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話 初次重逢 5年以後的再次重逢……(1 / 2)

夜殤黑靡 日多姬 2896 字 8個月前

雨越下越大。衝刷著鬱爾林街中流淌著的各種肮臟與汙穢。

一個高大的身影從275號彆墅裡閃了出來。

雨水混著粘稠的血液,使原本寬鬆的襯衫緊貼著李微展肌肉微隆的小麥額肌膚,讓他異常難受。往日繁華的鬱爾林街,今日卻顯得頗為冷清。偶爾一對相互依偎的戀人,穿著時尚的女人把頭靠在男人的肩頭,撐一把絳紅的雨傘,在雨中漫步調情。

沒有目光會在李微展身上多停留哪怕一秒。因為鬱爾林街的法則人人皆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在這條每天都會發生著各種流血或不流血的“戰爭”的街上,人們對於這種殘酷的遊戲已經麻木。有把人踩在腳下的勝利者,同樣也有被踩在腳下的失敗者。充滿憐憫不想彆人被踩,到頭隻會被彆人踩在腳下。

失敗者是永遠無法博得同情的。

這個緩步向前的年輕男人,看起來像個被剛剛踢出局的瘋子。因為誰也無法想象在浸濕了的淩亂黑色劉海下,這張被雨水模乎的冷峻麵孔正屬於鬱爾林街勢力最大,叱吒黑白兩道的□□頭目——李微展的。是的,沒有人會否認擁有這個名字的年輕男人的絕對權利。他,絕對不是失敗者。

然而,隻有他清楚,

就在他走出275號洞穴的那一刻,他所擁有的一切都失去了意義。

在這場感情的□□中,他下的賭注最大,也注定,會成為輸得慘的那個人。

********************************(很老的台詞。。但姬姬一定要說:華麗的分割線)******

不如就這麼死了算了。

有那麼一刻,突然有了這樣的想法,每走一步,體內的血液就會多湧出一分,與地麵的泥水迅速融合一起渾濁不清。

我的血麽?李微展停下腳步,微傾下頜,輕睨一眼腳下的痕跡,泛白的唇帶著輕蔑的嘲諷揚起一邊的嘴角。真TM的臟。

他用昂貴的皮鞋狠狠地向那灘模糊不清的血水踹去,隨之,從心底生出一種對自己從未有過的厭惡。從沒有這樣厭惡自己的身體,厭惡自己的血,厭惡,甚至自己的心。可是此時此刻,真的恨不得雨中這個狼狽不堪的人不叫李微展,不是那個人人紅眼嫉妒的李微展。

雨水在頭頂某物的攔截下“乒乓”作響,手指被硬生生地扯開,塞入一隻傘柄。身後,健康均勻的呼吸聲帶著溫暖的嗬氣刺激著李微展的脖頸。

李微展艱難地轉過身,身上的傷口像扯碎了般發出劇烈的疼痛。紅著一雙苦痛的眼睛看著身後的人,還沒來得及消散的悲傷,讓他看起來極為脆弱,衝淡了往日的犀利目光。淚水滋潤下的黑色眼眸竟然顯出梨雨帶花般的楚楚煽情。可是畢竟是一張冷峻的臉,輪廓分明,即使是哭泣也會帶著七分止不住的寒意。

李微展借著雨水的朦朧水氣,看清身後那張帶著溫和笑容的男人。他眼睛直直的怔住,可隨即,又嘲笑自己的幼稚,怎麼還會幻想辛爾森會追來找他。

他剛剛親眼看見霍斯克用一顆子彈結果了他的性命。就在剛才。

就在他的麵前。辛爾森的血和他的血融合在了一起。

眼前這個英俊的男人,有著和辛爾森一樣的金發,和辛爾森一樣的歐洲人獨有的白暫皮膚。可他卻有著和他不同的窄高的鼻粱。

無疑,李微展一眼認出是他,儘管把原來的短發留得可以遮住眼睛了,儘管長得比原來高了許多。甚至,在看到了那雙貓眼一樣綠色的眼仁時,他也絲毫沒有猶豫。是那個李微展本該熟悉,現在卻開始陌生了的他。本應激動,本應興奮,本應有很多話要跟他說:問他這些年跑到哪裡了過得好不好,告訴他自己到處找他,告訴他自己有多想他…可是他突然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不想說了,甚至黯淡了的眼神裡,都沒有閃過任何東西。

他在想另一個人,他沉默了。像個陌生人。

金發青年偏頭,並著肩夾住另一隻傘的傘柄,從白棕色的風衣口袋裡扯出一卷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