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導幼兒參加各種集體活動,體驗與教師、同伴等共同生活的樂趣,幫助他們正確認識自己和他人,養成對他人、社會親近、合作的態度,學習初步的人際交往技能。
2.為每個幼兒提供表現自己長處和獲得成功的機會,增強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3.提供自由活動的機會,支持幼兒自主地選擇、計劃活動,鼓勵他們通過多方麵的努力解決問題,不輕易放棄克服困難的嘗試。
4.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動中,以多種方式引導幼兒認識、體驗並理解基本的社會行為規則,學習自律和尊重他人。
5.教育幼兒愛護玩具和其他物品,愛護公物和公共環境。
6.與家庭、社區合作,引導幼兒了解自己的親人以及與自己生活有關的各行各業人們的勞動,培養其對勞動者的熱愛和對勞動成果的尊重。
7.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引導幼兒實際感受祖國文化的豐富與優秀,感受家鄉的變化和發展,激發幼兒愛家鄉、愛祖國的情感。
8.適當向幼兒介紹我國各民族和世界其他國家、民族的文化,使其感知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培養理解、尊重、平等的態度。
(三)指導要點
1.社會領域的教育具有潛移默化的特點。幼兒社會態度和社會情感的培養尤應滲透在多種活動和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之中,要創設一個能使幼兒感受到接納、關愛和支持的良好環境,避免單一呆板的言語說教。
2.幼兒與成人、同伴之間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遊戲等,是其社會學習的重要途徑。應為幼兒提供人際間相互交往和共同活動的機會和條件,並加以指導。
3.社會學習是一個漫無邊際長的積累過程,需要幼兒園、家庭和社會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共同促進幼兒良好社會性品質的形成。
四、科學
(一)目標
1.對周圍的事物、現象感興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能運用各種感官,動手動腦,探究問題;
3.能用適當的方式表達、交流探索的過程和結果;
4.能從生活和遊戲中感受事物的數量關係並體驗到數學的重要和有趣;
5.愛護動植物,關心周圍環境,親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資源,有初步的環保意識。
(二)內容與要求
1.引導幼兒對身邊常見事物和現象的特點、變化規律產生興趣和探索的欲望。
2.為幼兒的探究活動創造寬鬆的環境,讓每個幼兒都有機會參與嘗試,支持、鼓勵他們大膽提出問題,發表不同意見,學會尊重彆人的觀點和經驗。
3.提供豐富的可操作性的材料,為每個幼兒都能運用多種感官、多種方式進行探索提供活動的條件。
4.通過引導幼兒積極參加小組討論、探索等方式,培養幼兒合作學習的意識和能力,學習用多種方式表現、交流、分享探索的過程和結果。
5.引導幼兒對周圍環境中的數、量、形、時間和空間等現象產生興趣,建構初步的數概念,並學習用簡單的數學方法解決生活和遊戲中某些簡單的問題。
6.從生活或媒體中幼兒熟悉的科技成果入手,引導幼兒感受科學技術對生活的影響,培養他們對科學的興趣和對科學家的崇敬。
7.在幼兒生活經驗的基礎上,幫助幼兒了解自然、環境與人類生活的關係。從身邊的小事入手,培養初步的環保意識和行為。
(三)指導要點
1.幼兒的科學教育是科學啟蒙教育,重在激發幼兒的認識興趣和探究欲望,幫助幼兒學習運用觀察、比較、分析、推論等方法進行探索活動
2.要儘量創造條件讓幼兒實際參加探究活動,使他們感受科學探究的過程和方法,體驗發現的樂趣。
3.科學教育應密切聯係幼兒的實際生活進行,利用身邊的事物與現象作為科學探索的對象。
五、藝術
(一)目標
1.能初步感受並喜愛環境、生活和藝術中的美;
2.喜歡參加藝術活動,並能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
3.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活動。
(二)內容與要求
1.引導幼兒接觸周圍環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豐富他們的感性經驗和審美情趣,激發他們表現美、創造美的情趣。
2.在藝術活動中麵向全體幼兒,要針對他們的不同特點和需要,讓每個幼兒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養。對有藝術天賦的幼兒要注意發展他們的藝術潛能。
3.提供自由表現的機會,鼓勵幼兒用不同藝術形式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和創造,肯定和接納他們獨特的審美感受和表現方式,分享他們創造的快樂。
4.在支持、鼓勵幼兒積極參加各種藝術活動並大膽表現的同時,幫助他們提高表現的技能和能力。
5.指導幼兒利用身邊的物品或廢舊材料製作玩具、手工藝品等來美化自己的生活或開展其他活動。
6.為幼兒創設展示自己作品的條件,引導幼兒相互交流、相互欣賞、共同提高。
(三)指導要點
1.藝術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應充分發揮藝術的情感教育功能,促進幼兒健全人格的形成。要避免僅僅重視表現技能或藝術活動的結果,而忽視幼兒在活動過程中的情感體驗和態度的傾向。
2.幼兒的創作過程和作品是他們表達自己的認識和情感的重要方式,應支幼兒富有個性和創造性的表現,克服過分強調技能技巧和標準化要求的偏向。
3.幼兒藝術活動的能力是在大膽表現的過程中逐漸發展起來的,教師的作用應主要在於激發幼兒感受美、表現美的情趣,豐富他們的審美經驗,使之體驗自由表達和創造的快樂。在此基礎上,根據幼兒的發展狀況和需要,對表現方式和技能技巧給予適時、適當的指導。