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譽之頷首,說了聲好。
他表現出不同尋常的鎮定,鎮定到沒有再次嘗試去挽留林格,任由她離開。
林格反手關上門的時刻,看到林譽之低頭,用鑷子夾起之前留在她牙齒中的填充物。
雪白的房間,他與周圍的機械同樣沒有溫度。
這完全不像他。
在林格記憶中的林譽之,一句話就能將人噎個半死。
在此之前,林格的嘴巴,謙虛說自己第二,絕對無人敢狂妄地做那個“第一”。林格打小就能說會道,被奶奶戲稱是七八歲的孩子長了個七老八十的嘴。
光會說還不夠,林格還膽大,沒學會走路先學會跑,五歲時就撩起裙子學爬樹,六歲起脫了小公主涼鞋下河撈魚,七歲時一戰成名,把一個剛調來教學的小學語文老師氣哭——
儘管結果是林臣儒大包小包帶著林格去了小學語文老師家道歉,老師也原諒了她,但林格一張嘴不好惹的形象算是徹底奠定。
沒想到林臣儒帶回來一個毒舌Pro Max版本。
彼時林格剛剛步入青春期,對異性的很多用品都很敏感——是那種看到後會感覺到尷尬的敏感,而闖入她們家中的林譽之明顯是一個徹頭徹尾的侵略者。
家裡的衛生間中多了許多東西,毛巾架上多了幾條雪白雪白的毛巾,狹窄的洗手台上格格不入地多了一瓶印著Tom Ford的黑色沐浴露,還有標注著Dior的兩個玻璃瓶,一瓶應該是麵霜,另一瓶,林格不認識,反正不是香水,還有個精致的手工剃須刀。
林譽之隻喝純淨水,過濾器的也不行,他也不喝小區裡直飲水機淨化後的水,甚至自己買了茶吧機,去超市裡買大桶的礦泉水。米飯也是,隻吃東北的五常大米。蔬菜隻吃最新鮮的,但凡有點蔫葉子就不吃,牛奶隻喝早晨送來的、現擠的。他是漢族人,卻不吃豬肉不吃羊肉,隻吃牛肉和去皮的雞肉、魚蝦,不吃任何內臟,不吃任何根莖類植物,不在外麵小店裡吃飯,不吃蔥薑蒜香菜等大量有氣味的東西——
若是沒有,他也能吃,但吃得很少,隻挑自己能接受的一部分吃。
這還不算。
他毛巾一共有十條,杯子八隻,自備的飯碗碟勺筷共計五套。做什麼事情都不急不慢,緩緩舒舒的。
林格覺得他的派頭一點兒都不像私生子,像來民間體驗民生疾苦的王孫公子,和他們完全不在同一個生活水平上。
像他那狹窄房間裡徘徊的、與這個家格格不入的香味,又像林譽之擺在他們家那價值幾百塊洗漱台上的精致瓶瓶罐罐。
無論林格再怎麼用力擠出沐浴露打泡泡,也始終無法將對方在這個家中留下的痕跡徹底抹除。
兩個人的初次矛盾就在林譽之搬進林格家的第一個夜晚,林格出去吃拉麵,聽見鄰居家風言風語,暗指林譽之是林臣儒的婚前私生子。
林格聽在耳中,啪地一下就炸了。
她蹭蹭蹭地回到家,強行進入林譽之的房間,拎著床單,兜一兜林譽之的衣服——真惡心,男人的衣服還這麼香,比她的還香——
吃力地拽著衣服下樓,林譽之就站在樓梯口旁,麵無表情地看著她的動作,對自己被妹妹“掃地出門”這件事並不意外,看到她下來,他甚至還伸出手:“用我幫忙嗎?”
他表現得就像順手幫妹妹丟垃圾,完全不在意林格要丟掉的是他的床單和衣服。
林格說:“滾。”
擲地有聲,驚動父母。
林臣儒小步躥出臥室,探頭:“怎麼了姑娘?”
林譽之瞥一眼她臟兮兮的褲子:“叔叔,妹妹愛乾淨,想要幫我洗床單和衣服。”
——他的嘴毒,就連諷刺人也不動聲色。
倆人針尖對麥芒,遺憾林格總是輸的那一個。
後來才漸漸有了變化——倒不是林譽之“讓著”她,而是林格精準地抓到能刺傷他的命門。
“哥哥”就是他的死穴。
林格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再如此稱呼對方。
經紀人那邊初五就開始上班,而初五過後,無論林格怎麼給對方打電話,都是關機。
偶爾幾次接通,也是顧左右而言其他,說自己滑雪跌傷了腿,要麼就是牙齒痛去看牙醫,一提到續約,就假裝信號不好,哎呦哎呦地掛斷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