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墊 進到房內,客廳寬……(1 / 2)

苔蘚 11啊11 3736 字 2024-03-30

房內,客廳寬敞明亮,一個穿白襯衫裙,長發及腰的女子正背對我們,坐在陽台的躺椅上。

她,也並未因為有人來訪回眸。

換完鞋,吳剛把我領到她跟前,介紹起來。

她緩緩抬起頭,勉強擠出一個微笑,說了句你好,就再無話了。一雙圓圓的眼睛,皮膚白白的,陽光下整個人都在發光。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美人,但一眼難忘。

吳剛喊我去客廳坐,我剛坐下,她就緩緩站了起來,陽光透過寬鬆的裙子,勾勒曼妙的線條,哇,這身材也太好了,我不禁讚歎,順道瞅了眼自己的一馬平川。

她靠著我慢慢坐下,說

“林律師,我請你來是希望你站在專業的角度分析一下我們未來的婚姻可能性。我覺得在專業加持下,會有利於評估未來的婚姻質量,對吧?”

“嗯,是這樣的,我們主要就婚姻雙方關切問題作出相關解答,有利於建立家庭關係,促進成員間的融洽,消除雙方誤會,緊密家庭關係。我們會就雙方關心的問題作出解答以供參考。”我說

吳剛端著咖啡走來,笑嗬嗬地說“不清楚林律師的口味,奶和糖就請您自便了。”說罷,坐到穆嫦對麵的位置,我點頭說好。

“穆嫦,有什麼顧慮,你講出來吧,我已經做好了準備。”

穆嫦並沒有看吳剛,隻是抬起頭盯著我的眼睛說“請林律師說明下精神病人的結婚問題吧。”

啊?我瞪大了眼睛回看她,吳剛也同時麵露驚異神色,不解地望向穆嫦。

我定了定情緒,問道:“請問您說的是哪種精神病症?”

“精神分裂症。”她答。

“民法典的婚姻篇規定:結婚的實質要件有三個,男女雙方自願、達到法定婚齡和雙方均無配偶,同時彼此間非直係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結婚對雙方的民事行為能力並未做要求,精神病人如果在精神狀態正常時能夠對婚姻做出基本的正確判斷,能夠基本預見結婚的行為後果,精神病人是可以結婚的。根據民法典1053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撤婚姻。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可能會導致婚姻無效。隻是對重大疾病的認定在實踐中的認定存在較大難度,一般會認定危及生命的疾病如癌症、艾滋病這些為重大疾病範疇。但是對於精神類疾病的判斷相比會比較複雜,因此……實踐中未必構成無效。並且精神疾病是可以治愈的,隻要得到必要的就醫,和定時服藥,再加上輔助的心理治療,一般來說,是沒有問題的。好的情況下,經過一段時期的治療便可能痊愈,以後也不會再複發,重點是儘量幫助患者遠離刺激源,建立正確認識。”我說。

吳剛問:“穆嫦,你這是什麼意思?你是說你有精神分裂症嗎?”

她點頭說是。

吳剛又問:“你是怕隱瞞疾病導致婚姻無效嗎?所以要在婚前告訴我?”

“並不是。”她答。

“那是因為什麼?”吳剛逐漸煩躁,我示意他冷靜。

“穆女士,我是來做婚前谘詢的,如果您有什麼難言之隱,不妨說出來,我這邊可以想辦法儘量幫助你們,請不要有什麼顧慮。”我說

氣氛有些凝重,像濕度99%的夏季午後,悶熱得讓人窒息。

一般來說,每個人的行為都能反映出一定的心理,無論是所做的動作、所講的話語、都是由心理因素所推動。除非是精神病患者,其一係列有悖常人理解的行為無法從內在實現邏輯自洽,特彆在發病過程中,更不能明確地表明自己行為的原因,甚至所表述的原因聽起來匪夷所思,不可思議。精神科的醫生尚且無法解釋發病原因,何況是我。

谘詢師唯一能做的,隻能引導患者認清自己的內外世界,糾正不合理的欲望和錯誤觀念,學會麵對現實和應對現實,在作用上限於輔助治療精神病患者的心理問題。此次前來我並不是作為治療師的身份出現,能做的也僅限於對婚姻的谘詢。而且她無論是神態還是話語,都不像是發病的狀態,是有自知的。是以前患病現在痊愈了吧?那昨天的喊叫是因為受到刺激,間歇性複發?我猜。

“那是為什麼?你告訴我啊?如果這是你不結婚的理由,我不能理解。”吳剛情緒有些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