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聚 主角團齊聚吃飯,兩對CP春心萌……(2 / 2)

容易含笑解釋:“王爾德是愛爾蘭最偉大的作家和藝術家之一,他主張為藝術而藝術,一生都在追求純粹的,極致的美。他認為資本往往帶來無儘的罪惡,當金錢腐蝕了人的靈魂,所謂的上流階級就會陷入精神空虛與道德淪喪。”

“這話從一個身價過億的總裁口中聽到,倒是十分珍貴。”朱莉婭剛說完,便察覺這話多少有些諷刺,忙斂了笑容,“容總彆介意,我沒有彆的意思。”

“拜托了,朱莉婭,叫我容易就好。我才應該道歉,聽著一個資本家大談金錢對他靈魂的詛咒,若我是你,恐怕要吃不下飯了。”容易笑著。

沈癡這時候才想起來:“王二德,我想起來了,朱莉婭跟我講過,就那個‘雞。奸者’。”

朱莉婭的笑掛不住了:“……我什麼時候說過這話?”

“你忘啦?”沈癡湊到她身邊幫她回憶,“就上個月在圖書館,你說王爾德喜歡男的,還老牛吃嫩草,愛一小鮮肉愛得要死要活。哎,小勇給我遞張紙。”

任勇正剝著蝦:“馬上馬上。”

“我當時絕對不是這樣說的。”

容易忙道:“沒事沒事,沈癡也沒說錯,這的確是王爾德。”

吳執將紙遞給沈癡:“你還去圖書館?”

“就去那一次。”

“沈哥吃蝦,誒,誰讓你獻殷勤的,小白臉子。”

“這絕對是誤會。”

“真的沒關係,而且比起王爾德,我更喜歡蕭伯納。”

吳執冷冷看了眼任勇,沒理會他,接著問沈癡:“哦?那你都看了什麼書?”

“我是幫朱莉婭還書,她借了一大堆什麼《霸道總裁愛上我》《白馬王子與小嬌妻》,她說自己去還太丟人。”

朱莉婭滿臉漲紅:“我、我那是去做研究,研究言情文學傳達的價值觀是如何洗腦普通女性,我沒有想……”

“人之常情,我可以理解的。”

“不不不,我沒有憧憬一個能拯救我的白馬王子,我對愛情的認識沒那麼淺薄,不信你問沈癡。”

沈癡後知後覺的找補:“是是是,王子哪有王總好,王總老,王總事情少,王總死了還能找。”

砰。任勇麵前的水杯驟然飛出,砸在門上,發出驚天動地的聲響。

吳執指尖夾著一張符咒,危險的眯起眼睛,威脅他:“你再放肆,下次飛出去的,就是你。”

一桌子人各說各的,發生了啥沈癡實在不清楚,但想必是任勇背地裡搞了些什麼小動作,他還想著護短一下,被朱莉婭的眼刀殺了回來。於是一場鬨劇就此收場,任勇罵罵咧咧又畏畏縮縮,被沈癡打發到樓下買酒,朱莉婭喝豆奶像喝悶酒,一聲不吭。吳執抱著胳膊臭著臉,和容易對視一眼,然後移開了眼睛。

好在,尷尬並沒有持續太久,容易很快就運用他超凡的社交技巧,讓朱莉婭再次笑得花枝亂顫。他們從王爾德聊到蕭伯納,從共產主義聊到女性權益,很顯然,作為在場唯二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他們相當有共同話題。

沈癡坐在吳執旁邊剝毛豆,剝完就放進大勺子,等放滿了,就一口氣塞嘴裡。他向旁邊的吳執搭話:“你侄子懂得真多啊,他在哪兒上的大學?”

“哈佛,學的金融。”

沈癡驚歎不已:“真了不起。”

“那你呢?”

沈癡有點臉紅:“我沒上過大學,我高二就輟學了。”

“因為沒錢?”

“不是。”沈癡低頭剝著毛豆,“當時太小了,跟家裡鬨了些矛盾,就離家出走了,從那之後就沒再去過學校。”

吳執驚訝:“離家出走?你去了哪裡?”

“就在往南兩個街區那裡。”

吳執失笑,“你這也叫離家出走?”

沈癡把一勺毛豆塞進嘴裡,倉鼠一樣鼓著腮幫子邊嚼邊說:“當然啊。”

吳執戲謔的看著他:“那你這個‘偉大的逃亡計劃’執行了幾天?不會24小時內就結案了吧?”

“瞧不起誰呢?我可是在外麵待了一年多,混江湖的!你沈哥我16歲就經濟獨立了,不像你們這些富二代,養尊處優的。”

吳執一勺子敲得沈癡手腕酸麻,一顆毛豆從手中飛出,吳執用筷子淩空夾住,放回勺子裡。

“你肚子裡裝得可都是‘養尊處優的富二代’買的食物,吃人嘴不短,這就是沈哥的江湖規矩?”

沈癡癟著嘴,又拿出一個毛豆,使勁一捏,豆粒像炮彈一樣彈進嘴裡,發出啵的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