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就難在,每每下筆,想起那可憐女子的遭遇,沈柔便會生出幾分不忍。
不忍寫,不忍提。
不忍揭開彆人血淋淋的傷疤。
哪怕明知,長壞的骨頭,隻有打碎了重組才能救,卻不是每個人都能狠下心做這樣殘酷的事情。
沈柔看著自己寫的內容,徐徐歎一口氣。
到第二天,她終於寫完了這一折戲文,才拿給衛景朝看。
衛景朝看完後,亦不免蜷緊拳頭。
這章昀對江燕燕所做的事情,未免太混賬了些。
侍衛,太監……
哪怕是他看了,都有些想吐。
對於一個妙齡少女來說,那些事情,無異於摧毀一個人的酷刑。
江燕燕的死,身上受了重傷外,更多的是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
受到這樣的奇恥大辱,她自己不想活了。
死亡,是她唯一的解脫方式。
若是繼續活下來,單單是痛苦的回憶,就能夠壓垮她,讓她一生都活在噩夢中。
沈柔在一旁歎了口氣,悵然道:“其實,真正的江燕燕,比這個更苦。”
衛景朝沉默不語。當初那件事傳的沸沸揚揚,那個女孩從弘親王府抬出來時,沈柔不曾見過,隻是道聽途說。
他卻真正目睹了,其淒慘,非言語可形容。
沈柔又道:“如果是我的話,可能比她死的更慘吧。”
衛景朝倏然怔住。
驀地想起來,她也險些被人送進弘親王府。
若是那一夜,他沒有去看她。或者,他沒有飲下那杯酒。又或者,發生那件事後,他沒有答應接她出來,而是棄之不顧。
她肯定早就被人當做禮物,送給孟允章了。
若是那樣……
如今沈柔就真的是一具,從弘親王府抬出來的,麵目全非的屍體。
比江氏女更淒慘的屍體。
衛景朝的心,劇烈地在心臟裡跳動,拉扯著血管。
他抬眼看向沈柔。
她雙眸明亮,眼底盛滿溫柔與心疼,滿心滿眼,都在心疼那個慘死的少女。
從未想過,她自己。
衛景朝一時間說不出心底的滋味兒。
他忽然有些後悔那時問她的話。
當時他問,“沈柔,如今,你可後悔?”
她笑著說她不後悔,比起寒門妻,更願意給他做外室。
於是,他覺得她放蕩不堪。
可是直到此刻,他才知自己有多愚蠢。
她怎麼可能後悔呢?
若是不給他做外室,她連死都由不得自己。
他覺得的歧途,於她而言,已經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選擇。
此時此刻,看著她的神情。
衛景朝清楚地認識到一個現實。
——如果那天進了明月樓的是旁人,是另一個可以救她於水火的人,甚至不用管是男是女,沈柔都勢必會想法子利用對方,挽救自己。
她根本就不稀罕他。
就像這戲文裡寫的,幫江燕燕圓夢的人,是一個瘸腿的婦人。
而不是如衛景朝這般有權有勢的權貴子弟。
更不是江燕燕那個“情深義重”的未婚夫。
事實上,從章昀騷擾江燕燕開始的那一刻,她那個“未婚夫”,就從整篇戲文裡,消失了。
就如同他衛景朝一般。
在沈柔最困難時,他一去千裡,消失在她的生活中,沒有幫上一點忙,沒有一點用。
所以她從不覺得,他會救她。
也不覺得,江燕燕的未婚夫,會為了未婚妻去抗爭。
衛景朝掩下複雜的思緒,垂眸道:“還要再加一些劇情。”
他提起筆,在最前麵加一段。
江燕燕進了齊王府,深知自己必死無疑,便指著鼻子,怒罵章昀。
他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狀元。
彼時不過十六歲,殿前策論時驚才絕豔,出口成章七步成詩,被譽為有“嵇宋之風”。
他寫的很快,一段怒罵的戲詞,引經據典,鏗鏘有力,朗朗上口。
沈柔念:“碩鼠之皮,相鼠之儀!白耳之狌,獨角之豨!蜥蜴為心,豺狼成性!狎邪無辜,殘害弱質!為人神所共憤,天地所不容。”
沈柔念著念著,不由道:“你為什麼不自己寫。”
這短短一句話,連用六個典故,罵得辛辣至極,幾乎是說上了最惡毒的話。
如此一來,江燕燕剛烈不屈的性格,便躍然紙上。
沈柔自認,自己沒這個水平。
如果是衛景朝自己來寫,這出戲文的水平,大約要更好一些。
衛景朝擱下筆,輕笑一聲:“若是我自己寫,不出三日,全大齊人人都會知道,是我執筆所寫。”
他臉上生出三分疏朗的倨傲,“縱翻遍整個大齊,也找不出一個人,能在文采上與我相提並論。”
沈柔低低“哦”了一聲。
反應很平淡。
衛景朝的心,又被揪了一下。
盯著她的臉,見她始終平淡無波,好像對此沒有任何反應,心裡沒由來生出一絲煩悶。
他加重語氣,對著沈柔強調:“沈柔,我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