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天寫文至今,已逾九年。
一開始寫在本子上。各色各樣的本子。花哨、簡約、線裝,又或是活頁裝訂。凡是市麵上找得到的,我都買過,折騰過浪費過。一個本子一個故事,隻有開頭沒有結尾,有的還沒有名字,有的又隻是一句話。
堆在家裡一疊又一疊廢棄的本子裡,藏著無數個誕生在小姑娘腦海裡的角色的整個人生。
後來,開始在貼吧裡貼故事。隻有長篇大論的故事才好看,看的人才會多。所以開始計較如何斷章、如何填充內容、又如何措辭才能讓文章看起來花團錦簇。
其實都是些細枝末節的東西,但是那會兒一葉障目,總覺得,“這很重要”。
始於興趣,並不腳踏實地的我花了很多很多年,來承認一個事實:即使我的文采再好,即使我寫的辭藻再華麗,我都是一個不會寫故事的人。
我為此惶恐過,我逃避不安。甚至於,我擱筆不敢寫。
很多很多故事,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寫開頭,事實上也不過是為了掩飾我的後繼無力,我對於自己筆下的文字失去控製。當時在心中再精彩絕倫的段子,時過境遷之後,失去了感動自己的能力之後,哪裡還能夠感動他人?
近十年過去了,最可悲的可能並非我沒能夠堅持完成一個想寫完的故事,而是如今的我早已丟失當初寫字的靈氣,落筆無論如何斟酌都已泯然眾人。
我的瞻前顧後,我的躊躇不前,最終磨滅了我對寫字表達最初的熱愛。
當年曾經因為寫字偶然相識的故人,也漸行漸遠。
有些人還在,有些人早已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