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同桌的你 “我也不是非得要裝機……(2 / 2)

我的鴕鳥先生 含胭 6113 字 7個月前

“去上海?做什麼呀?”龐倩問。

“我也不知道,我爸爸和我說的。”顧銘夕一邊踢著地上的石子兒,一邊回答。

雪早已經化完了,他們走在熟悉的小路上,龐倩聞到了街邊烤紅薯的香氣,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口袋裡的零花錢。

“你吃紅薯嗎?”她問。

顧銘夕搖搖頭。

“那我買個小的。”龐倩走到賣紅薯的大爺麵前,掏出口袋裡的一張五角錢,說,“爺爺,給我稱一個5毛錢的紅薯。”

大爺看看她,伸手到紅薯爐子裡去掏,掏一個看看,放回去,再掏一個看看,又放回去,最後對龐倩說:“小妹,我這兒沒有這麼小的紅薯,你要麼買個1塊錢的,和你同學分著吃?”

龐倩臉紅了,她隻有5毛錢。

“那我不買了。”她把錢塞回口袋,轉身要走,顧銘夕喊住了她。

“龐龐,我口袋裡有錢,你自己拿一下,買個1塊的吧。”

龐倩不高興:“我才不吃嗟來之食!”

顧銘夕說:“我和你分著吃,總行了吧。”

聽他這麼說,龐倩樂了,熟門熟路地摸了他的褲子口袋,拿出了錢。

買了吃的繼續往家走,龐倩吃著香噴噴的紅薯,又想起了之前的話題,問:“你爸爸帶你去上海,是去走親戚嗎?”

“應該不是,我家在上海沒親戚。”

“那是去玩嗎?”

“不知道,可能是吧。”

“我爸爸去過上海。”龐倩嘴裡塞得滿滿的,口齒不清地說,“他說上海有地鐵了,有些鋼材還是從他們廠子裡進的貨呢。”

“我爸爸也說過。”顧銘夕問,“你坐過地鐵嗎?”

“沒有。”龐倩搖頭,“你呢?”

顧銘夕也搖頭:“我也沒坐過,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鐵了。”

“回來了你告訴我好玩不好玩。”

“好啊。”

“哎,你要吃紅薯嗎?”她突然想起手裡的美味,“你說要分著吃的,你再不吃,我都快吃完了。”

顧銘夕看著她手裡已經快要吃到底的紅薯,有點嫌棄地說:“我不要吃。”

龐倩瞪他:“乾嗎不吃!”

“我不餓。”顧銘夕扭過頭快速地走。龐倩才不依,快速地追了上去,拿著紅薯就往他嘴邊塞:“你吃一口嘛,可甜可好吃了!”

顧銘夕左躲右躲怎麼都躲不過,沒辦法隻能就著她的手咬了一口紅薯:“好啦!我吃過了!”

“甜不甜?”

他很無奈:“甜。”

龐倩嘻嘻地笑了起來,這時,一個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騎車經過他們身邊,看到兩個小孩在馬路上追追鬨鬨,就笑著喊:“呦,銘夕,彆在馬路上玩兒,路上危險,趕緊帶著你媳婦兒回家了。”

“……我會注意安全的,鐘阿姨。”顧銘夕有些無語,但還是有禮貌地回答。

等到姓鐘的女人騎遠了,龐倩朝他撇撇嘴,生氣地說:“你乾嗎和她說話,我媽媽可討厭她了,因為她總是在大院裡胡說八道。”

顧銘夕看看她,不吭聲。

這個女人的確有些八卦,舉個例子吧,她是金材大院、甚至是整個金屬公司裡唯一一個依舊把龐倩叫做顧銘夕“媳婦兒”的人。

哪怕金愛華在公司食堂當著大家的麵和她大吵一架,她也死不悔改。

當時,鐘小蓮諷刺著金愛華:“人家銘夕活蹦亂跳的時候,你們家多扒著他們家呀,幫著接送,幫著照顧,真把銘夕當自己兒子養了。現在銘夕身子殘了,你們就想甩得一乾二淨啊!我就說句‘媳婦兒’又怎麼了?噢!銘夕現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不要忘了,銘夕胳膊沒了,你家胖胖也是有責任的!”

聽了這樣的話,金愛華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最後被聞訊趕來的龐水生拉住了。龐水生當著眾多同事的麵,指天對地地發誓:“我們龐家每一個人,要是有人因為銘夕沒了胳膊而嫌棄他,就遭天打雷劈!顧國祥是我穿開襠褲的兄弟!他現在沒回國!我龐水生就會代他照顧顧銘夕!顧銘夕就是我兒子!但銘夕和倩倩現在還小,什麼娃娃親的事以後大家都不要提。以後他們長大了,如果兩個孩子情投意合,我龐水生今天把話放在這兒,我絕對!不會反對!”

“龐水生你胡說什麼啊!”金愛華生氣地拉他,龐水生回頭瞪她:“不嫌丟臉啊!閉嘴!”

這件事,顧銘夕和龐倩自然是不知情的,但是金愛華從此就恨上了鐘小蓮,對著龐倩也時常會講鐘小蓮的壞話,還叫女兒要把鐘小蓮說的話當放屁。

在對待顧銘夕的問題上,無疑,龐水生和金愛華是有很大的分歧的。顧銘夕在家休養一年後,和龐倩同一屆升入小學,當時顧國祥還未回國,龐水生為了兩個孩子跑前跑後,還拜托木匠定製了顧銘夕的課桌,並向老師強烈要求,讓女兒和顧銘夕同桌。

那時顧銘夕和龐倩都很小,自然也不會反抗,兩個人就莫名其妙地做了同桌,一做就是五年。

晚上,龐家一家三口吃飯時,金愛華突然問龐倩:“你今天是不是碰到鐘小蓮了?”

龐倩點點頭,馬上說:“我沒和她說話。”

“以後見到她,就走開,千萬彆去理她。”金愛華往龐倩碗裡夾菜,“個瘋女人剛才回來碰到我,居然還特地和我說,看到你和銘夕在街上打打鬨鬨,你還喂他吃番薯,好像感情很好的樣子,她放的什麼狗屁!”

龐倩悶頭吃飯:“……”

龐水生有點生氣:“愛華!”

“乾嗎!”金愛華又轉頭問龐倩,“我問你,你喂顧銘夕吃番薯啦?”

“沒有。”龐倩立刻搖頭,“是我自己在吃。”

金愛華看了她一會兒,說:“你也大了,該懂點兒事了,銘夕是個男孩子,你雖然和他是同桌,但也不能和他處得太近,你知道嗎。”

“嗯。”龐倩小雞啄米。

“幸好,小學畢業你倆就不在一個學校了。”金愛華想到這個事就很開心。

龐倩大驚,猛地抬起頭:“為什麼?”

龐水生止住了金愛華:“還沒定的事,彆多嘴。”

“爸爸……”不知為什麼,聽說不能和顧銘夕讀同一所初中,龐倩竟然有些害怕,還有深深的不舍。龐水生沒讓她問下去,說:“吃飯了,還有一年半的事,急什麼。”

第二天,龐倩自然將這個疑問拋向了顧銘夕,顧銘夕居然也很莫名其妙:“我不知道啊,我爸爸媽媽沒和我說。”

“你會不會是要轉學去上海!”龐倩很著急,“你回家去問問你爸爸媽媽嘛!”

見她一副心急火燎的樣子,顧銘夕居然很想笑,他問:“你乾嗎,你不是一直吵吵著不想和我做同桌麼,我倆要是不念一個學校,你不是就輕鬆啦。”

龐倩愣住了,眨巴眨巴眼睛,說:“對哦……那我就再也不用和你一起上學放學了,不用給你拿飯盒,不用幫你買東西,不用幫你穿雨衣,不用幫你係鞋帶、係紅領巾了。”

“嗯。”顧銘夕看著她,嘴角帶笑,“這樣不是很好嘛,你一直都嫌我煩呢。”

“好、好……”龐倩繼續眨巴眼睛,突然就變得凶神惡煞了,“好個屁!”

顧銘夕皺眉、撇嘴:“喂,龐龐,你這樣子說話,好像你媽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