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匣(3) 英俊者的待遇(2 / 2)

“那你可找對地方了,班森家的啤酒是這座城市裡最好的,連國王都對他家的酒讚不絕口。”對麵的人聽見他開口,頓時打開了話匣子,並將自己麵前的豆子推了過來,“要嘗點兒嗎,隻喝酒可沒什麼意思。”

“謝謝。”許願將自己的酒罐推過去一些,撚過一枚豆子放在了唇邊輕嗅,然後吃了下去。

做熟的豌豆,放了一點兒鹽,不算好吃,但至少比之前吃的那塊麵包好多了。

對麵的人見他撚過豆子,毫不猶豫的捧過他的酒罐給自己倒了一杯酒:“你叫什麼名字,怎麼會來這裡?”

他的問題問出的時候,旁邊的桌子有一瞬間的靜謐,每個人都似有若無的豎起了耳朵。

許願的目光未移,隻淡淡笑道:“布蘭德,朝聖者,路過了這裡。”

“看來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真是辛苦。”對麵的人笑道。

其他人有些意興闌珊的收回了目光,朝聖者前往聖地,幾乎不會在路過的地方久留,當然也會有很富裕的朝聖者,但這個人明顯不是,連做肥羊的價值都沒有。

其他桌子上的熱鬨在恢複,他們的探索和議論也從許願的身上轉開,變成了更感興趣的話題。

比如:

“最近都沒有什麼富裕的雇傭者,每次賺到的錢還不夠我喝酒的。”

“找一個固定的團隊加入進去或許會比現在更好做。”

“那是要聽從命令的,新加入的很可能成為替死鬼。”

再比如:

“如果我能夠什麼都不做,就腰纏萬貫就好了。”

“如果我有很多金幣,我一定拿出一半來散發給窮人……他們恨不得將工錢壓到最低。”

“如果我有錢,班森甚至可能會同意我娶漂亮的芬妮做老婆。”

“沒這個可能吧,芬妮喜歡臉蛋漂亮的。”

“可是班森討厭臉蛋漂亮的,覺得他們就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隻知道欺騙他漂亮的女兒,試圖吃軟飯。”

“彆說,奧丁酒館的米瑪可真帶勁……不像這裡,連見都很難見到。”

各種細碎的語言或壓低或放聲,交錯在微醺的酒水中,傳到耳畔被仔細分辨著。

許願的手指若有似無的敲擊著桌麵,雖然信息很多,但還沒有聽到他想聽到的。

那個拿走大量金幣和打火匣的士兵,如果像原本記錄的那樣肆無忌憚的花錢,不應該在這座城市籍籍無名的,除非他找錯了城市,但這座城市的確是國王居住的城市。

又或者才三天,消息傳遞的速度沒有那麼快。

許願拿起了自己的酒罐,卻發現其中已經空空如也,而他才喝了不到三口,他看向了對麵坐著的人,對方整理了一下兜帽起身道:“虔誠的朝聖者,我還有事要忙,下次見。”

他轉身穿過了有些擁擠的人群,身影輕快,甚至可能在哼著歌。

【真是一個糟心的地方。】係統小聲嘀咕道,【還有無數糟心的家夥。】

【所以酒館才是事故的高發地。】許願並不十分在意的笑道。

即使是原本就認識的人,也可能喝酒產生衝突,更何況是初見者,在酒館找到朋友比在沙漠裡找到綠洲還要艱難。

“哦,親愛的布蘭德,你的酒好像喝完了。”坐在一旁巡視著酒館的班森眼尖的看向了這裡,語氣中有著難掩的幸災樂禍。

“是的,麻煩您給我一份麥芽酒和一份豆子。”許願說道,然後看到了老板臉上消失的雀躍以及升起的糾結。

大概是因為賺錢原本是一件高興的事,但他好像又沒辦法完全高興的緣故。

但很快他臉上的糾結消失了,高壯的身影走到了許願的桌前,居高臨下的抱著臂道:“我這裡有規定,在點下一份前要結清你上一份的賬單,一份啤酒的價格是八個銅幣。”

許願摸了摸袖子,從裡麵摸出了五枚,又從腰帶裡摸出了三枚放在了桌上。

“希望你能付得起下一份的錢,否則你將在監牢中度過下半生。”班森拿過了桌上的錢轉身離開,許願則得到了他的麥芽酒和豆子。

酒水是最消磨時光的東西,酒館之中的人來了又去,許願也隻是安靜的坐在角落處慢慢喝自己的麥芽酒和嗑豆子,剛開始班森還會瞪著他,但隨著時間推移,黃昏降臨,燭火點亮了旅館,卻並非每個地方都能徹底照亮時,班森已經忙碌的顧不上他這位不太顯眼的客人了。

又或者因為羅琳沒有再看他,在班森的眼裡他也成為了一個不值得在意的人。

黃昏的酒館比午間更喧鬨,這裡聚集了比中午更加形形色色的人,提著一串獵物的獵人,穿著色彩鮮豔十分有識彆性的吟遊詩人……甚至有大汗淋漓的進來,身上有著無法被酒水掩蓋,散不儘血腥味的士兵。

或許班森不再在意他還有最後一種可能,夜晚歸來的人帶來的各種新鮮有趣的事太多,比起他這個乏善可陳的人,明顯他們更有趣。

不過不管是哪種可能都好,至少他擺脫了麻煩,而且酒館的夜晚才是消息彙聚的真正時候這一點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