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我分手了。
是我懦弱,是我不行,是我垃圾。
大概是要畢業那段時間,我被父母知道了早戀,還是網戀,被批評了好久。
從那時起,我覺得什麼都無所謂了,甚至可以去死,我覺得我的保密工作還不錯,家長不知道她是女的。
我提的分手,我對不起她,她不可置信,我也悲傷,於是,我把關於她的所有聯係方式給刪了。
她找了另一個人給我發信息,那人問我,為什麼。
我也問我,為什麼。
是不堪?懦弱?無能?
於是,我說,我跟她如同飛鳥與魚,她要展翅翱翔,我要看著她成長。
飛鳥與魚,相遇大海,分彆於海。
我覺得她配得上更好的,而不是我這種半吊子。
我的父母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強製性讓我解了鎖,看了我的手機,他們知道我跟女的談戀愛,他們罵我敗壞門風,說不知羞恥,於是他們打我。
所以他們摔壞了我的手機,嚴格管控了我的零花錢,我也無法聯係她了。
然後,我們就分道揚鑣了。
畢業過後,我又獲得了新的手機,手機電話卡也換了,機緣巧合下登回了以前的號。
兜兜轉轉再一次與她相遇。
她還是那麼,熱情,開朗,大方,好像根本不見她曾經那麼悲憤的樣子。
我愧對於她。
她還是待我如初。
她的空間進去的簽語是感受這份初春的清新吧。
好像一切都變了,她要好好學習,於是,我騙她,我說我有喜歡的人,我跟她沉默了好久。
最後,她隻等來了一句對不起。
好像一切都變了,後來我發現她幾乎刪掉了關於我所有的空間內容,挺好的,忘記一切,重新開始。
她寫日記記錄事情,於是她寫日記罵了我。
我現在感覺很良好,畢竟,她還能寫日記來罵我,而不是真的斷開了所有聯係。
從那以後,我經常會準備多個手機備在身上,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