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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刷到有個粉絲,穿著漂亮的婚紗去看歌手的演唱會。有人問她為什麼穿婚紗,她說她喜歡了這個歌手十年,她穿婚紗不是為了嫁給他,穿婚紗是為了給自己這十年青春一份圓滿的答卷。她是喜歡他,但她更喜歡長情的自己。
嗯,如果你是那個歌手,我也會穿婚紗去見你,不為彆的,隻為遠遠地注視著你,和眾人一起為你歡呼。”
——《十六,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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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南城進入漫長的寒冷冬季。
體育課放在體育館上。
圍著籃球場跑了幾圈後,體育老師便讓大家自由活動。男生大部分都去打籃球,小部分和班裡的女生在打羽毛球。
沈以星一眼看透:“看著像是在打羽毛球,實則是在眉目傳情。”
書吟從口袋裡掏出單詞口袋本,笑了下:“你嫉妒啊?”
沈以星嗤之以鼻:“怎麼可能?我就是看他們不順眼。”
打羽毛球的是他們班的學習委員和團支書。
學習委員叫朱玲玲,坐在沈以星前麵,交流僅限於傳作業。
而沈以星之所以看不慣他倆,主要是因為班裡的人看她不順眼,她自然也沒有熱臉貼冷屁股的習慣。
沈以星看她拿出單詞本打算背單詞,忍不住了:“好不容易上節體育課,你還要背單詞,書吟同學,你有這麼熱愛學習嗎?”
書吟:“……這不是無聊嗎?”
“那不然我們打羽毛球去?”
“剛不是找了嗎,羽毛球都沒了。”
同時上體育課的有好幾個班,器材室的東西,能被搜刮的都被搜刮走了。
沈以星和書吟兩個人都是做事慢吞吞的人,等他倆到了器材室,剩下的羽毛球,上麵的鵝毛都已經沒了。
“要不去看男生打籃球?”沈以星提議。
書吟:“不感興趣。”
沈以星:“好吧,我們班的男生確實長得都挺抽象的,球技也很拉胯,沒什麼好看的。看彆的班的男生打球,又會顯得我們很花癡,還是算了吧。”
書吟總結:“所以我還是背單詞比較好。”
沈以星幽怨地歎了口氣,隨即兩隻手伸進校服口袋。
左手拿出兩顆棒棒糖,分給書吟一顆,右手拿出手機。她脫掉校服,把厚棉服放在腿上,手機藏在衣服裡麵。
沒多久,書吟聽到沈以星說:“我哥和商從洲進國家隊了。”
書吟正在背單詞。
腦海裡陡然冒出一個單詞。
abandon。
她放棄了。
她是盯著單詞本的,眼裡卻看不見一個字母。
她聲線無波無瀾:“就那個冬令營嗎?”
沈以星:“嗯,他倆拿了化學奧賽金牌,金牌前五十能進國家隊,也有保送的資格。但他倆都拒絕了。”
“為什麼拒絕?”
“我哥打算出國留學,商從洲不想保送,他打算衝高考狀元。他倆參加冬令營都是學校老師求著的,為了給學校爭榮譽嘛。”
書吟心裡似飄過一千隻蝴蝶,葬身於冬日。
“高考狀元……”
“嗯,商從洲他家對他的要求很高,不過以他的實力,還是很有希望拿到高考狀元的。”沈以星說著說著又繞回自己身上,“等我到高三了,拿到學校的offer我就立馬走人,我要出去瘋玩,才不要參加可怕的高考。”
書吟眼睫輕顫,忽然聽見一聲“哢嚓”聲。
她偏頭,看見沈以星正在自拍,她朝手機做了個鬼臉。
沈以星拋了個媚眼過來:“我做個表情包,逗我媽媽開心,然後問她要錢買衣服。”
她是無憂無慮的小公主,每天煩惱的事隻有兩件。
一件是,怎麼還沒下課?我好想出去玩。
還有一件是,怎麼又沒衣服穿了?得從媽媽那裡想方設法地要點兒錢買衣服。
書吟羨慕她身上這股子天真,乾淨的纖塵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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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上午大課間,書吟被團委老師叫到辦公室。
團委老師遞給她一張紅色的紙,標題是大大的兩個字——喜報。
“中午放歌前,把這個喜訊念一遍。”
“好。”書吟拿走喜報。
中午的午間自習,有半小時的廣播時間。
周一到周四,廣播如同電台,朗誦美文,中間穿插幾首歌。
而周五的廣播,則是學生們的點歌時間。學生點歌,一首歌兩塊錢,還可以贈送一句話祝福,由播音員通過廣播轉述。
廣播站在高三那棟教學樓五樓。
書吟懷揣著期待上樓,哪怕她知道見到商從洲的可能性隻有萬分之一。
以前不是沒有過。
沒有遇見過他一次。
每層樓四個教室,四樓是文科班。商從洲在的理科一班在二樓。
所以到三樓的時候,她已經收起了窺探的目光。
然而命運似是在故意捉弄她,在她不抱任何希望的時候,給予她一絲光。
樓道在廊道儘頭,而廊道儘頭還有洗手間。
洗手間裡鬨哄哄的,男生打鬨聲嘈雜喧囂。
廊道裡有人朝那邊看,時不時起哄幾聲。
書吟並不關注陌生人的事,因此,在四樓到五樓的台階處,她都是悶頭走著。就在這時,耳邊響起躁動錯亂的腳步聲,由遠及近。
而後是男生打鬨聲:“商從洲你跑什麼!”
“這是為了慶祝你拿金牌,特意買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