不知道呢,你就是一個喜歡裝深沉的傻子。”
“喂,誰裝了啊,又是誰傻了啊?”最後一刻,我把句尾的感歎號憋了回去。“我隻是覺得好像記不太清昨天發生了什麼了。”
“哦~你當然不記得啦~昨天你在睡覺嘛~”琳一臉應該如此的表情。
“哈?我一直在睡??”
“是啊~”
誒。。。原來還是在做夢啊。。。。哦~我真是想太多了。
“你回房間之後睡了整整一天呢~”琳又接著說到。
“恩?”
“所以你應該是記不清楚前天的事情了吧~”
“呃……我拜托你以後不要一句話分幾段說好不好,很浪費人家感情誒!”
“不準使用感歎號~你要記住了!好吧~說說你還記得些什麼~”
“我記得。。。。醒來的時候看到伊路米。。。”是不是真的啊?
“哦~對,你剛醒的時候他是在這。然後呢?”
“然後你好像說了一大堆有的沒的。”
“喂,什麼叫有的沒的啊?!虧我這麼關心你!”琳看起來很想剝奪我說話的權力,“那在看到伊路米跟我跟你說話之前你還記得什麼呢?”琳的語調微微上揚,似乎又在期待著什麼。
“我醒來之後你就過來了啊。你在說話之前還乾了什麼嗎?”
“沒乾什麼啊~怎麼會乾什麼呢~”這語氣明明就是又乾了什麼,算了,我不跟你計較,“看到我之前,你在乾什麼呢?”
“我昏迷著呢,你想讓我乾什麼啊?夢遊嗎?”
“你就隻記得這些?”
“恩~還記得我做了個奇怪的夢,夢到了以前。”
“你夢那個乾什麼。”琳下巴微抬,皺起了眉頭,那些就不要去想了,“輕鬆的心態有助於身體恢複。”
“不是啦~”琳顯然以為以前指的是那段遊走在黑暗地帶的時光,“是比那個以前更以前的以前。”
“更以前的以前?”
“嗯~我夢到了爸爸媽媽,還有小時候的玩伴,鎮子裡的人也都在。”
琳似乎一時間忘記了怎麼說話,隻是張張嘴,又閉上。
“他們看起來很快樂,在那個沒有仇恨和歧視的世界裡。”我兀自說著,不想也不能停下來,眼前的景物漸漸變得有點模糊。
“那樣很好啊~那就是你最初的風格不是嗎~”琳想了很久,才擠出一個微笑。
“喂~你這樣笑得很難看誒。。。。來給爺好好笑一個,笑得好爺有賞~”本來要用搭在桌上的手支撐一下腦袋,可是重量還沒上去,手腕就刺痛著抗議。無奈~我隻能改變計劃,趴在了桌上。
“懶得陪你傻。琳展現出了萬分的不屑。”
“好啦好啦~說到伊路米,他人呢?”趴桌子上還是很舒服的~
“我們哪裡說到伊路米了啊?”琳的表情更加不屑了,“你這個話題就不能轉變得自然一點嗎?”
“你的禁令上可沒寫:不能生硬地轉換話題啊~”
“這是生活常識好不好?!”琳地不屑之情已經難以用語言來形容了,“那家夥回家了。”
“哦~也對。”人家畢竟還有婚禮要準備,哎~說到婚禮,我為什麼要落寞呢?不過是好不容易能接近新娘的機會這算是讓我放走了,什麼叫做不過啊,這個問題很嚴肅的好不好!
但是從理論山來說。伴娘都沒有,揍敵客家這婚禮還是彆辦算了吧~
喂。。。。是不是過分了一點啊。。。。人家婚不婚禮,跟你這個連新娘都不認識的伴娘有哪門子的關係啊?還好還好,本來伴娘就是必需的嘛~
話說,要是我不能參加的話,就去劫法場吧!
喂!你要是連婚禮都參加不了,哪來的資本劫法場啊?!
不管啦,就這麼決定啦!
喂,不要隨便做這種不現實的決定啦!
那又怎麼樣啊,這種安排好的婚姻,當事人不一定會同意啊,到時候串通好,劫了人就跑,不就可以了嗎?
喂,你難道忘記了,新娘是伊路米同學~親自~選的啊!
呃,對哦。那我就劫新娘好了~說起來新娘這麼久都沒出現,會不會就是因為她沒有答應這樁婚事呢?很有可能哦!歐科啦~我還是很有希望成功的嘛~
喂。。。我吐槽都無力了,你到底認為以你連婚禮都參加不了的體質,要去從伊路米地婚禮上搶新娘是有多大的勝算啊?!
。。。。。。。。。。
在這種已經無法挽救了的時候,你就不能稍微讓我自己安慰一下自己?!
我說~我現在這個狀態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精神分裂了呢?恩,傳說精神分裂是會變癡呆的。。。我看我還是少想點糾結的問題比較保險。。。
“我說~”琳毫不客氣地在我眼前啃起了蛋糕,“你呀,這腦袋裡到底在轉些什麼呢?”似笑又非笑地表情讓我頓時產生一種尷尬。尷尬?我會尷尬了??
“呃,我。。。。”我到底在想什麼呢?我也不知道,我又是什麼時候便得如此糾結了呢?
電話突然打斷我的疑惑,“卟嚕卟嚕卟嚕”的聲音,引得我蹭地一下從椅子上立起來,向手機的位置扭轉身子。
不得不說。我就是個傻子。
左腹儘了全力,在拉扯下狠狠地痛著。我能用這雙腿以如此速度站起來,簡直就是奇跡。不幸的是,創造奇跡是很累人的,我毫無懸念地又跌回了椅子裡。我已經不想再形容跌落的撞擊是什麼感覺了。
琳在瞬間確定我不會有大礙厚,很沒良心的伸直了腰,舒服地靠在了椅背上,淡淡地說:“我勸你還是認真讀讀禁令吧~”哈?“我可是好心幫你啊~”
“多謝你啦,大聖人琳殿下!”
雖然很是不甘心,但為了我的生命安全著想,我依舊伸手拽過了那卷紙條。。。。
Rule NO.1 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超能力。
Rule NO.2 禁止發出超過40分貝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