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書裡的劇情是林聽晚作為一個苦……(1 / 2)

書裡的劇情是林聽晚作為一個苦情年代文女主身上具備了各種被賦予的“優良”品質,溫柔賢惠,漂亮又善解人意,勤勞節儉……

不僅是婆婆眼裡的好兒媳,因為出眾的容貌更是讓男主一見傾心。

當然苦情女主就要突出在一個苦情上,首先書裡男主是個十分大男子主義的人,感覺娶回家的妻子就該照顧自己一家老小。

林聽晚不知道劇情裡是怎麼給女主洗腦的,反正她是這麼做的,起早貪黑照顧公婆,伺候丈夫,家裡還有兩個讀書的小姑子,教養她們的任務都一並落到了女主身上。

就這樣為了這個家嘔心瀝血好幾年,小姑子們上了大學,經濟開放後男主更是遠走沿海,許多年之後男主功成名就,小姑子們被教育得個個有了出息,而女主的身體卻虧空得不成樣了,明明年紀也還不算大,卻看不清往日的花容月貌,一副灰頭土臉的樣子。

因為一直沒有孩子,丈夫轉頭就同外麵的女人生了一個兒子,覺得女主教養孩子有一套,又把孩子抱回來想讓女主繼續把這個兒子養大繼承他的家產。

還不要臉的找了一個借口,說這個孩子就是給女主準備的。

林聽晚看到這裡的時候已經氣得快吐血了,不過為了看一下女主是不是要同渣男一家人抗爭又繼續看了下去,後麵女主心中有過想鬨的想法,隻是大家都勸她,因為她不能生孩子,男人才去找彆人生的,而且這個男人還算有良心,把孩子抱回來給她養,畢竟家裡現在家大業大,也不能後繼無人。

隻要她用心把孩子養大,以後這個孩子就是她親生的。

劇情到這裡林聽晚已經完全不想看了,罵罵咧咧兩句就把書不知道扔到了哪裡,結果轉頭她穿來了。

她是不想評判原身的任何想法和做法,但是既然她來了,這個迷幻劇情她是不可能接受,所以過來第一件事就是把這個苗頭直接掐斷。

幸好兩家還沒正式定下來,林家父母也算開明的爹媽,對於她的堅持,隻說了兩句也沒多問這事兒就算過去了。

要不是今天小妹提起來,林聽晚都懶得回憶這個操蛋的劇情。

“馮家那個妹妹是不是偷偷劃破過你的白膠靴?”林聽晚當時看書是打發時間,就大概看了一眼,很多劇情都記不住了,見林聽雲對馮家妹妹咬牙切齒的樣子,想起了兩人的過節。

說到這事兒林聽雲一下就來了火氣,“可不是,那可是大嫂給我買的,我上勞動課都換下來放在書包裡,穿舊鞋子,結果她給我劃破了。”

林聽晚聽到這裡,不悅的皺了皺眉,這種都不是簡單的羨慕嫉妒了,打心眼兒裡的壞了,這年頭那種白膠靴價格可不便宜,雖然鞋子不用票,但幾塊錢一雙鞋,很多家庭都舍不得買一雙的。

不過她都還沒說話,林聽雲又說,“不過我也把她臉抓花了,還讓她家賠錢了。”林聽雲還不滿十五歲,臉上還帶著些孩子氣的驕傲,像是打了勝仗的公雞,洋洋得意。

林聽晚聽完“嗯”了一聲,“我記得那次她也把你推到地上衣服都摔破了?”

林聽雲抓抓頭發有些不服氣的說,“那還不是她們是兩姐妹,四哥正好又去了外婆家,不然她們才不是我的對手。”

林聽晚聽罷伸手拍拍妹妹的肩膀,“以後她再敢惹你,就告訴我,我幫你打她們”

她以前沒有兄弟姐妹,現在突然有了弟弟妹妹,特彆有姐姐的感覺,而且林家兄弟姐妹間關係也比較融洽,這個小妹也可愛,雖然年紀小,看人做事兒又不含糊,真是深的她的喜歡,敢欺負她的妹妹,她也是不會手軟的。

林聽雲見姐姐這麼說忽然湊過來挽住林聽晚的胳膊說,“三姐,我發現你變了。”

“變成什麼樣了?”

“以前你肯定就會讓我忍一忍,還有讓我不要總打架,隻要我不惹彆人,彆人肯定不會來惹我……”

不過說了一會兒,她又笑嘻嘻的說,“我還是喜歡三姐現在這個樣子,這樣才不能被人欺負呢,三姐咱們家就你最容易被人欺負。”不愧是親姐妹,林聽雲吐槽起自己親姐也是毫不留情。

林家孩子好像都是火爆性子,唯獨林聽晚特彆溫柔,不僅不惹事兒,欺負了還不太敢還手那種,說好聽是溫柔,不好聽就是有點懦弱。

林聽晚雖然不如兄弟姐妹脾氣火爆,但不是任人拿捏的軟柿子,沒有接妹妹的話,但是她肯定不會被人欺負。

不過妹妹的話還是讓她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小小年紀看人還挺準的。

兩姐妹說著話,林聽晚順手拿過妹妹的書本,打算輔導她的作業,林家孩子都有股聰明勁兒,不過林聽雲就不願意用在學習上,提到學習就想躲懶,看著姐姐拿書臉就垮了下來。

好在這個時代學習還沒那麼卷,一會兒作業就做完了,做完之後兩姐妹又出門去幫著做飯,今天是父親的生日,做的菜比平時多,剛出去的時候四弟林知文也回來了,外婆同大舅一家住在縣城的北邊,外婆得知今天是女婿的生日,又蒸了一碗醃菜肉讓林知文帶回來。

程華珍這時候已經把所有的菜都準備好了,燉煮的魚已經放在煤爐子上麵,“咕嘟咕嘟”的冒著熱騰騰的白氣,彆的菜也切好了放在一旁碼的整整齊齊的放在粗瓷碗裡。

林聽晚不太會做飯,有煤爐子也不用人燒火,也就站在一旁幫忙遞遞碗,端端菜。

煤爐子漏火洞裡有還沒燃儘的煤塊,程華珍挑了一些出來悶在土罐子裡,林知文趕緊熟悉的接過去,提進屋裡放在鐵皮桌子下麵的凹槽裡,既可以取暖又能熱著炒好的菜。

程華珍做飯手藝非常好,整個樓道都能聞到菜香味,來來往往的人見著都忍不住誇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