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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來時正是霞光滿天,一線橙紅穿過窗縫落在我床前。我揉揉眼睛坐起來,拉起的被子裡露出一隻熟悉的小豆丁。黑色的小短發被蹭得毛毛糙糙、懷裡抱著一隻胖胖小企鵝,那是軟軟依偎著我的,我的弟弟。

隻是看見他,心口就柔軟下來。我給他掖好被子,蹲在他旁邊,漫不經心地咀嚼著這種微妙的感覺。

弟弟,真是玄妙的詞彙。

說實話他出生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對他都沒什麼感覺。他出生時我才兩歲半,知道自己多了個親人,但沒有足夠清晰的理解。

雖說家裡多了個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嬰兒,但他也不是多鬨騰的性子、身體也很健康。相比於我後來聽說的那些半夜嚎啕、哭鬨不止的“精神”小鬼,亦或是體弱多病需要人時刻操心的脆弱幼兒,傑實在是很省心的孩子,堪稱父母們最想要的那種小朋友。

爸媽將他照顧地很好,偶爾有什麼事也用不上我一個幼童。母親有時會將我倆湊到一起,美其名曰交流感情,其實我覺得她就是喜歡看小鬼把口水塗我一臉。我痛苦了,她就開心了。嗬,我早就看穿她的小癖好了!

除此以外我們很少在一起。存在於同一空間不等同於接近,畢竟我在給我的圖畫本上色,他專心睡覺,短暫的那點親近時間還被可怕的口水包圍著,我完全產生不了親近心。

我曾聽伊織說很多哥哥姐姐會趁弟弟妹妹還小掐臉捏腳腳什麼的,我說感覺有點點變態,伊織就瞪我。

哦,原來這事她也乾過。畢竟她也有個弟弟嘛。

仔細回憶了一下。我素來對外物漠不關心。相對應的,即便是三四歲那樣貓憎狗嫌的年紀我都沒留下任何黑曆史,畢竟我絕大多數時候都沉浸在在自己的世界裡。再大兩歲基本的常識記了個差不多,就更不可能做出可能讓未來的自己感到尷尬的事情了。

那些所謂的“正常行為”我都沒有做過,我斬釘截鐵地告訴伊織。

雖說那時我甚至不足三歲,但我記事早、還不忘,隔了這麼多年記憶依然如昔,說出這話毫不心虛。

不過偶爾、就偶爾,還是會有那麼一點點的遺憾。畢竟他的小肉臉看上去真的很好rua的樣子。但他已經記事,我不好意思真的上手。

以當時那各自安好的狀況,我們是怎麼親近起來的呢?我梳理著那一段段的回憶。

是因為他牙牙學語時學會的第一個詞是“姐姐”嗎?媽媽指著我們仨教他怎麼稱呼,“爸爸”、“媽媽”、最最簡單的發音。他張口時,卻喊出了相比較而言最麻煩的那一個。

他說,姐姐。

是因為他抓住我的手?那麼小的一團,路都走不穩,會在看見我時,追上來抓住我的衣角。我比他大兩歲,牽著他時可以把他的手包起來。軟軟的,在我手心裡。

嘛嘛,看在他這麼可愛的份上,他小時候塗到我身上的口水我就不計較了吧。我牽著他向前跑去,他在後麵咯咯咯地笑。

他說姐姐你跑慢一點啦!

我記得那隻企鵝是他四歲的生日禮物。我送他的,雖然花的不是我的錢。

他生日那天,母親牽著我,父親抱著他,我們一家人在遊樂場裡消磨了一個下午,才慢悠悠地往外走。

一年一度的生日、難得空閒的周末、平靜安寧的日常,所有人都很開心。小孩笑得睜不開眼,一路上都是他無憂無慮的笑聲。我也放飛了自我四處溜達,連那些前仆後繼的小怪物都沒影響到我愉悅的心情。

路過一個套圈的攤位時,我一眼就相中了那隻小企鵝。憨態可掬的笑臉像極了我傻傻的小弟弟。

我央父親給我一些零錢,試圖去把它套過來。很不幸我並不是那種想套就能套到的幸運兒,圈都丟完了我也沒套到那隻坐在藍色小桶裡的“弟弟”。最後還是攤主看我一臉要哭出來的樣子,將它送給了我。

我歡天喜地的將它帶回去給了傑。

他笑的傻乎乎的,更像那隻小企鵝了。

沒關係,我弟弟就算是個小傻瓜又怎麼樣?我將來會養他的。

我背著手蹦蹦跳跳,小豆丁從父親懷裡滑下來,跑來捏住了我的手。

回憶綿長,他呼吸也綿長。不過他這樣睡下去被母親發現了就不好了,我可不相信母親會把五歲半的小朋友放進生病的我的房間裡,他多半是偷溜進來的。於是我戳了戳他的小臉,然後叫醒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