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重回老本行,寫小說。(2 / 2)

顧清越今年已經十九歲,不小了,從前沒有定下婚約,是為了專心讀書,先立業再成家。

秀才已經考上,前途一片光明。

此時正式該考慮娶媳婦兒的事了。

看來自家兒子比較喜歡小哥兒啊。

吃完飯後,顧雲水去地裡乾活了,李鬆雲笑著偷偷拉顧清晚上一邊說了會兒悄悄話,然後才去灶房刷鍋。

顧清越則悄悄跟上顧雲水去地裡了,他畢竟是個漢子,病這會兒也好的差不多了,不能總在家裡躲懶。

早上興致勃勃地乾活,不到中午,顧清越就腰疼,腿疼,手也給磨紅了,雖然沒起泡,但一按就一個小坑,紅通通的一片。

李鬆雲感慨自家兒子懂事了,中午特地炒了菜,是上午顧清晚和小夥伴們一起去采的蘑菇,還有一個番茄炒雞蛋。

——

勞作了一天,顧清越看著還在掉渣的土屋子,躺在床上琢磨著得去找個工作。

奈何他肩不能抗、手不能提,體力活乾不了。

看來隻能乾腦力活了。

他心裡篩選出幾個選項。

一是繼續讀書,等考上舉人,就能謀個小官當,到時候不僅光宗耀祖,還有穩定的俸祿,吃喝不愁。

不過這個選項第一時間就被他否定了,他腦子裡的確有科舉的知識,但是也不會運用,多少人考秀才都考到滿頭華發,他考舉人,難度更大,時間也大大拉長,家裡沒有銀錢供他讀書了。

二是去鎮上找工作,當個賬房,或者是掌櫃,或者是書坊的工作人員;應聘成為私塾的老師也可行,但是顧清越學曆夠,講課不太行;當富貴子弟的啟蒙老師,鎮上沒幾個大戶人家,請私人老師的很少,這條不行。

三就是做生意,沒什麼好想法,也沒啟動資金,這條先擱置。

四就是盤桓在他心頭的好幾天的想法,寫小說。

古代也稱之為話本。

寫小說是他的老本行了,顧清越得心應手,腦子裡也有很多靈感。

在現代他剛完本一本小說,日更的手感還在。

隻是他在現代擅長寫都市虐文,顧清越覺得生活中很多人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是喜歡看網文的大多數人群都是沒有經曆過社會毒打的學生,或者宅男宅女,所以他有義務去敲醒人們沉醉的心靈。

他寫的文都取材於現實生活,有思想有深度,經常讓男女主體會社會的毒打,然後才慢慢成長,其結局一般是,認清自己,活著就好。

顧清越抓著自己頭發,苦思冥想,從現代轉古代,跨度有點大,不知道會不會水土不服。

他倒是看過很多古代小說,隻是沒上手寫過幾本。

還有一個需要克服的大難關,他從前都是用電腦碼字,時速可達三千,現在變成在紙上寫,還是寫毛筆字。

顧清越不太確定他能寫多少。

毛筆字因為家學淵源,所以從小就練,十來年下苦工,字也算有風骨。

會寫是會寫,這個時代的字和他學習的字差不多,隻是有個彆字形態不一樣,他翻了科舉的四書五經,能看懂,也隻是粗通。

最好是對比著類似字典的東西,這樣才能確保萬無一失。

要不然寫出來的字大家都不認識,那可就貽笑大方。

懷揣著滿腹擔憂,顧清越睡著了。

——

翌日清晨,伴隨著陽光灑進來的,是希望,還有暖意。

顧清越起晚了,李鬆雲也隻是敲門囑咐了一聲:“飯在鍋裡溫著,你起來記得吃飯。”

待顧清越答應後,才放心地去忙活,今天他也去地裡,還剩收尾的部分了,早點乾完才放心。

今天早飯是粥和菜餅,吃完後,顧清越特地去和顧清晚說要去鎮上。

“哥,去鎮上乾嗎?能帶著我去嗎?”顧清晚期待地看著顧清越,小手忍不住揪著袖口的衣服,他很少去鎮上,就算去鎮上也是和阿姆一起去,買點油鹽醬醋或者扯幾尺粗布。

顧清越不忍心回絕他,但是今天是去找工作,實在不好帶著他,無奈道:“晚哥兒,哥今天去鎮上找活乾,帶著你不方便,下次一定帶你去鎮上,我們去逛集市,你看中的東西哥都給你買。”

顧清晚聽到前麵就撅起了嘴,滿臉不高興,可是聽到後麵簡直雙眼發亮,迫不及待的說:“你說真的,我看中的都買?”

顧清越看著他雀躍的神色,有點不好的預感,所以加了一個前提條件:“事先說好,你買的東西得在我荷包範圍內,錢不夠付,我們倆就得被扣在那裡。”

晚哥兒小臉歎口氣,做了個懂了的手勢。

乖乖放顧清越走了。

晚哥兒也才十四歲,因為家貧,還要供著他這個哥哥讀書,所以長得瘦小,看起來隻有十一二歲,顧清越每次看到他,都挺心疼的。

放在現代,這個年紀還在上學,無憂無慮的,隻需要認真學習,可是在古代,十四五歲已經可以嫁人了。

晚哥兒因為是小哥兒也不能上私塾讀書。

所以懂事以後就做家務,學習做飯,做衣服,種地。

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