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原來你還認識戲班子的人。”在秦歌的印象裡,沈謙和就是個書呆子,整日悶在家裡,好說歹說才能帶出來遛一遛,這還得看他老爹的眼色行事,而且出門的時間也得規範好,超時不歸就得家法伺候,這一點跟自家老爺子的行事風範如出一轍。
輪到沈謙和得意了,下頜一揚:“當然,言爭是我發小,三歲學戲,五歲登台,八歲就跟著顧家班天南地北的演出,再大一點,唱了旦角兒,身段唱功無一不精,緊跟著就紅了,如今風頭正盛,絲毫不減當年。”
秦歌聽人說話永遠抓不到正點上,隻逮著第一句不放:“我怎麼不知道你還有這麼個發小兒?”
仔細聽來話音裡還摻著些許醋意,秦歌也覺得不對勁,趕緊補了一句:“這麼厲害的發小兒應該早點介紹給我認識。”
“他打小就跟著外祖父住,在北平,那兒京戲正宗,老爺子也是科班出身,就是年歲大了不能帶班,教個小娃娃還不成問題。”
沈謙和說著從長衫兒裡拽出一塊羊脂白玉:“這就是有一年除夕他給我寄過來的,這麼多年一直帶著。”
若說秦歌是從小一直陪在沈謙和身邊的竹馬,那顧言爭就是他遠隔千裡的精神伴侶,二人時常通信,他說上海的風花雪月歌舞升平,顧言爭就把昔日皇土舊都威儀講給他聽,你來我往,時光久了,感情不淡。
“行了,知道了。”秦歌抓著沈謙和的手腕迫使他把玉墜兒塞回去,“這麼寶貴的兄弟情誼就彆拿出來曬太陽了,再蒸發了,賠不起。”
聽著他語氣明顯變冷,沈謙和可算知道怎麼回事了,趕緊把玉墜塞進領子。
“不…不一樣。”
沈謙和有個老毛病,一緊張就容易結巴,不過這句話沒假,顧言爭是蒼茫天地中的瓊玖雪跡,是銀河裡閃爍的三千星辰,世間再美好的詞彙用來形容他都不為過。而秦懷雲是款款而來的四時風雨,是落日長河裡的嫋嫋煙火,隻要一轉身就能看得見,一靠近就能摸得到。
他屏住呼吸,正色再言:“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