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對今晚發生的事情沒有一點印象嗎,安瑟?”
“確實沒有了,皇後陛下。”
安瑟被帶到皇後麵前時,瑞恩已經被領下去休息了。
毫無疑問的,被清除了記憶的瑞恩回答不上來皇後對今晚行程提出的任何問題。
而安瑟則根據瑞恩回皇宮前的敘述,將自己的記憶和他調平,都截止到兩人去了酒館,安瑟等在外麵,瑞恩去裡麵買酒的那個時刻。
之後皇後阿格尼再提出質疑,安瑟都會以“記不清”了為由搪塞過去。
皇後歎了口氣,看著佩戴淡紫色金絲眼罩的安瑟,心裡嘲笑自己。
一個蒙著眼罩的人,又能知道什麼呢?
與其想從安瑟這裡探查到些什麼,還不如再去問問瑞恩。
皇後點了點頭,微笑道:“好的,總之還是非常感謝你安瑟。隻不過你看不見、行動也不方便,之後的幾天還是不要再和瑞恩出去了的好。我教育過瑞恩了,胡鬨也要有限度,怎麼可以把你往那麼危險的地方領。”
“沒有關係的皇後陛下,去那裡之前我們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畢竟有可靠的金獅子騎士團鎮守,要不是有血族,皇城本該是很安全的。”
安瑟笑了笑,隨意說了兩句皇後愛聽的話。
果然,聽到安瑟無意中誇讚自己弟弟統領的軍團,皇後的心情好了很多,她對安瑟的態度也越來越溫和。
剛才和瑞恩的談話中,皇後通過自己兒子從新認識了這位少年。
因為皇後阿格尼本身是續弦生育較晚,兒子瑞恩在一眾年齡頗長毫無共同語言的皇家子弟中,總是收到排擠或是冷落。
哪怕是有人願意和瑞恩玩耍,也是因為瑞恩的身份有意和他套近乎。心思不純的人,機靈的瑞恩能察覺到。
這有這個安瑟,在瑞恩的嘴中像是此生難得的摯友一樣。
隻是可惜了,皇後歎了口氣。
瑞恩好不容易遇到的可以交心的朋友,過幾天就要前往血族了。到時生死難料,估計會和之前的“血族新娘”一樣,有去無回。
“時間不早了,你去休息吧安瑟。”
皇後揮了揮手,示意女仆送走安瑟。
安瑟心中緩緩鬆了一口氣,起身告退,他往前走了幾步,突然聽見皇後阿格尼又喊住了自己。
“安瑟請稍等。”
皇後急匆匆的腳步從安瑟身後響起,安瑟轉身微微歪頭,心中緊繃。
還有什麼事嗎?不會是自己漏了什麼馬腳吧?
“這是我父親在我出嫁時送給我的護身之物,希望它能帶給你好運。”
安瑟感覺手中一癢,被塞進了什麼輕飄飄的長柄東西,微微一攥還有些毛絨絨的感覺。
安瑟被皇後突如其來的好意驚得一愣:“這、太貴重了皇後陛下。”
“就當是我對你的祝福吧,希望你能接受。”
皇後柔聲對安瑟說道,她其實和安瑟差不過五六歲,看著乖巧的安瑟就像是看到了自己聽話的弟弟魯托一樣——雖然身為騎士團長的魯托的身形,要安瑟健碩許多。
安瑟察覺到皇後語氣中的堅決,沒有再推脫,他朝皇後阿格尼道謝而後離去。
回到自己的房間後,安瑟將眼罩摘下,他先是對著眼罩發了會呆,手中微微一動,他感覺到了手上的輕癢。
安瑟將左手抬起,看到了手心間躺著的一隻通體漆黑的羽毛筆。
相比起蘆管筆,羽毛筆由於外形美觀,書寫時顯得風度瀟灑,因此它在霍斯沃大陸貴族中風行一時。
許多大鳥的羽毛都適合拿來做這種筆,隻要夠長夠硬。最常見的是鵝毛,安瑟十歲的生日禮物就是莉婭送的一隻鵝毛筆。
安瑟打量著手中的羽毛筆,寬大漆黑的羽毛在燭火下帶有反光,看起來非常堅韌,摸上去又如錦緞般柔軟順滑。
這是什麼東西的羽毛?
能被吉羅侯爵家當做護身之物的羽毛筆,采用的羽毛應該不會是烏鴉毛或者山雞毛那麼容易得來的。
難道是老鷹或者火雞的羽毛?
又或者是自己不認識的珍禽?
安瑟將羽毛筆捏起,透過燭光打量它的光澤。
安瑟越看越喜歡著個羽毛筆,發自內心的喜歡。
<好漂亮。>
“好漂亮。”
安瑟手指捏著羽毛筆的筆杆轉動,輕輕感歎。
<真可憐。>
安瑟整整的看著羽毛筆,喃喃道:“也不知道是從什麼身上拔下來的,這麼好看的羽毛,應該本屬於一個特彆漂亮的鳥先生吧。”
對著羽毛出神片刻,安瑟不自覺打了個哈欠。
明天還有伊德子爵夫人的課,安瑟沒有抑製自己的睡意,握著羽毛筆緩緩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