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 起初,他努力壓製自己內心這……(1 / 2)

心籠 白顰州州州州 3848 字 11個月前

起初,他努力壓製自己內心這種齷齪的情感。扮演著一位溫和而體貼的大哥哥,小心翼翼地維護著少年敏感而叛逆的自尊心。

大學期間他的心理課修得非常不錯,他自負地認為自己足夠了解任斯於的內心世界——十五六歲的男孩,誰不叛逆的?這再正常不過了。

起初,任斯於也並不打算搭理他。他拍開何義給他遞來溫開水的手,並狠狠地剜了他一眼,警惕,防備,像隻刺蝟。

換作常人,肯定不願意再理會這不分好歹的怪小孩。何義卻隻覺得更加興奮,畢竟於他而言,征服一隻渾身帶刺的刺蝟,比征服一群毛茸茸的兔子要令人有成就感得多。

再堅硬的冰,也會有被熱情浸泡得鬆動的一天。

得知任斯於是個孤兒後,何義頭一回向父母低頭,隻為求父母收養他。

他這對足夠體麵的父母不再需要靠收養孤兒來證明自己的善心了,但多養個孩子和多養了條寵物狗並沒有什麼區彆,甚至更輕鬆。

因此何義並沒有費多少口舌就把任斯於帶回了家,任斯於成了他名義上的弟弟。

錢財和權勢真是個好東西,能成就一個窮困潦倒的人,也能擊潰少年本就所剩無幾的尊嚴。

偌大的彆墅,高大的瓷磚牆,冷冰冰,空蕩蕩。何義和任斯於逐漸成了彼此荒蕪心靈的唯一慰藉。

從小富裕的生活讓何義對金錢並沒有什麼概念。他對任斯於好的方式便是花錢——買最貴的,最好的。香甜的奶油草莓在任斯於床邊的果盤裡,觸手可及,儘管有時任斯於並不會吃。

何義並不在乎,不新鮮了就換新鮮的,彆墅裡每天都會空運來一大箱一大箱的名貴水果。

任斯於越來越沉默,可何義對任斯於的愛意與日俱增。看著那個總愛坐在窗邊木然地盯著窗外的少年,何義不止一次想要上前去敲敲他緊閉的心門。可那段時間他忙碌得要命,他隻能匆匆趕回家中看一眼,同任斯於簡單地說上兩句話,再匆匆離去。

終於有一天,少年主動開口和他說話了。

“何義,你要把我一直關在這裡嗎?”

少年的神色很平靜,可沒來由的,何義覺得他的視線像未開刃的刀,將他的良心硬生生捅了個對穿,悶疼。

是啊,少年是個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件物品,怎麼能像收藏古董一樣把他擺在家裡呢?

他再次向父母低頭——於他而言,向這兩個最親近卻又最陌生的人尋求幫助,無異於敲了他一截脊梁骨。

他那對便宜爹媽平日裡對他不聞不問,這時候卻也沒墨跡,很快從外地趕了回來,為任斯於辦理了一切需要的手術——這意味著任斯於有資格去上學,去自由地追求自己喜歡的一切。

他們甚至罕見地留在彆墅裡吃了頓晚餐,餐桌上精致的燭火將地麵冰冷的瓷磚也照映上了幾分暖意。

但他們沒留多久。大半夜開著車說要回去。

何義沒挽留,他抬頭看了看月色,隻覺得今晚的天黑得真是不像話,潑墨一樣,不見半顆星子。

天太黑了,一點光線都沒有,在這樣的道路上行車太容易發生事故。

接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何義剛把任斯於送去學校。

他愣了好一會兒,他覺得自己內心應該是沒有情緒的。然而回過神來,他才發現自己的臉已然被浸透。

他摸了一把,一片濡濕,他反應了好半天才意識到那是什麼——眼淚。

哦,原來他是會流淚的。

父母的去世沒給他生活帶來什麼變化,他們留下足夠多的財產。哪怕何義不去那勞什子警局工作,也夠他揮霍一輩子。

剛開始,他一如既往地上班,一如既往地吃晚飯,再接任斯於放學。

任斯於在學校依舊一副冷冰冰的模樣,卻很受小女生歡迎。何義心裡酸澀得要命,卻告誡自己不要讓自己那樣齷齪的心思玷汙了純潔的少年。

可那一日,也不知是酒精衝昏了頭腦,還是長期以來堆積的畸形的愛意終於難以抑製。他沒忍住把少年壓在了身下,在他身上落下了一個又一個吻。

密匝匝的吻痕像他一覽無餘的心一樣醜陋。

他不記得少年的模樣了,卻依稀記得少年的眼睛很漂亮,睫毛濃密,垂落時像寒鴉的翅膀,眼角似乎還有一顆小小的痣——神秘卻又詭譎。

可那時何義隻覺得他的眼神像火辣辣的耳光,扇得他羞愧難當。

他一下子清醒過來,悻悻地起身,隻能假裝自己認錯了人,狼狽不堪。

少年卻拽住他黑色警服的衣領,輕輕一拉,就讓他再次重心不穩癱倒在少年身上。

何義瞳孔圓瞪——他感受到唇上傳來的,柔軟的,細膩的——少年的吻。

一瞬間他欣喜若狂。

他太蠢了,蠢到分不清對方是真情還是假意。也蠢到忘記了,他這樣呆板木訥、內心陰暗而齷齪的人,怎麼配得到愛呢?

那時的何義不知道。他隻知道沉浸在少年編製的甜蜜漁網裡,而他就是那條搖曳著尾巴的魚,仰望著冰冷的月亮,吐著一觸就破的泡沫。

他不舍得少年痛。他知道承受這事兒的人總是要辛苦些的。所以他任由少年在他身上大開大合地馳騁。

任斯於在做這事兒時總是異常凶,他喜歡掐著何義的(嗶——),從後麵一下、又一下地,直到何義再也哭不出聲音來,然後在他(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