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爾居牽著柳溪坐進候機室。一大群黑衣的男士重金突兀站立著一個女子,很顯眼。哈姆呆立著站在門口,拉魯夫推了他幾次都沒有反應,也就隨他。有人笑他一定是看見了美女,所以魂才被勾了去。
柳溪攤開雜誌,接過拉魯夫遞來的焦糖咖啡,笑得清爽。
哈姆望著對麵的玻璃。它正發射著一個綠色的影子。所有黑調的顏色中唯一的綠色,讓他這樣呆立著。
一下飛機,淩晨四點左右,季老大的車已經停滿了一條街。新加坡是東南亞著名的賭場聚集地,與拉斯維加速齊名。新加坡也是個港口城市,通向四麵,經濟和旅遊業都很發達,人流量日益趨前,當然,來自各國的貨幣也源源不斷的滾來。
哈姆精神不濟,被拉魯夫架上了車之後,迷糊得不省人事。路邊街燈下的汽車井然有序的開走,喧嘩了一時的街終於再次陷入安寧。
機場地勢偏僻,郊外的路燈也是時而亮時而不亮。季爾居脫下風衣。中國裡北回歸線很近,但是離赤道不近。新家皮恰恰相反。空氣濕悶,讓他十分難受。氣溫要比中國高很多,就連夜晚吹來風都夾雜著熱浪。
新買的衣服對他而言意義很珍貴,他退下的風衣不知道如何處理,挽在胳膊裡,熱得難受,甩掉又舍不得,弄皺了會心疼,但是捏在手裡實在也不是什麼讓自己舒心的方法。柳溪挎包,也不怎麼方便跟他拿著,季爾居愣在原地。最後氣惱的把他扛在了肩上。
活生生的為了一件衣服受罪!
他解開襯衣最上麵的幾顆扣子,弄亂一絲不苟的頭發,雙手插進褲子口袋,對著古老又有點映像的大街吹口哨。
柳溪用手肘碰碰他,“怎麼了?回家之後就返老還童了?沒個正經的樣子。”
“隻是太懷戀。”季爾居笑。柳溪看見他的臉上綻放著不拘小節的笑容,像個十七、八歲下了晚自習的問題少年。她墊腳,把他的頭發弄得更加糟糕,然後不顧他不開心的臉,挽著他的胳膊往前走,“頭發亂一點,襯衫開一點,笑容拽一點,嘖嘖,真看不出你就是那個精致的季爾居。”
季爾居神情苦思,“我小時候掉進臭水溝,還有流鼻涕哭的邋遢樣,你都看見過,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你高中之後就很斯文了,”柳溪用手假裝退他,“初中的時候,你的形象就和現在一樣,說得好聽一點,就是風流不羈,說得不好聽的——”她頓頓,吸引了他的目光之後,再不疾不徐的說,“是個混混。”
季爾居欲舉手要教訓她說自己是個地痞流氓,她似有先見之明,忙舉手大叫,“你聽我說完。”
“給你個機會說完。”季爾居挑眉。
“從高中乃至下飛機之前,你都是——”她正準在一次吊胃口,但卻季爾居一個眼神嚇住,於是趕緊開口,“衣冠禽獸。”
季爾居愣了半秒,看見柳溪笑著跑遠,才明白過來她在說自己是個披著羊皮的狼。當然,柳溪的話說得更犀利更直言不諱。
“柳溪,你皮癢了吧。”季爾居撓撓頭發,不疾不徐地走過去,一手箍住她的手腕,一手不輕不重的拍上她的頭。雖然不疼,柳溪還是誇張的大叫,“疼疼,真的很疼。”
季爾居怒目瞪她,卻不小心笑了出來。
人頭馬停在另一條街上的路牌邊,那是一輛黑色的越野車。在新加坡的街道上,越野不是很好跑,不過在原野鄉下的田間小道上,就有鯉魚跳龍門之勢了。季爾居特意沒有坐車回季家的老宅子,他隻是習慣,每一次回家總要看看他的媽媽。
季爾居把扛在肩頭的披風丟在後車座,然後為柳溪開門,係安全帶。最後自己上車,點火,走人。
季爾居的媽媽生前是個珠寶設計師,“丘比特之吻”就是她設計的,簡單的風格一向都是他媽媽所追求的。季爾居想要完成自己媽媽的夢想,於是創建了Queen。以前柳溪還以為珠寶比較賺錢,所以季爾居才會做珠寶商呢。可是柳溪見到了他的媽媽,才明白那隻是季爾居愛他媽媽的表現。
墓地被鐵柵欄圈了起來,鐵柵欄上都是西洋玫瑰花的形狀。墓地裡種滿青草和玫瑰花,它們全都在夜幕裡被露水壓低了頭。墓碑上鑲有寶石,即使是在隻有一絲晨光裡,也能看見耀眼的光芒。
“那是Tiffany,因李鴻章而出名的寶石,上百萬的價格,現在隻是在一個死人的墳墓上,是不是很可笑?”季爾居蹲在墓前,用手撫摸著寶石,希望能擋住它的光芒,可是每一次手移開的時候,寶石又在一次綻放光芒。
“你不要這麼說。”柳溪能讀懂他語氣裡的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