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華在首都住了兩個星期,假期用完了,他帶著小心回了家,把父母氣的半死,可他堅持要養他。
第二年的五一,小鐘回家鄉,在曾經高中的操場上,看到阿華帶著小心在做複健,小心已經可以慢慢的拉著阿華的手走了。旁邊有一群高中生在打籃球。阿華把小心手裡的籃球扔給小鐘,問他,你還打嗎?當年我最喜歡看你打籃球。小鐘試著做了一個三步上籃,沒進,他擦了擦頭上的汗,好多年沒玩,體力不行了。
小心正聚精會神的看著那群人打球。
小鐘把手裡的籃球遞給他,問,你喜歡嗎?
小心用力的點點頭,他說,爸爸說,我再努力練習一段時間,就可以跟他們一樣打球了。
阿華四十歲那年,小心去首都上學,去看望他的鐘叔叔。
鐘嬸嬸在廚房裡忙著做飯,鐘叔叔拉著小心嘮家常,說你爸還沒結婚啊?還那樣?
小心笑著說,“老了,頭發都白了,記性也越來越不好,還好手藝沒丟,現在也胖了,我總勸他每天吃完晚飯去學校操場運動一下,他也不去,吃完了就睡覺,肚子都大了好幾圈。”
鐘叔叔皺著眉頭,“還是那麼沒出息。小心你不錯,考上首都的學校了,以後有什麼打算?”
“打幾年籃球,然後退役,回家鄉學校當體育老師。”
“都出來了,還想著回去?那麼小的地方,你考的是最好的體育學校啊,你回去乾嘛?彆像你爸那樣混日子。”
彼時電視正在放一部武俠片,叫做《大人物》,鐘叔叔家的女兒喜歡看。
小心盯著電視,笑了笑,說,“鐘叔叔,你知道嗎?你在我爸心目中,一直是個大人物。我爸在我心中也是。”
鐘叔叔半天沒說出話來,那一年的夕陽好像就這麼灑進了屋子,空氣中彷佛還能聞到植物生長的甜絲絲的味道,阿華那個傻瓜正在操場旁邊看著他。
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什麼大人物,他隻是一個艱辛的活著還活的不太好的人,在首都這個偌大的城市裡,從來不缺有才華有能力的人,他是那麼渺小的一個。
原來每一個小人物,都可能是彆人眼裡的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