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百姓被這麼一喝早就嚇著了,這人癱在乾草堆上,無甚姿態,卻是吞吐了弱弱的氣息,幽幽道:“羅非白,行囊官諜具是丟失了,無法證明我身份,我即便報上姓名,你們也不信。料想是昨日午後我從那橋頭過落水時被人救起,有人故意藏起我的東西,拿我做替罪羔羊,我知我這麼說,你們定然不信,我就問你們——從初檢來看,死者脖子上的勒痕以及地上的繩索,是否證明其死因一定是他人勒殺?”
這官府行話,他怎知?
其他提及的可能性......乍一聽像是為凶者為自己狡辯的說法,並不可信。
仵作:“案情有關的事,我們可問你,你不必探問,回答我們的問題。”
官府辦差的,哪裡會隨便被一個嫌疑人給拿捏了,張叔冷聲嗬斥。
但這個小白臉依舊不怕,繼續道:“看來你們是這樣認為,否則這位老先生看起來像仵作,現在應該忙於進一步勘驗,能騰出手來,無非是覺得死因已明,不需要做二次屍檢,既如此,你們看我的手。”
她理直氣壯的,宛若已經掌握關鍵證據證明她無嫌疑,但江張兩人仔細一看。
此人貌若女子,身子淡薄,手掌纖長白皙,亦可見掌心白嫩之下竟.....
“有繩索勒傷!此乃證據,你作何解釋?”
江沉白皺眉質問。
“怪哉,你這小年輕看著神思敏銳,言詞條理清晰,怎的滿嘴文章作繭自縛,莫不是真的病發燒到腦子了?”
張叔最不喜歡這類本是妖妖嬈嬈的小白臉,見證據顯現,於是三兩句話消遣此人,也要讓江沉白直接把人帶走。
但是!
江沉白忽而又一副古怪的表情,好像想起了什麼,但一時說不上來。
但疑犯自己說了。
“我醒來的時候,也瞧見了地上的繩索,上麵有血跡,但是連續的一段,中間無隔斷,你們覺得這正常嗎?”
“且一直未瞧見我的外衣跟行囊,我總不能是素身內衫夤夜而來通奸或是直接闖入死宅奸殺女子吧,彆說內衫乃白,不管白日夜裡都十分分明,附近又不是沒有鄰居,大有可能被瞧見,兩位大人覺得什麼樣的歹人會如此蠢笨?”
李二其實對小白臉亦有些偏見,且這案子本是好好人贓並獲的明案,若是無端複雜起來,也怪讓人頭疼的,於是他下意識挑剔起來,脫口而出:“那就不能是你自己把外衣扔了?必是外衣上留有死者掙紮的痕跡,你才將外衣扔了。”
江沉白無語,卻沒瞧見疑犯臉上的嘲諷,但後者說:“所以我會在犯案後有機會離開把外衣扔了的情況下,再返回躺榻上與死者安眠一夜?”
李二:“.....”
羅非白都說到這,張叔也覺得有貓膩,倒是江沉白在羅非白提醒下頓悟了,開門躥出,沒一會就拿回了被收起來的物證繩索,遞到張叔麵前。
“張叔您看,如果這根繩索是用來勒死薑茶的凶器,那凶手必然需要雙手捏住繩子兩端,再纏住薑茶的脖子用力勒殺,且這繩子粗糙得很,用力之下很可能擦破凶手掌心,在其掌心跟繩子上都留下血跡,那麼,這繩子上就不該是一段連續的血跡了。”
“應該是三段才對,分彆屬於凶手的兩隻手掌跟死者的脖子,中間有乾淨的間隔。”
李二:“那就不能是雙手挨緊了脖子處連續了那條血痕?”
“很難,你我試一下。”
江沉白比劃了下用繩子勒人的操作,隻見其雙手握緊繩子,拳頭緊貼著李二的後頸。
他是真勒啊,李二本能就往後抓他。
“這樣勒脖,死者如果還清醒著,必會掙紮,起碼雙手可以抓撓到凶手的手掌,這是人之常情,二狗你剛剛便是這樣的,但死者十指上沒有抓撓留下的血跡,也沒有拚命拉扯繩子搓傷指甲的痕跡,而這嫌犯羅非白手上除了掌心繩子擦傷,手背上同樣任何傷痕,且看這婦人是留有一些指甲的,若有抓撓,自會留下痕跡。”
江沉白言之有據,這麼一比對,臉色青白的李二無話可說了。
張叔若有所思道:“這樣且不方便使力,而且就算是緊挨著脖子,繩子上的血跡要那麼連貫,也得是傷者整個脖子繞頸處全部流血才行,但一般說來,勒殺死者,包括今日的受害者薑茶,其脖子表皮受損出血處主要集中在皮膚最為嬌嫩的咽喉一截,側頸是完好的,要造成這樣的效果,一般是上吊傷....或者死者身體固定,凶手站在其身後,將其脖子勒至大幅度後仰,被活生生勒窒喉骨,長久不能呼吸,最後氣絕。
若為整圈繞頸,繩子亦有可能重疊,或者分成兩條甚至多條頸路,這又對不上繩子血跡長度了,你們剛剛演設過的幾種勒殺法子,都很難造成這樣的效果,除非凶手精心調整才能製作出這樣的痕跡——可那也得基於凶手完全不反抗的前提下。”
“其實若是凶手手部完全沒受傷,那還好說,偏偏這疑犯手中有傷,傷口跟著繩索材質且能對上,反而證明他這手上的傷來得蹊蹺。”
凶手跟死者在凶殺發生開始,其實就是一體的,死者所承受的,也是凶手所施展的,但死者所給予的,凶手也必然要承受相應的痕跡。
現在是這個嫌犯身上的罪證對不上死者身上的死因,這就無法佐證前者為凶,反而顯得此人身上的罪證來得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