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三個月……(1 / 2)

在世界中心呼喚愛 DrZ 5538 字 8個月前

三個月之後,我就要結婚了,和一個認識三個月的男人。

沒有人覺得倉促,我父母也十分放心,因為這男人是他們介紹給我的,人品、長相、學識、工作、家境他們都很滿意,所以我也滿意。

我今年二十八歲,說起來慚愧,除去高中時暗戀過一位學長之外,我沒有談過戀愛。並不是因為我醜,或是性格怪異,我的長相雖算不上頂漂亮,至少也是清秀動人,至於性格,與我相處過的人都說我很隨和。

我隻是忙。忙著看書,忙著畫畫練字,忙著隨叔叔們去各地參加拍賣收古董或是慈善募捐,忙著考最好的大學,忙著出國,一直忙到獲得PhD,這才回國。不曾想我這個年紀已經被視為剩女,又頂著女博士的頭銜,隻好省略戀愛,直接結婚。

我並不覺得遺憾,我看過身邊許多人愛的死去活來,但甚少有好的結果,電影或是言情小說裡的情節畢竟罕見,我深知藝術來源於生活,卻高於生活。我有一個怪脾氣,任何事不做那便算了,若是做了,就一定要做到最好。然而以我之“高齡”要想愛得驚天動地,就算我經得起折騰,隻怕也沒人願意配合我。

索性不要。

即將成為我丈夫的男人叫周於琛,大我四歲,碩士畢業於MIT,之後回國創業,公司已是小有規模,這幾日準備在日本上市。所以他很忙,三個月裡隻同我見過五次,第一次見麵時還遲到了半個小時,周伯伯周伯母的臉灰暗的就像暴風雨來臨時的天空。他們大約覺得失禮於我父母。

忘了說,周家與我家的交情可上溯到祖父輩過雪山草地那會兒。沒錯,我們兩家算是如今被炒得很熱的所謂“□□”。隻不過後來周家大部分親屬都移居去了香港或是加拿大,剩下周伯伯一家,自然不及我們家的發展。又因為周伯伯多年放外任,雖是世交,我卻並不認識於琛。

不過我父母倒沒覺得因工作遲到有什麼大不了,相反他們十分欣賞於琛的自食其力。我也是。許多小時候的玩伴,如今都是一副紈絝子弟的模樣。其實也可以理解,努不努力都是錦衣玉食的一生,何必自討苦吃。因而也顯得於琛這個異數尤其難能可貴。

在這一隻手數的過來的見麵裡,約會地點要麼是在他公司樓下的咖啡館要麼是在他們家周末聚餐時。真是古板而沒有情趣,卻也沒有超出我的想像,若是他浪漫的不可救藥,我倒有種老房子著火的恐慌。

或許是都在國外生活過,我們頗談得來。他自然不見得愛我,大概隻是覺得同我生活在一處並不討厭,所以第六次見麵時他便求了婚。我亦並不驚訝,我們這種家庭可選擇的餘地本來就小,難得碰著順眼的,況且兩家父母都催的緊。我就也不再矜持,順勢答應了。婚期便定在三個月之後。

以於琛的年紀,想必很是經曆過幾次戀愛。我是有這樣的心理準備的。我不會天真到期待人人都如我這般是一張白紙。但我相信他處理得好,絕不會讓我委屈難堪。他身上實在是有種令人篤定的氣質。

好友們都說我抓到寶,我心裡不是不得意。

我所求不過是順遂的婚姻,我確定他給得了我。

準備婚禮的這三個月裡,我們依然不怎麼見麵,他依舊忙,賓客名單、婚宴菜單等等統統交給婚慶公司打理。我們雙方父母覺得實在不像話,於是又親自上陣,倒比我們熱心許多。偶然他閒著,聚在一起就去試婚紗,拍照片。他並不是多話的人,站在那裡仿如植物般堅韌靜默。我換了一套又一套的婚紗,他不評論,隻一個眼神就能令我明白他的喜好。隻為這默契,我心裡便對未來的生活偷偷的有了期待。

結婚的那晚,他醉得厲害,我照顧著他也十分辛苦,替他換睡衣時手腳都局促得不像自己的,看也不敢多看一眼。然而當我躺在他身邊聽著他的呼吸,竟異常安心地睡著了。其實我一向認床的厲害,剛到國外的時候,數了好些日子的綿羊,幾乎神經衰弱到要進醫院。

於琛,於琛,他竟入夢,我翻個身,夢中他捏捏我鼻頭,親親我的臉,我撅起嘴撒嬌,他笑得爽朗,整個胸膛都在震動。咦?震動?我迷迷蒙蒙的睜開眼,於琛竟真的在笑,而我不知何時縮他懷裡,他有力的心跳讓我全身酥軟。我想我的臉一定紅透了,熱度或許可以煎雞蛋。

他的手撫著我的頭發,一下一下,有時掠過我的耳垂,我便會不自覺的顫抖。他低低地問:“你幫我換的睡衣?”那樣暗啞的聲音性感得讓我連最後一絲力氣也沒了,我將臉埋在他懷裡,胡亂地點點頭。他又笑了,鼻息噴在我脖頸上:“滿意你看到的嗎?”我羞得快哭了,仰起頭,想分辯我沒有看,他卻趁勢吻住了我的唇。

我一下子像踩在棉花上,朦朧中隻知道他的手摸索著解開了我的衣服,他的吻落在哪裡,哪裡就燃起一把火,將我燒得完全失去了意識。

等我再清醒過來,已是黃昏了,雖然渾身酸痛,可我瞅著金色的陽光穿過玻璃灑在地板上,歲月一般靜好,就忍不住微笑。於琛攬我在懷:“醒了?”我“哼”一聲,偏過臉不看他。他的手輕輕地揉捏著我的腰和腿:“還疼不疼?”

我不知道所謂愛情所謂幸福是什麼樣的標準,我不曾經曆所以無從比較。但我所能期待的也不過如此,即使白發蒼蒼,我亦會記得他今日的溫柔。

我看過的言情小說不下千本,最愛的題材是婚後戀愛。我覺得自己正往這條路狂奔而去,心裡異常踏實。我並不願做女強人,寧願歸家洗手作羹湯,閒來寫寫文章看看電影侍弄花草或是承歡兩家父母膝前。於琛說因著有我,他不願多應酬,下了班便一心想回家。你看你看這個男人的甜言蜜語那麼稀少所以也那麼珍貴,讓我的心蜜一樣的甜。

我們開始真正融入彼此的生活,知曉彼此的習慣。比如於琛討厭靜電,會有起床氣,不喜歡吃青椒和番茄;比如我睡覺的時候需要開一盞小燈,不能中途被吵醒,否則一整晚都睡不著。我們都是成年人,早已學會理解並給予對方極大的尊重。我想婚姻就是兩個有棱角的人在歲月裡慢慢磨合,拚成一個完滿的圓。

半年之後我們去大溪地補過蜜月。天水一色的碧藍中,他替我戴上黑珍珠項鏈,在白金色的沙灘上跪下來吻我的手背。我從不知道自己可以激動到喜極而泣,我也終於明白為什麼女人都渴求浪漫。

夜裡我們住在海上的船屋裡,銀色的月光溫柔地撫觸粼粼的海麵,我枕著他的手臂聽著一波一波的濤聲,用手指勾勒他的輪廓,他抓住我的手,低頭吻住我,呢喃道:“微微,這裡和你說過的一樣美。”我笑起來,這個人可是糊塗了,當初商量地方的時候我體諒他工作忙說近一點的馬爾代夫或是塞班島就好,誰知他一心要來這兒,還專門騰出兩個禮拜的時間,我自然樂得看他放鬆也就同意了。不過是誰提議又有什麼要緊,我和他哪裡還分得清什麼彼此。

白天我們在海中比賽遊泳,他讓我許多卻仍然輕易追上我,將我攔腰抱起,我尖叫著朝他潑水,他笑著潑回來,然後摟住我的腰,鼻尖抵著鼻尖:“我們是兩隻落湯雞。”我歪了歪頭:“我們是一對比翼鳥。”

我們唯一的爭執在於孩子。

雖然在國外生活多年,但我骨子裡是個保守而傳統的人,況且我年紀不小了,自然是想早早要孩子。我和於琛都是獨生子女,按照國家政策是可以有兩個孩子的,若是有一兒一女那不知該有多幸福。可是於琛總是說自己太忙,怕儘不到父親的責任。我不明白他的事業究竟要發展到什麼地步才是儘頭,像比爾•蓋茨一樣?可是比爾•蓋茨也有時間生孩子,而且他還是個很不錯的父親。

我說服不了於琛,於是學著小言裡的女主角誘惑他,可是即便是那種時候,他也理智的可怕。我漸漸絕望,我不明白他為什麼如此堅決如果他愛我。我拉不下臉來同他吵鬨,隻有冷戰。不到一年的婚姻仿佛要走到頭。

我試圖找原因。檢查他的手機,打印通話記錄,翻他的上網曆史,直到猜疑磨損了我們僅剩的熱情。他開始晚歸,我們再也不能和平地坐在一起,一刻也不能。因為我愛上他,因為我對未來寄予太多期待,原來愛情真的可以使人盲目,我學不會克製學不會忍耐,所以我苛求所以我不安所以我不再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